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八达网

 找回密码
 注册
123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楼主: 菜瓜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元朝时中国人做了亡国奴。对吗?

[复制链接]

0

主题

0

好友

2万

积分

大和

何以解忧,唯有裸奔

61
发表于 2006-7-20 08:40 |只看该作者
引用第49楼guevara2006-07-19 21:43发表的“”:
好多扯的

"秦皇 汉武 居然跟成吉思汗并称历史上三大暴君"

什么标准?这三个皇帝根本不可以相提并论[s:22]
.......

duitou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30

主题

1

好友

8万

积分

仲裁者

gg复gg,只为日ziyi

62
发表于 2006-7-20 08:45 |只看该作者
[s:30]  [s:30]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05

主题

2

好友

3万

积分

荣誉管理员

63
发表于 2006-7-20 08:59 |只看该作者
共产主义社会的最终目标是按需分配,消灭国家这个统治机器,
大家等到共产主义把!

昨天晚上看《历史的天空》里面姜大牙说:社会主义的无产阶级者第一就是客观上没有资产,
                                                         第二就是主观上没有私心。
日他大爷,现在的社会主义成了什么样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9

主题

0

好友

6471

积分

大象

战队
[B.D]=
种族
Protoss
64
发表于 2006-7-20 09:43 |只看该作者
=.=!!
........................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

主题

0

好友

8692

积分

大象

65
发表于 2006-7-20 11:00 |只看该作者
引用第50楼Forever.Is2006-07-19 21:45发表的“”:


公元1645年(乙酉年五月),清豫亲王,定国大将军多铎统领大军,一举占领南京,南明弘光小朝廷一朝覆亡。
同年六月,南明降臣钱谦益,赵之龙等向多铎献策曰:“吴下民风柔弱,飞檄可定,无须用兵。”清廷乃于六月十五日颁诏书往江南曰:“……削发一事,本朝已相沿成俗,尔等毋得不遵法度。……凡不随本朝制度者,杀无赦。”
然而“削发令”一下,所谓“民风柔弱”的江南民众的反抗怒火,却在松山,昆山,苏州,嘉兴,绍兴,江阴等地熊熊燃烧。
.......
谢了。。
其实我是个纯洁的人,只是8da教育了我,我不能禽兽不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0

好友

623

积分

龙骑士

66
发表于 2006-7-20 11:34 |只看该作者
同意
[fly]狗狗[/fly] 狗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

主题

0

好友

1万

积分

航母

67
发表于 2009-8-9 01:06 |只看该作者
我觉得这主要由成吉思汗,忽必烈是现在内蒙古人还是外蒙古人来判定的,如果他们是现在的外蒙古人。。。那就真感觉当时中国没了。。所以说朱元璋还是有功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nm1234 该用户已被删除
68
发表于 2009-8-9 01:09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godbird 该用户已被删除
69
发表于 2009-8-9 10:35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82

主题

1

好友

2万

积分

大和

70
发表于 2009-8-9 11:47 |只看该作者
支持楼主的说法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93

主题

2

好友

7078

积分

大象

渴望和凤姐车震。

71
发表于 2009-8-9 12:10 |只看该作者
。。。。。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Sayid 该用户已被删除
72
发表于 2009-8-9 12:44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2

主题

0

好友

1万

积分

航母

73
发表于 2009-8-9 12:45 |只看该作者
元朝是中国被外族统治是没有错的,不过满清和元朝还是有区别的。

蒙古人起兵的时候,受金朝统治,是金国人。那么对于宋朝来说是外国人。
满族起兵的时候,满族人没有政权,只有部落聚居,受明朝统治。起兵以后建立后金政权。
也就是说清朝是中国内部的少数民族统治了占大多数的汉民族的政权。
元朝是被外族统治的政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手机版|Archiver|八达网    

GMT+8, 2026-2-7 04:48

Powered by Discuz! X2.5

© 2001-2012 Comsenz Inc.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