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tsumiKuro 发表于 2013-7-17 09:18

假设一下李天一案受害者身份和量刑~更直观的说明什么是社会危害性的差异

(量刑按主次排序,这里假设李天一已经年满18,鬼知道他是不是18岁,难道又一个永远的17岁?另外确定轮奸成立)

低于14岁的幼女                 死刑 死缓 无期
低于14岁的幼女,受他人指示卖淫           15年有期徒刑
良家少女                             10年以上,无期,死缓,死刑
绿茶婊 ,陪酒女                                 5~10年有期徒刑
卖淫女                                 3~5年(聚众淫乱罪,不是强奸)      


这样的判决,基本都是有案例可参照的~~

同样是强奸,为什么量刑不同,就是因为社会危害不同~

O熊O 发表于 2013-7-17 09:19

hysteria 发表于 2013-7-17 09:19

良家少女                             10年以上,无期,死缓,死刑
绿茶婊 ,陪酒女                                 5~10年有期徒刑

你给判例或者刑法条列来看看?
没有的话就是自己脑补了?

MatsumiKuro 发表于 2013-7-17 09:22

hysteria 发表于 2013-7-17 09:1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良家少女                             10年以上,无期,死缓,死刑
绿茶婊 ,陪酒女                    ...

http://news.sina.com.cn/s/2010-05-20/100117539064s.shtml

这个是聚众淫乱~很典型的

hysteria 发表于 2013-7-17 09:23

本帖最后由 hysteria 于 2013-7-17 09:27 编辑

对于强奸罪的处罚,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形:
1、一般情形,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2、具有下列情形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1)强奸妇女情节恶劣的。主要是指利用残酷的暴力手段如捆绑、捂嘴、卡脖等强奸妇女的;在行奸过程中肆意蹂躏妇女的;长期多次对某一妇女进行强奸的;强奸精神病患者、严重的痴呆症患者、孕妇、病妇的;等等。
(2)强奸妇女多人的,既可以是多次强奸多名妇女,又可以是一次强奸多名妇女,多人是指3人以上,既包括妇女3人以上,又包括妇女、幼女共3人以上,但不包括幼女3人以上。
(3)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是指车站、码头、医院、学校、公园、剧院等人来人往较多的场所。
(4)二人以上轮奸的。是指两名以上的男子在同一较短的时间内出于共同的强奸故意对同一妇女先后轮流强奸的行为。
以下的省略

除了第三条和社会危害有关——也于被害人身份无关,其他都是关于施暴过程的对被害人伤害程度影响判罚。

hysteria 发表于 2013-7-17 09:25

MatsumiKuro 发表于 2013-7-17 09:2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http://news.sina.com.cn/s/2010-05-20/100117539064s.shtml

这个是聚众淫乱~很典型的

那你把良家和妓女摆一起?
你这完全就是把强奸罪和聚众淫乱两个不同的东西放在一起比
那是否你认为妓女就压根不存在强奸问题?
总之我不太懂你的逻辑
不是在谈强奸案里社会危害性还有妓女被强奸是不是该轻判的问题吗?

=pnz=wolf 发表于 2013-7-17 09:25

强奸卖淫女 == 聚众淫乱?

小小白 发表于 2013-7-17 09:26

绿茶婊怎么鉴定呀?????

MatsumiKuro 发表于 2013-7-17 09:28

强奸陪酒女。。。判的比我想象的还轻,因为是自首

http://legal.people.com.cn/GB/14181482.html

2a2a 发表于 2013-7-17 09:28

hysteria 发表于 2013-7-17 09:28

MatsumiKuro 发表于 2013-7-17 09:2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强奸陪酒女。。。判的比我想象的还轻,因为是自首

http://legal.people.com.cn/GB/14181482.html

这个根本就没有完成强奸好吗。。。

就强行将周某推入该包厢内,将其按压在沙发上,对其动手动脚扒衣服,欲与周某发生性关系。没想到周某激烈反抗并喊叫,由于紧张和害怕,彭某最终放弃侵害行为,其企图未能得逞

小小白 发表于 2013-7-17 09:29

MatsumiKuro 发表于 2013-7-17 09:2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强奸陪酒女。。。判的比我想象的还轻,因为是自首

http://legal.people.com.cn/GB/14181482.html

这个过程终止,未遂呀。

怎么比?

MatsumiKuro 发表于 2013-7-17 09:29

hysteria 发表于 2013-7-17 09:2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个根本就没有完成强奸好吗。。。

就强行将周某推入该包厢内,将其按压在沙发上,对其动手动脚扒衣 ...

http://news.163.com/09/0912/02/5IVPGL8B000120GR.html

这里有轮奸陪酒女的,7,年,10年

hasupig 发表于 2013-7-17 09:30

卖淫 绿茶就能给强奸就对了吧..

