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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yth11111 于 2010-3-29 15:20 编辑
本人家乡位于江西省南部的萍乡市莲花县内。现在有如下事情需求律师以及懂相关专业的人帮忙。
家人承包了当地荒山的300亩土地。注册一个独立的个人企业,注册资金100万整,使用权限20年整。今年是第二年。预备建成当地的生态园林,初期已投资30多万进去,现國镓定于当地修建高速公路。而根据江西省下发的土地征收赔偿标准《《江西省萍乡市莲花县土地赔偿标准 每亩赔偿 22065元人民币》》如果单纯按照这个去计算,那我们家投资的30多万元资金应该怎么算?园林现在有产物。3千颗果树,精养鱼塘3个。樟树1万颗。然后荒山开发费用100000元。
现在家人困惑的是到底如何要求赔偿,怎么个赔偿法,是有法可依的,还请8DA的大大们,告诉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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