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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t.h]zhw 于 2012-12-27 18:21 编辑
衣不如新,人不如旧,偏偏我是个喜欢穿旧衣服的。冬天的外套自不必说,即使是夏天里的白衬衣也能一穿好几年。不破不仍,哪怕袖子领口被洗的皱巴巴,看起来不整齐。说起来我是个自私的人,总觉得旧衣服穿起来更贴身舒服。至于好不好看,那完全是别人的感受。毕竟做男人不可能随身带镜子,顾影自怜,更不能随地小便,照照自己。
不单单是衣服,似乎年龄渐长,我开始怀恋起一切的旧。不喜欢仍东西的习惯由来已久,纯粹的垃圾只有香蕉皮是可以随意丢弃的。如若是桔子皮,还要放上几天,它可以给我的小房间除除异味。我有一个塞得满满的书柜,里面不但有几本从旧书摊上买回的杂书,更有十几年前的小学教本。总觉得这辈子可能不会再去翻动它们,可也不愿意立马将它们抛弃。放了十几年能放,没有理由一个念头起了,就要改变。只好由着它们压在书柜的底层,任书虫们去腐蛀。
我在这个城市很多热闹繁华的地方住过,因经济原因,住的大都是城中村。七,八年的时间换过好几个地方,时间长了也就习惯了这种高楼林立下的阴暗生活。乱遭遭的环境,杂七杂八的人,失控无序的治安状态,在人民文学上看过一篇写城中村的怀旧小说,北京邻居,写的要人文的多。觉得作者写的不错,倒不是故事有多精彩。中篇小说无非是写几个人,每个人再写几个故事,散一点的结构,也不会有太多人去计较。不懂文学的懒得去看,懂文学的大概也都明白卖文为生混口饭吃的不易。句句苦吟,字字推敲,肯定要饿死人。
我喜欢城中村出于同样的原因。这些地方曾住过的地方,有过一些人,发生过一些事,耗费了我的青春。换回了一些回忆。休息的日子,我常常步行把那些住过的城中村连接起来。火车道边的旺家墩被拆的完全消失了。油车桥则被拆的残缺不全,比先前更破旧。臭水河边的房东阿婆生财有道,开起了废品回收站。公厕边的早餐小卖部依旧生意兴隆。她们早已认不出我,穿过碎街短巷,重走旧时路,只为风景。
不是所有的旧都让人心无杂念。实习的时候,我是一名乡村初中教师,自我感觉良好。人长的不错,普通话异常标准,课讲的生动。做男孩子们的偶像,女孩子们的梦中情人,绰绰有余。小孩子们的眼神特亮,看起来特别有神,我从他们清澈的眼神中找到些崇拜。然而实习结束的时候,我让她们给我写点建议。不记得哪个调皮鬼说了句:老师,写好的?写坏的?。逼的哥只好发扬风格,写差的,供我以后教学参考。于是这些泛黄的旧纸上记载下了:张老师,你讲课声音太小,听不清。张老师,你上课不够严格。张老师,你的课上的没我们老师好。。。。。。。。每次看到这些字句,总觉的自己犯了几个错误。首先是自我感觉过于良好,其次过于谦虚,正常的说法是,你们写自己的真实想法就行了。再次这两个习惯一直保留至今。
虽然守着一些旧,但我并不是一成不变,如一潭死水。偶尔把皮鞋擦亮的时候,也会灵光一闪,洗心革面,就此发下誓言。从此以后要做个皮鞋蹭亮的人。不过发誓归发誓,终究抵不过懒惰的旧习惯。我的旧皮鞋依旧只能在特定的日子里洗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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