MatsumiKuro 发表于 2013-7-17 09:31

这里是单人强奸KTV做台女,4年半,也比我想象的要轻

http://365jia.cn/news/2011-10-20/AFC0B09E4FF2A9DB.html

langyun200 发表于 2013-7-17 09:31

我们國镓法律承认有妓女了吗?
为什么不承认但在量刑的时候又要区别对待?

MatsumiKuro 发表于 2013-7-17 09:32

再往上,性质恶劣的强奸罪判死刑的,就不用找了吧,见得多了~

MatsumiKuro 发表于 2013-7-17 09:33

langyun200 发表于 2013-7-17 09:3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们國镓法律承认有妓女了吗?
为什么不承认但在量刑的时候又要区别对待?

这就是量刑的时候要考虑社会危害性啊~~

你觉得同样被强奸了,民众是同情一个品学兼优的女大学生多一点呢,

还是同情一个妓女多一点~~

hysteria 发表于 2013-7-17 09:34

喜欢随手拿新闻做例子压根没有细节或者甚至有不实之处做证据我就不提了
法律如果因为受害者身份而区别对待,那我觉得根本没有讨论的必要了。

当然如果我闲的蛋疼,也应该搜一些没什么细节的“良家被强奸” 判得“比我想象的轻”这样非常主观的新闻对着“举证”啊。

O熊O 发表于 2013-7-17 09:35

MatsumiKuro 发表于 2013-7-17 09:35

我这里的卖淫女,指的是他们谈好了价格,最后又反告~~~

如果是强奸卖淫女,可以参考陪酒,绿茶这些~

langyun200 发表于 2013-7-17 09:35

MatsumiKuro 发表于 2013-7-17 09:3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就是量刑的时候要考虑社会危害性啊~~

你觉得同样被强奸了,民众是同情一个品学兼优的女大学生多一点 ...

法官判刑要考虑民众情绪吗?
那个撞死几个人赔了100多万好像才判几年
这个民愤很大啊法官咋不考虑社会危害性
一次撞死3个还是4个

MatsumiKuro 发表于 2013-7-17 09:37

hysteria 发表于 2013-7-17 09:3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喜欢随手拿新闻做例子压根没有细节或者甚至有不实之处做证据我就不提了
法律如果因为受害者身份而区别对待 ...

那你的观点是,李天一案,无论他们强奸的是陪酒女,还是品学兼优的女大学生,

量刑都应该一样?

小小白 发表于 2013-7-17 09:37

MatsumiKuro 发表于 2013-7-17 09:3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就是量刑的时候要考虑社会危害性啊~~

你觉得同样被强奸了,民众是同情一个品学兼优的女大学生多一点 ...

反正现在民众不会同情李天一。

受害人的时候你谈身份,搞坏事的你不谈了。

MatsumiKuro 发表于 2013-7-17 09:38

langyun200 发表于 2013-7-17 09:3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法官判刑要考虑民众情绪吗?
那个撞死几个人赔了100多万好像才判几年
这个民愤很大啊法官咋不考虑社会危 ...

这要看具体什么事啊~~交通肇事罪定格处罚也才7年~~

但是南京那个危害公共安全撞死6,7个人,赔了500多万不是还判死缓么?

hysteria 发表于 2013-7-17 09:39

MatsumiKuro 发表于 2013-7-17 09:3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那你的观点是,李天一案,无论他们强奸的是陪酒女,还是品学兼优的女大学生,

量刑都应该一样?

http://news.163.com/13/0717/07/93VGI6MV00014JHT.html

我觉得这个已经说得非常清楚了。

你的话完全就违背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还有什么好谈的?

裸玉缝 发表于 2013-7-17 09:42

http://news.eastday.com/epublish/gb/paper148/20020923/class014800012/hwz777600.htm
我找到个强奸女大学生也判三年的
见见

MatsumiKuro 发表于 2013-7-17 09:43

小小白 发表于 2013-7-17 09:3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反正现在民众不会同情李天一。

受害人的时候你谈身份,搞坏事的你不谈了。

司法审判要公平公正,他犯了什么罪,就受什么处罚,因为干扰司法公正的因素多判或者少判都是不对的

langyun200 发表于 2013-7-17 09:44

MatsumiKuro 发表于 2013-7-17 09:3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要看具体什么事啊~~交通肇事罪定格处罚也才7年~~

但是南京那个危害公共安全撞死6,7个人,赔了500多万 ...

东莞富二代撞死4人判刑5年
http://www.sznews.com/rollnews/szsb/2013-07/04/content_453329811.html

MatsumiKuro 发表于 2013-7-17 09:44

hysteria 发表于 2013-7-17 09:3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http://news.163.com/13/0717/07/93VGI6MV00014JHT.html

我觉得这个已经说得非常清楚了。


是人人平等啊,所以无论强奸大学生,还是KTV做台女,都是强奸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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