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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子》前面讲了很多故事)可是,像这样断长、续短的事,恰恰是“人”尽力而为的事。一切法律、道德
、制度、炡椨的目的,都是立同禁异。那些尽力立同的人、动机也许是完全值得钦
佩的。他们发现有些东西对他们有好处,就迫不及待,要别人也有这些东西。可是
他们的好心好意,却只有把事情弄得更惨。《庄子》的《至乐》篇有个故事说:“
昔者,海鸟止于鲁郊,鲁侯御而觞之于庙,奏九韶以为乐,具太牢以为膳。鸟乃眩
视忧悲,不敢食一脔,不敢饮一杯,三日而死。此以己养养鸟也,非以乌养养鸟也
。……鱼处水而生,人处水而死。彼必相与异,其好恶故异也。故先圣不一其能,
不同其事。”鲁侯以他认为是最尊荣的方式款待海鸟,的确是好心好意。可是结果
与他所期望的恰恰相反。炡椨和社会把法典强加于个人以同其事,也发生这样的情
况。
为什么庄子激烈反对通过正规的炡椨机器治天下,主张不治之治是最好的治,
原因就在此。他说:“闻在宥天下,不闻治天下也。在之也者,恐天下之淫其性也
。宥之也者,恐天下之迁其德也。天下不淫其性,不迁其德,有治天下者哉?”(《
庄子·在宥》)在,宥,就是听其自然,不加干涉。
如果不是“在宥”天下,而是以法律、制度“治天下”,那就像是络马首,穿
牛鼻。也像是把凫腿增长,把鹤腿截短。把自然自发的东西变成人为的东西,庄子
称之为“以人灭天”(《庄子·秋水》)。它的结果只能是痛苦和不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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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突然想到中国立法的那些人,他们够资格够水准够思考全面的为这个國镓的未来立法么?他们想推行什么?他们的自以为是的“公正善良无私”动机真的能造福国民吗?
中国的现状是不是他们造成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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