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八达网

 找回密码
 注册
12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楼主: 我不是大米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现在中央对香港到底什么管辖权啊,基地都拍到脸上了。

[复制链接]

120

主题

2

好友

10万

积分

黑暗执政官

31
发表于 2013-4-25 19:51 |只看该作者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80

主题

4

好友

3万

积分

大和

32
发表于 2013-4-25 20:27 |只看该作者
出自<<一夕话>>大陆版有所删减林语堂历史上的“一夕话”原话是:   中国就是有这么一群人,为了几个卢布,不惜出卖自己的國镓和民族的利益,在报纸上疯狂叫卖自己的汉奸言论,武装保卫苏联,支持外蒙人民自己当家做主,在动物世界里找这样的动物几乎不可能。2楼发的这个话是经过现在的网民改动的,来讽刺某些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4

好友

10万

积分

黑暗执政官

=,=

33
发表于 2013-4-25 22:15 |只看该作者
非灌水機,純正手動輸入,管理員明鑒.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30

主题

1

好友

8万

积分

仲裁者

gg复gg,只为日ziyi

34
发表于 2013-4-26 00:19 |只看该作者
bwv1058 发表于 2013-4-25 12:28
那些香港议员真是SB透了
照他们这些逻辑,随便一个卖猪肉的都有可能会说:我的猪肉可能会被恐怖分子、小偷 ...

你这个逻辑才叫牵强。  捐款最终目的不是彰显道德或者做榜样给谁看,而是真正帮助到遇难的人。
如果你明知道你捐的钱,十有八九会被不法分子或别有用心的人利用,那你还去捐款,请问你的目的是什么?

我觉得这件事不能怪香港人,上次汶川地震香港企业+民众+炡椨一共捐了200多亿港币,而且那是个不存在逼捐的地方,所有的钱都是自发捐的。结果呢,香港炡椨和NGO组织派去内地的调查员,发现款项使用的很有问题,有些根本没有落实,有些落实的也有水分,比如建的豆腐渣房子,比如建的学校才2年被当地炡椨拆掉卖给企业做商业用地。

发生这种事,还是想想看香港人对捐款这件事为什么从热情到排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49

主题

4

好友

2万

积分

大和

35
发表于 2013-4-26 00:26 |只看该作者
自发行为才叫 捐
炡椨强制叫  征

LZ搞没搞明白两个区别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outnumbered 该用户已被删除
36
发表于 2013-4-26 00:44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0

主题

1

好友

1775

积分

坦克

37
发表于 2013-4-26 02:35 |只看该作者
林语堂先生的《吾国与吾民》。我至今都没有抽出时间阅读。惭愧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0

主题

1

好友

5492

积分

飞龙

38
发表于 2013-4-26 07:44 |只看该作者
屌丝干捉鸡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54

主题

1

好友

5956

积分

飞龙

39
发表于 2013-4-26 09:45 |只看该作者
怕娃落地 发表于 2013-4-26 00:19
你这个逻辑才叫牵强。  捐款最终目的不是彰显道德或者做榜样给谁看,而是真正帮助到遇难的人。
如果你明 ...

你可能没明白我的意思,我再解释一下。
不捐的行为本身是合法的,但不是合情合理的。说合法,说站在法律的角度;说不合情合理,是站在道德的角度。道德的要求是高于法律的。你先明白这点,我再跟你继续说。否则多说无益。
官方认证真心大熊蜜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82

主题

1

好友

2万

积分

大和

40
发表于 2013-4-26 09:50 |只看该作者
熊和兔子在森林里便便,完了熊问兔子“你掉毛吗?” 兔子说“不掉~”
于是熊就拿起兔子擦屁股。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43

主题

0

好友

3289

积分

飞龙

41
发表于 2013-4-26 11:51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detector 于 2013-4-26 11:53 编辑
bwv1058 发表于 2013-4-25 12:28
那些香港议员真是SB透了
照他们这些逻辑,随便一个卖猪肉的都有可能会说:我的猪肉可能会被恐怖分子、小偷 ...


你这叫什么逻辑? 卖猪肉的猪肉是商品, 不是免费的, 恐怖分子需要花钱买, 卖猪肉的没有义务去确认自己的客户什么身份, 只要法律没有明确规定, 猪肉可以卖给任何人.

捐款是免费的, 是有特定对象的, 当然要确定捐款能帮到需要帮助的人才有必要去做. 明知道捐款很可能会被贪污, 挪用, 这样不仅不能帮助到需要帮助的人, 反而会寒了捐款人的心, 伤害了慈善事业, 你还要大发善心捐款? TG有了前科在先, 这次当然要慎重, 香港有什么错?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54

主题

1

好友

5956

积分

飞龙

42
发表于 2013-4-26 12:29 |只看该作者
detector 发表于 2013-4-26 11:51
你这叫什么逻辑? 卖猪肉的猪肉是商品, 不是免费的, 恐怖分子需要花钱买, 卖猪肉的没有义务去确认自己的 ...

我说得很清楚了
不捐这种行为合法,但是不合情合理。合法是站在法律角度说的,合情合理是站在道德角度说的。道德是比法律广的。你搞清楚这个再过来讨论。
官方认证真心大熊蜜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_BoA 该用户已被删除
43
发表于 2013-4-26 15:23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75

主题

0

好友

1919

积分

坦克

44
发表于 2013-4-26 17:01 |只看该作者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49

主题

5

好友

1万

积分

航母

45
发表于 2013-4-26 17:30 |只看该作者
林语堂这段话有点犀利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12

主题

1

好友

2万

积分

大和

46
发表于 2013-4-26 17:43 |只看该作者
bwv1058 发表于 2013-4-26 09:45
你可能没明白我的意思,我再解释一下。
不捐的行为本身是合法的,但不是合情合理的。说合法,说站在法律 ...

道德的要求要比法律的要求苛刻,这么说比较不容易歧义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30

主题

1

好友

8万

积分

仲裁者

gg复gg,只为日ziyi

47
发表于 2013-4-26 19:32 |只看该作者
bwv1058 发表于 2013-4-26 09:45
你可能没明白我的意思,我再解释一下。
不捐的行为本身是合法的,但不是合情合理的。说合法,说站在法律 ...

我明白这点,只是你不明白,我也懒得跟你继续说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kkk1234486 该用户已被删除
48
发表于 2013-4-27 04:03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手机版|Archiver|八达网    

GMT+8, 2025-11-29 14:21

Powered by Discuz! X2.5

© 2001-2012 Comsenz Inc.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