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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0xh 于 2009-2-10 21:06 编辑
我是小白。谢谢。但是请大家都帮忙来8一下。
废话少说。开始。
事情这样的,想盘下一个门脸,现在的租客不想做了,但是合同还未到期。提出转租条件为转让费1.6W(现租客收取)。月租金1500。(房东收取)。我也知道 转让费也是不成文的规矩,就好像潜规则。但是对于支付方来说,也是一种成本或风险。现租客与房东合同条款内容有:租期2年。租期内不得任意转租等。房东也不得随意停租等。否则30%年租金为违约金收取。明天就要见面房东,就想把这样的事情和他说一下。不知道可否行得通。或者怎么说服房东。租赁期间有权转让承租权,(房租还是继续由房东收取)。也是为了自己付出的转让费作为保障吧。
假如不能的话,按照现有合同,刚进去一个月 房东不高兴了租给别人 只需要给我4500的违约金就可以。或者合同到期同样问题,还有续租问题等等。。
如有表达不清,请说明。
在线等。。 谢谢万能的8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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