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达网

标题: 全国人大代表邓巧玲:发邮件网上聊天应实名制 [打印本页]

作者: tensor    时间: 2011-3-12 10:46
标题: 全国人大代表邓巧玲:发邮件网上聊天应实名制
来源:信息时报
而来自东莞的全国人大代表邓巧玲也认为,现实当中有很多是涉及互联网管理的法律法规,但这些法律法规没有对互联网信息安全的含义进行明确界定,“有些法律法规的内容已经明显滞后,一些关于网络行为的规定过于笼统,缺乏可操作性。”
邓巧玲认为,应该尽快对互联网的安全管理进行立法。首先要尽快出台网络信息安全的基本法,解决当前互联网缺乏法律法规的问题,明确互联网信息安全的含义。其次,规范互联网市场竞争的准则,杜绝行业内的恶性竞争。第三,要推行网络实名制。“要求申请网络邮箱或是QQ等聊天号码的用户填写详细的客户资料,包括真实的姓名住址、身份证号、职业等等信息。对上网聊天和发送电子邮件的用户的资料进行备案。”邓巧玲认为,像微博都应该实行实名制,这样对网络的安全是有利的。
此外,邓巧玲认为,还应该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能,加强互联网平台的管控。对企业的行为进行严格的监督管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同时,督促各类网站做好有害信息的发现,处置和报告等安全管理工作,做好关键字的过滤,发现违法和不良信息的要立即报相关部门。
作者: bglps    时间: 2011-3-12 10:48
````````````那就不好玩了
作者: Levis'501    时间: 2011-3-12 10:51
韩国网络论坛那些也是实名制了。
作者: zhaoyun123    时间: 2011-3-12 10:53
在天朝真是精神病人思维广赛
作者: zhaoyun123    时间: 2011-3-12 10:53
弱者儿童快乐多赛
作者: jojo000    时间: 2011-3-12 11:32

作者: RechtFu    时间: 2011-3-12 11:52
无所不用其极啊,呵呵~
作者: 千夜不眠    时间: 2011-3-12 12:10
网络都没自由和私隐。那还要网络干什么
作者: 淫在东莞    时间: 2011-3-12 12:40
利用网络违法犯罪的毕竟是少数人,更多的是普通的民众。在打击网络犯罪的同时,怎样保证大部分人的隐私?是否会立法来保证大部分网民的利益?如果处理不当,只会造就更多的跨省追捕。
作者: BeRush    时间: 2011-3-12 14:15
老子想扇她几巴掌
作者: THEROCK802    时间: 2011-3-12 14:34
婊子!
作者: AV_TerranDance    时间: 2011-3-12 14:51
quote]婊子!
THEROCK802 发表于 2011-3-12 14:34 [/quote]


你要遭跨省
作者: 受诉除难    时间: 2011-3-12 16:43
韩国网络论坛那些也是实名制了。
作者: 受诉除难    时间: 2011-3-12 16:43
中国这么多山寨  哪天 你身份证被盗用了 也很正常,重名的这么多 那还管个鸡巴叫鸡巴啊 ,




欢迎光临 八达网 (https://www.8-da.com/) Powered by Discuz! X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