
第一个问题就是中国经济大倒退,是真实存在的风险,但是可能性很小
2和3是一个问题,就是70年制度修正问题。 物业税必然是和永久产权连在一起的,实行了物业税必然实行永久产权。
70年使用权必然不可能使用
...
[STAR]@heaven 发表于 2009-12-17 01:15
你智商是在太低了,阿飞的帖子和这个帖子我都很详细的解释了房价为什么偏低。
为什么租房消费可以获得和国外相等的享受, 但是买房不行,目前房价偏低是因为70年使用权问题。
我操和一群中国话都听不懂的人讲话 ...
[STAR]@heaven 发表于 2009-12-17 01:08
你智商有问题吗? 涨价/征税这种事当然要筹划很久半夜忽然执行, 不然怎么避免别人囤积呢?
我前面也说了,当然可能收物业税,物业税制比70年使用权制更合理,但是一但实行了,会给现有70年产权的房屋物主带来 ...
[STAR]@heaven 发表于 2009-12-17 01:24



这就是问题,别人拿得出,你拿不出,所以买不起房的人很吃亏。买的起房的人赚。
正因为很多人拿得出而且明白这个道理,所以现在房子开盘就和抢白菜一样瞬间被抢光。
[STAR]@heaven 发表于 2009-12-17 10:51

美国物业税较高,投资价值有限,其房价本身并不高(美国物业税占地方炡椨收入比重很大,大概有20%多)
中国没物业税,房价被炒作得很高,因为买了基本能一劳永逸,至少70年。
美国物业税根据地方不同,税率不同 ...
亢龙果 发表于 2009-12-17 10:51


我可以告诉你,有投资价值,但是不如产权房投资价值大。 这种个小产权房我了解过,今年还是涨的比较猛的。我上半年也考虑过要不要买两套,后来放弃了。
如果有选择,尽量不要投资这种房子。
[STAR]@heaven 发表于 2009-12-17 11:07
其实在公有制为主导的体制下谈任何不动产的永久使用权都是没有意义的不可行的。因为第一你没发永久使用,第二,使用不是所有,可以用很多合法方式剥夺。所以还不如规定个70年让大家更明白更相信。
小新妈妈 发表于 2009-12-17 11:15
你蜗居白看了啊,大家现在都觉得贷款买房压力很大,但是不买房吃亏,所以必须买。
论坛上的ifmind就是 买房压力很大,已经有一套住房,但是综合考虑,还是咬牙买了。
[STAR]@heaven 发表于 2009-12-17 11:46
我怎么不觉得物业税得和永久产权相联系呢?
我怎么就觉得以天朝的行事风格。会来个70年产权加物业税呢?
就算加了物业税,熊大你准备去教育他们物业税必须加永久产权吗?
如果非要收你的物业税而不加你的永久产权 ...
发水哥 发表于 2009-12-17 11:51


不在同一个位置考虑问题不一样,如果你能理解的比别人多点,就会有优势,比如打星际。
我就是过的很节约,过的生活比一般没房,收入3-4千的人差不多甚至低一点。我个人一个月吃饭大概100多块钱,中午在公司吃饭。 ...
=IF=MIND 发表于 2009-12-17 12:56
不过我有一个小小的疑问~
那些大量买楼囤积的人是不是也意识到了你所说的这个70年和物业税之间利润差额?
那么他们的这种行为是不是也在暗示他们意识到以后可能会出台物业税?因为只有预期到以后投资可能没有 ...
razor-fantasy 发表于 2009-12-17 12:15
只要限制用贷款买房的结构现在房价完全就能下来,房价的最大受害者和助推者都是那些中产贷款买2-3套房的人,只要把这群人限制住,中国的房价还能往上狂涨那就是出了奇了,比如规定拥有1套房要买第二套房的,必须首付 ...
特加范 发表于 2009-12-17 12:30
老百姓哄抬的价格导致房价居高不下?就你这水平请不要来上课了好么
你怎么不说房价高是由于丈母娘普遍要求提高导致的呢?
老百姓哄抬?把它当变相储蓄?为什么会这样?这是根本原因么?
根本还是在國镓把房地产看 ...
铁甲尚在 发表于 2009-12-17 12:24
我觉得你看露了2个问题。
第一,就是房屋的购买年限在2手房交易中是比较重要的一个标准,我没做房子质量差,要垮这种极端假设。作为有中国思想的你,新房,5年前的房,和长期持有后的20年前的房,你愿意买哪个?能 ...
TC.ZXD 发表于 2009-12-17 13:09
不在同一个位置考虑问题不一样,如果你能理解的比别人多点,就会有优势,比如打星际。
我就是过的很节约,过的生活比一般没房,收入3-4千的人差不多甚至低一点。我个人一个月吃饭大概100多块钱,中午在公司吃饭。 ...
=IF=MIND 发表于 2009-12-17 12:56
90%是人是没有意识到这个原理,而是发现一个事实规律:大家抱怨归抱怨,但是买了房子的都赚了。
虽然不明白原理,但是他们明白这个事实。
[STAR]@heaven 发表于 2009-12-17 1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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