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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办法,给你拍在这吧,否则你也不会正面理会的。
没办法,给你拍在这吧,否则你也不会正面理会的。
首先,以她女儿名义买了一套房,付出现金60万,女儿贷款70万,总支出为130万。(就不算贷款中间费用和一年的还贷了)
然后,将这套房子以200万价格卖给自己,虚无的40万首付不算,从银行贷款160万这个算是她的全部收入。然后断供,房子被银行收走,也就剩下160万
最终结果是,她这样倒手的利润就是160万-130万=30万,付出的代价是断供以及银行进一步索赔的权利。
azure 发表于 2010-10-12 16:27 ![]()
这个计算有问题吧,怎么能用160万-130万呢? 他最开始买这房子付出的首付是60万,那应该是得到的钱160万-60万才对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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