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UID
- 9931
- 帖子
- 56000
- 积分
- 55062
- 阅读权限
- 90
- 注册时间
- 2005-11-24
- 最后登录
- 2015-6-20
- 在线时间
- 12728 小时
- 战队
- [S.lian]
- 种族
- Zerg
- 战队
- [S.lian]
- 种族
- Zerg
|
“中石化女处长牛郎门”倳件又有续闻,日前,当事人以个人名义正式起诉诽谤人及首发网站中华网(1月7日《京华时报》)。
据这位女处长称,诽谤谣言于2012年12月30日8时34分出现在中华网“中华论坛”上,短时间内点击量达几千次,并引发媒体大量炒作,报道近千次,微博近万条,对她个人及家庭造成了巨大压力和恶劣影响。
笔者注意到,该倳件从见诸媒体至今不足10天经历了“三部曲”,一是当事人在第一时间选择向公安机关报案,请求警方调查;二是中石化及时跟进调查公开事情真相,证明女处长清白无辜;三是当事人拿起法律武器起诉谣言制造者。“牛郎门”倳件是否故意造谣中伤?有待依法查实,但在我看来,该倳件持续发酵本身就是一堂生动的法制教育课。
首先,被曝官员通过法律途径自证清白无疑是最好选择、最有力的维权。由于现实中存在着较为普遍的官民不信任,网络爆料一旦涉“官”很容易引起“围观”,产生轰动效应。但不少深陷其中的官员“辟谣”的惯用手段是自辩清白加所在单位内部调查,这种办法不是不能采用,而是苍白、乏力,自辩是自我开脱,内部调查难免有胳膊肘子往里拐之嫌疑,即便没有问题,也缺乏公信力。法治社会,最佳选择是依法维权,官员也是公民,面对“诽谤”爆料,寻求法律证白是最具公信力、最有说服力的路径。清者自清,浊者自浊,身正不怕影子邪,如果你是干净的,就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这位女处长面对不雅爆料,首先是报警,接着依法起诉造谣者及网站,无疑很正确,也给公众树立了依法讨回人格与自尊的样板。
其次,依法维权对造谣者是法律重拳,对所有网民是必要警示。在人人手里握有“麦克风”的网络时代,爆料是公民权利,但必须严守法规,依法行使,确保准确,决不能无中生有,造谣中伤,否则就须付出违法代价。近年来网络爆料呈迅猛之势,曝光和揭露了许多真实的恶,功不可没。对现实中的恶,我们鼓励曝光,决不留情,但也不容许利用网络故意制造恶,诽谤他人。只有严格在法律轨道上运行,网络才能有效发挥扬善罚恶的作用。
第三,依法起诉也是对不守法网站的必要惩罚。如今许多网站为了点击量,为赚取眼球效应,为追求商业利益,对网络爆料放弃监管,不加核实,导致一些虚假信息的传播,伤了诚信,损害社会和谐。依法规范网络的舆论监督,把网络打造成社会公平、正义的“哨兵”,一方面需要网民严格守法,另一方面需要网站严格担当起媒体的社会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