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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扣了他东西时没捅,为毛带到局子里才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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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暗执政官

2013年夜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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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1 10:12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这事还真不能靠主观臆断啊!

在沈河分局办公室,宣传科科长邵宇接受了中国青年报记者的采访。“我们一直坚持文明执法,但(夏俊峰)这是个‘极端个案’。如果说你碰见这样的人,你敬他、对他客客气气的没有用,因为你碰见的就是这样的人。”他说,“市局执法系统里有行政执法责令整改单子,我们每回都是先下那个单子,告诉你改正,你不改下回才处罚。扣东西是必然要扣的,因为法律、职能赋予了我们这种职责,在责令整改没有效果的时候,可以采取强制手段,但是强制手段的目的是执行法律,我们把你的东西给你扣了,没有必要去打你骂你。”

邵宇说,《行政执法责令通知书》局里每天都能开出去上百份,依法暂扣经营物品每天也都在做,别人为什么没有出现这样的事,单单是夏俊峰出现了?按照法规规定取回经营物品需要缴纳一定数额的罚款,开具收据才能取回物品。第一次缴纳的限额在法律规定的自由裁量权内为最低的,第二回数额略高于第一次,但仍在法律规定的自由裁量权内。

沈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沈河分局副局长孙弋戈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城管也有自己的苦衷。2009年夏天,执法队员都穿着防刺背心值夜班,但还有队员被小贩用串烧烤的铁签刺伤脸。“平时队员们对摊贩进行口头说服教育时,老百姓没看到;教育无效动手查扣物品时,难免有肢体接触,老百姓看到了,就说我们野蛮执法。”

孙弋戈称,该局一直强调文明执法并经过多次培训,要求过“敬礼关”、“示证关”、“礼貌用语关”,在执法过程中要多次劝导,实在不听劝导才没收东西。但在一位老城管看来,要解决冲突,不是敬个礼就能解决问题的,需要从根子上改变理念。“我们也不愿意激化矛盾,但很多问题不是城管一个部门能解决的。”
待会把她带到我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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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执政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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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1 10:17 |只看该作者
抓的时候都没敢捅,可到局子里却捅了
可见是吧人逼到了怎样一个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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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者

唏嘘的猪肉王子

战队
So.K-
种族
Terr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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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1 10:18 |只看该作者
这逻辑无敌了

为什么别人没怎么  他就怎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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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暗执政官

2013年夜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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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1 10:22 |只看该作者
现在的报导都把小贩作为弱势群体来同情的。
我只是劝大家独立思考一下
待会把她带到我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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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者

2013年夜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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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1 10:36 |只看该作者
城管和小贩是素质低下的两个群体,每天打打杀杀很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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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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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1 10:39 |只看该作者
潜规则这偏激到一定程度了。呵呵

一个小贩,上有老、下有下,得逼到什么程度才会在城管大本营拔刀。而且是一个1米65的,面对众多1米8的城管大汉。

建议你看看辩护律师的现场辩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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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和

Dota.HF

7
发表于 2011-5-11 10:44 |只看该作者
独立思考也要拿点靠谱的证据出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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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暗执政官

2013年夜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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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1 10:45 |只看该作者
潜规则这偏激到一定程度了。呵呵

一个小贩,上有老、下有下,得逼到什么程度才会在城管大本营拔刀。而且是一个1米65的,面对众多1米8的城管大汉。

建议你看看辩护律师的现场辩词。
flygi 发表于 2011-5-11 10:39

不偏激。
所谓“身怀利器,杀心自起。”
你身上有把刀,胆子自然比平常大一点。
何况出手的时候往往是一念之差,未必会考虑什么“上有老、下有下”的。
待会把她带到我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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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执政官

9
发表于 2011-5-11 11:13 |只看该作者
还是去继续你舔熊B这份非常有前途的工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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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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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1 11:24 |只看该作者
还是去继续你舔熊B这份非常有前途的工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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坦克

11
发表于 2011-5-11 11:33 |只看该作者
宣传科长的话能信,母猪都能上树。

lz还是去继续你舔熊B这份非常有前途的工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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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暗执政官

2013年夜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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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1 11:37 |只看该作者
宣传科长的话能信,母猪都能上树。

lz还是去继续你舔熊B这份非常有前途的工作吧!!!
sagaice 发表于 2011-5-11 11:33

兼听则明,
你这个完全不听,才叫偏听偏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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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执政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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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1 11:42 |只看该作者
还是去继续你舔熊B这份非常有前途的工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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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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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1 11:43 |只看该作者
我再给你说说吧
那个所谓杀人的“利器”,实际上是烧烤摊用来剪菜的工具。一直隔在兜里的。
被打之后,下意识摸出来实施了反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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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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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1 11:46 |只看该作者
即使在封建社会小商小贩都是合法职业,怎么地到现在就变成非法了呢?
砸人饭碗,不给人活路,我觉得被捅死就是活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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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暗执政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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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1 12:03 |只看该作者
我再给你说说吧
那个所谓杀人的“利器”,实际上是烧烤摊用来剪菜的工具。一直隔在兜里的。
被打之后,下意识摸出来实施了反击。
flygi 发表于 2011-5-11 11:43

