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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bigred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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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小公主的人有没有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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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和

151
发表于 2008-9-18 12:31 |只看该作者
请 楼主为广大网友为民请命,上告最高人民法院,使国家出台相关法律法规,让摧残网友的芙蓉姐姐 和 悲剧小公主等人 受到应有的处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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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8Ultra 该用户已被删除
152
发表于 2008-9-18 12:31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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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母

153
发表于 2008-9-18 12:31 |只看该作者
LZ是法律的代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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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母

154
发表于 2008-9-18 12:32 |只看该作者
一个人杀了人 也只是对受害者有害 对绝大多数人无害啊

冲这一句,LZ绝对是法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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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和

155
发表于 2008-9-18 12:32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流星雨下 于 2008-9-18 12:16 发表

法律规定了少部分人是多少?
还是现在法律有了新规定:处罚结果是投票产生?
不要动不动用大帽子扣人。
你不爽,可以喷。比如77这样不忌言特权,赤裸裸的直接点。还不恶心人。

比 :波一比      喻: 一屋喻
我是在比喻
桂槕兮兰桨,击空明兮溯流光,渺渺兮予怀,望美人兮天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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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和

156
发表于 2008-9-18 12:32 |只看该作者
连版规都没有的谈毛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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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执政官

157
发表于 2008-9-18 12:34 |只看该作者
原来法律是这样子的?

楼主,以后有人在你面前让你绝的恶心,你要多打电话给警察叔叔啊。
Are u kidding? No,I'm serious.字幕:你是凯丁吗?不,我是史瑞斯。
TVZ被飞龙骚扰的出不了门,TVP忡裁出来就G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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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龙

158
发表于 2008-9-18 12:35 |只看该作者
看起来 当初8S MOON比你有法律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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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8Ultra 该用户已被删除
159
发表于 2008-9-18 12:35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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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星雨下 该用户已被删除
160
发表于 2008-9-18 12:35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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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龙

161
发表于 2008-9-18 12:36 |只看该作者
凡恶心到他们 “不服”的通杀 比你法律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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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和

糖果

162
发表于 2008-9-18 12:37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流星雨下 于 2008-9-18 12:35 发表

..怎么个比喻法呢?请你用法律常识给大家介绍下?
你认为法律常识是用比喻得出来呢吗?

我顶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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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和

163
发表于 2008-9-18 12:38 |只看该作者
一说到法律啊 政治啊 很多所谓专家就来教训人:你不懂就不要说  这东西很深奥很深奥 作为一个外行 你连这两个字都不配认识
我觉得这是中国人被奴役的根源,都不敢谈都觉得自己太外行 连接触都不敢 谁还敢用他们来讲道理维护自己权益?
于是专家就笑了。老子怎么说都有理。
其实它们都很简单,都是为了我们普通人服务的,最有资格说法律的就是我们最普通的人,法律的原理也很简单:有罪就罚,罪大罚重。
连引用了一个最基本的有罪判定都被人说是法盲,我真佩服你们这些专家的吓唬人水平
桂槕兮兰桨,击空明兮溯流光,渺渺兮予怀,望美人兮天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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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和

164
发表于 2008-9-18 12:41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流星雨下 于 2008-9-18 12:35 发表

..怎么个比喻法呢?请你用法律常识给大家介绍下?
你认为法律常识是用比喻得出来呢吗?

看在你是航母的份上 我再做一次免费的家教
你理解反了
桂槕兮兰桨,击空明兮溯流光,渺渺兮予怀,望美人兮天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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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和

165
发表于 2008-9-18 12:42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s.s=anshuren 于 2008-9-18 12:32 发表
一个人杀了人 也只是对受害者有害 对绝大多数人无害啊

冲这一句,LZ绝对是法盲

又来一个咬文嚼字者 你这种低级的辩论手段很无聊
桂槕兮兰桨,击空明兮溯流光,渺渺兮予怀,望美人兮天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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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和

糖果

166
发表于 2008-9-18 12:43 |只看该作者
LZ宪法311条是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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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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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18 12:44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Ridge 于 2008-9-18 12:34 发表
原来法律是这样子的?

楼主,以后有人在你面前让你绝的恶心,你要多打电话给警察叔叔啊。

这个到不至于
倒是论坛里如果有人在很多人面前天天让他们恶心 就足以让他走开了
桂槕兮兰桨,击空明兮溯流光,渺渺兮予怀,望美人兮天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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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和

糖果

168
发表于 2008-9-18 12:44 |只看该作者
LZ是法律编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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坦克

169
发表于 2008-9-18 12:45 |只看该作者
.....................
太。。。2.。。。廖
杀人犯只对受害人有害。。。
对别人无害。。。。。
希特勒只对欧洲人有害。。。
东条英机只对太平洋人有害。。。
美国太多管闲事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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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和

170
发表于 2008-9-18 12:45 |只看该作者
一群地上走的级别 就不要玩骚扰流了 如果说不出道理 我无视你们
桂槕兮兰桨,击空明兮溯流光,渺渺兮予怀,望美人兮天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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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母

171
发表于 2008-9-18 12:45 |只看该作者
又一个SB 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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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和

糖果

172
发表于 2008-9-18 12:46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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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星雨下 该用户已被删除
173
发表于 2008-9-18 12:47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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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和

174
发表于 2008-9-18 12:47 |只看该作者
当一个人只能在别人话语中咬文嚼字的挑刺的时候 他已经失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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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和

175
发表于 2008-9-18 12:48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qiuqiu8692 于 2008-9-18 12:45 发表
又一个SB 007

狗叫2号
桂槕兮兰桨,击空明兮溯流光,渺渺兮予怀,望美人兮天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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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和

糖果

176
发表于 2008-9-18 12:49 |只看该作者
LZ你真有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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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和

177
发表于 2008-9-18 12:49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流星雨下 于 2008-9-18 12:47 发表

.........我不太懂法。理解能力也一般,我就是觉得什么是有罪搞不懂,是投票得出有罪的吗?

我已经说过无数次了 他让一部人觉得恶心 所以应该处罚
桂槕兮兰桨,击空明兮溯流光,渺渺兮予怀,望美人兮天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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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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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8
发表于 2008-9-18 12:50 |只看该作者
LZ法律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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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复制]

不见鬼子不挂弦儿

179
发表于 2008-9-18 12:51 |只看该作者
楼主司法考试多少分啊

您常识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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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执政官

180
发表于 2008-9-18 12:52 |只看该作者
LZ你已经成功地让大家认识到你是法盲+2b了,恭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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