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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偷盗窃铁路物资受伤索赔续:网友争论窃贼可耻z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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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23 20:35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小偷盗窃铁路物资受伤索赔续:网友争论窃贼可耻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9月23日05:29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荆楚网消息 (楚天都市报) (记者余皓) 偷铁锭时被滑行的列车厢轧断一条腿,扒车贼向一度救他性命的铁路方索赔60余万元(本版9月20日报道)。几天来,该报道激起社会强烈反响,包括新浪、腾讯、人民网在内的全国30余家网站转载该报道,央视经济频道、江苏卫视等媒体已与本报联系参与跟踪报道。

  新浪网转发本报报道当天,网友跟帖急剧蹿升至千余条。近8成网友对林凡向铁路索赔之举表示鄙夷甚至痛骂。武汉网友“大浪淘沙”说,铁路和盗贼之间是现代“农夫和蛇”寓言的翻版,“真是可耻,难道偷盗的风险还要受害者去承担吗?”

  浙江一网友发帖称,真是滑天下之大稽!做人首先要遵纪守法,没有人剥夺这个小偷的“做人的权利”,是他自己放弃了“做人的权利”。因为他行窃,后果理应由自己承担。

  与众多用网络暴力评价不同的是,也有少数网友显得较理智。一名广东网友认为,林凡索赔是有理由的,但从另一角度讲,林凡行窃造成的后果,铁路部门也可追究其民事责任,包括抢救垫付的医疗费等均可以用法律手段追回。

  代理人尹锋说“我胸怀坦荡”

  本报讯 (记者余皓) 面对网络上的迎头痛斥,索赔当事人林凡及其代理人尹锋都有心理压力。昨日,林凡不无委屈地告诉记者:我从未想到要逃避处罚,但我也是公民,为什么不能去争取?

  为林凡担任代理人的湖北弘正法律事务所维权部副主任尹锋说,“我不是为名誉和金钱挺身为小偷说话,我是在行使一名法律工作者的应尽职责”。记者注意到,众多网友跟帖大骂尹锋,有网友怀疑他代理此案动机不纯,“是不是小偷的同谋?”

  尹锋称,在决定是否代理该案时,一度跟林凡接触五六次,“多次驱车到案发现场,认为铁路方对车皮编组运行存在监管不严,巡视不力”。“我也痛恨窃贼,但在法律面前,他的生命权、健康权与普通公民是平等的,我必须尊重自己的职业操守。”尹锋说自己在这起案件中胸怀坦荡。

  专家称——理性对待小偷索赔

  本报讯 (记者余皓) 针对网络出现“一边倒”痛批窃贼索赔现象,部分社会人士持冷静态度。湖北首义律师事务所何炼高律师指出,社会应理性看待小偷索赔倳件。林凡的违法行为属法律禁止,但其人身权利也可依法维护。无论他是小偷,还是守法公民,其诉讼的权利是平等的,不能因其涉嫌犯罪而剥夺。至于他的索赔是否能得到支持,应该相信法院会作出公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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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23 20:53 |只看该作者
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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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23 21:51 |只看该作者
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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