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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以前不知道网络暴民有多厉害,这次上天涯看到了关于药家鑫的帖子,总算领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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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aokaizi 该用户已被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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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5 00:25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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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暗执政官

闻昆吾方始,知秋珉而入林

2007年度八达十大杰出青年 2008年度八达十大水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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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5 00:26 |只看该作者
不是法律工作者就不要想当然的判案了。
卿晓寒夜,须知朝阳
胸大了不起么,爽的又不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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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区版主

多线是王道,细节决定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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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5 00:27 |只看该作者
法盲默默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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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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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5 00:31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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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5 00:33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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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执政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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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5 00:35 |只看该作者
你的意思是法官判决不公吧,你自己找法官理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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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执政官

从此不再日星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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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5 00:36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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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5 00:41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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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5 00:42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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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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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5 00:45 |只看该作者
既然你都说了言论自由 为什么不能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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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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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5 00:47 |只看该作者
一般这种案子都是与被害人家属积极协调赔偿道歉,争取达到部分谅解,而药父母好像消失了似得,药自己跟个250似得一招供就是阶级性歧视语言,闹得沸沸扬扬,不被重判才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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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执政官

双子R族

2013年夜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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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5 00:51 |只看该作者
我觉得作为一个电影放映员可以谈谈肉蒲团之类的话题,有没有清晰版提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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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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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5 00:53 |只看该作者
你既然可以说网民是暴民 那我也可以说你全家都是暴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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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5 00:54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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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5 00:57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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坦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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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5 01:00 |只看该作者
这种 死刑 有什么疑问吗?
手段残忍 影响恶劣 
如果你是学法律的 不妨说说你的看法。
不然我还是相信人民琺院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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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5 01:04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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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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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5 01:08 |只看该作者
看看天涯上的,只要是觉得药家鑫判死刑重了的帖子
楼主都是被人不分青红皂白的被群骂

每个人都是有自己的言论自由吧,即使支持不该判死药家鑫,也不能被无缘无故的骂吧
在中国现实情况下,非预谋性质的杀人罪, ...
xiaokaizi 发表于 2011-4-25 00:33


蛋不是你这样扯的,内蒙古那个是一人击毙三人死刑。非预谋性质的杀人罪不判死刑是谁规定的?熊大规定的么?而且哪来的立即执行,还有个死刑复核程序好不。

据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报道昨日上午,震惊全国的呼和浩特“10·17”懪憅越狱、抢劫、绑架、盗窃案案犯乔海强、董佳继、李洪斌3人,在呼和浩特被执行死刑。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琺院今年7月,一审以被告人乔海强、董佳继、李洪斌犯懪憅越狱罪,依法判处3名罪犯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二审维持原判。

  被告人乔海强、董佳继、李洪斌和罪犯高博(越狱后被击毙)服刑改造期间实施越狱。2009年10月17日,四人在绑架并杀害民警后集体脱逃,脱逃后,又实施多起严重暴力犯罪的重大刑事案件。一审琺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认定乔海强、董佳继、李洪斌构成懪憅越狱罪且情节特别严重,同时构成抢劫罪和绑架罪,乔海强还构成盗窃罪,与前罪尚未执行完毕的刑罚数罪并罚,依法判处3名罪犯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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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5 01:10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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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母

八达の扛霸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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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5 01:10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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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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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5 01:13 |只看该作者
中国目前杀一人就判死刑的一般都是有预谋性质,并且都有毁尸灭迹(毁尸灭迹
属于手段恶劣之一的,法律解释貌似是专门有这一条的,所以肢解碎尸这种一般
才判死刑的)
实际中更多的是判死缓的,内蒙古那个4人越狱的 ...
xiaokaizi 发表于 2011-4-25 01:10


  凯子哥我都怕你麻烦要去百度,都已经把内蒙古越狱的那个百度在帖子里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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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5 01:13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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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5 01:17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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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母

八达の扛霸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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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5 01:19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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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5 01:20 |只看该作者
凯子哥不2的时候还是蛮可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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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5 01:21 |只看该作者
晕了,我说的是他们之前判无期和死缓的罪行,他们4个人有2个是因为故意杀人在呼监狱劳改的。
后面那个绝对死刑了,杀警越狱还团伙犯罪,
xiaokaizi 发表于 2011-4-25 01:13



量刑也是要看犯罪情节的,分尸属于情节严重之一而不是只有分尸才是情节严重。连捅八刀怎么也能算个情节严重吧,不过八刀还不算多我们这还有个案子捅了100多刀的,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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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姐别发贴,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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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队
[B.D]=
种族
Protoss

2013年夜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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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5 01:22 |只看该作者
楼主独立思考了啊
向还在为STL奋斗的玩家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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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执政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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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5 01:23 |只看该作者
难道你觉得你比法官更懂得法律吗?有本事你去对那些法官喷去,人家是按照中国法律判的,来这里掺和个毛啊。
你傻到认为我认为是法官独立判案的?
单方面考虑要加薪,你有考虑到受害人吗?傻逼的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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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

2008年度八达十大杰出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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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5 01:23 |只看该作者
kaizi的理解偏颇了.你可以看我的帖子

http://bbs.8da.com/thread-996183-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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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5 01:27 |只看该作者
非预谋杀人且只有一人死亡并有自首情节的
你找不出第2个被判死刑立即执行的
那个保姆啥雇主妹妹案你关注了吗?
也不过是死缓,这个是一审判决,和药家鑫案基本同1时期的案子啊
xiaokaizi 发表于 2011-4-25 01:17


着不住,第一药并非非预谋杀人,只是预谋的时间比较短,第二自首只是一个考虑情节并非一定要从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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