拿菜刀杀人就不算杀人了?
问题就出在城管扣东西时(被打时)他没捅,带到局子里才捅。
是不是自卫还击存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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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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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1 12:04 |只看该作者
有很多疑问,有6位证人愿意出庭作证说夏被殴打
但是不让出庭
这些东西本身就带来了对炡椨的很多疑问

另外滕兵律师本来是接手的这个案子,但是因为其他的公益性诉讼被炡椨叫去喝茶去了
关了一段时间,最近才放出来,而且不允许他参加一些公开性的场所
滕律师是北大91级法律系的

在中国做律师风险很大,特别是那些想要帮助弱小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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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暗执政官

2013年夜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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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1 12:05 |只看该作者
即使在封建社会小商小贩都是合法职业,怎么地到现在就变成非法了呢?
砸人饭碗,不给人活路,我觉得被捅死就是活该
atom 发表于 2011-5-11 11:46

古代表兄妹还可以结婚呢。
古代替父母报仇还无罪呢。
法律变了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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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母

八达の扛霸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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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1 12:05 |只看该作者
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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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枪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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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1 12:07 |只看该作者
文明执法?

文明他妈的比啊

屁民苟且偷生而已,妈的都不放过

官逼民反啊!!有木有!!有木有!!

日死狗日的官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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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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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1 12:07 |只看该作者
说实话觉得超级低俗屠夫真的很有正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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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夜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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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1 12:09 |只看该作者
个人见解:所谓6位证人应该是在街上扣东西时的证人吧。杀人是在局子里,要找也应该找局子里的证人,所以没让这些“证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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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1 12:14 |只看该作者
个人见解:所谓6位证人应该是在街上扣东西时的证人吧。杀人是在局子里,要找也应该找局子里的证人,所以没让这些“证人”来。
新建文件夹 发表于 2011-5-11 12:09

既然有证人为何不让出庭?
所有的证人都是死者的利益相关方
你觉得这样的作证可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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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1 12:15 |只看该作者
扣东西的时候没有殴打,自然不会反抗

但是在人格和身体受到严重摧残的时候,自然有反抗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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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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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1 12:17 |只看该作者
HTTP 错误 900.11 - 当前页面中包含特定关键字“成人版”,暂时无法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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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1 12:18 |只看该作者
既然有证人为何不让出庭?
所有的证人都是死者的利益相关方
你觉得这样的作证可靠吗?
影子 发表于 2011-5-11 12:14

出庭了也不能证明杀人当场(局子里)到底发生了什么事。这种证人有什么意义。
至于在街上被扣东西被打,情况基本都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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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1 12:20 |只看该作者
出庭了也不能证明杀人当场(局子里)到底发生了什么事。这种证人有什么意义。
至于在街上被扣东西被打,情况基本都清楚了
新建文件夹 发表于 2011-5-11 12:18

不让出庭你怎么知道没有意义?

就像李庄案,证人都不出庭指证

就凭笔录,谁来证明这些证言的可信度?

明显的权力操纵痕迹,公信力在哪里?

不要学熊大装智力下限的B了,没啥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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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夜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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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1 12:21 |只看该作者
扣东西的时候没有殴打,自然不会反抗

但是在人格和身体受到严重摧残的时候,自然有反抗的理由
影子 发表于 2011-5-11 12:15

所以说当时捅了或许可以说是“自卫还击”。
但是当时不捅,到了局子里再捅就不一定是“自卫还击”,也可能是“报复杀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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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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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1 12:23 |只看该作者
首先城管没有执法权,带去局子里就是非法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就凭这一条,在局子里面捅就是合法的自卫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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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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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1 12:23 |只看该作者
我本来没有认真看辩护词,刚才看了

1、案发之前夏俊峰并不认识两被害者,无冤无仇,该案的起因是2009年5月16日沈河区城管申凯、张旭东等十几人进行野蛮执法。
证人史春梅、张杰、贾子强、尚海涛、张忠文证明,“城管把人抓住,就抢煤气罐,(香肠竹签等)东西扔了一地。妻子不让扔,十几个城管围着夏某就开始打,夏求别打了也没放过,打得夏某来回倒,站也站不住。”夏俊峰的一只鞋被城管人员踩掉留在现场,在一审时已经作为证据提交并出示。夏俊峰的供述, “城管像土匪一样把锅碗瓢盆往地上扔,我们求饶,说今天周六,他们说‘别废话’,一城管打我后脑勺……”妻子张晶的证词也证明了夏俊峰被十几人推搡殴打。 城管祖明辉的证词也承认,夏俊峰的煤气罐“被我们夺下来,放在货车上。”(卷三34页)【福布斯中文网】本文网址:http://www.forbeschina.com/investment/review/201105/000928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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