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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有的坛子已经为撒代金券该不该被刑法处置争论起来了。 [打印本页]

作者: 低头思裤裆    时间: 2015-1-1 14:30
标题: 有的坛子已经为撒代金券该不该被刑法处置争论起来了。
法盲想看看八达各位大神的见解,开轰吧。
作者: songboss    时间: 2015-1-1 14:32
肯定不应该
撒钱又不违法
谁让你抢得
我还说你们还我钱呢
作者: 低头思裤裆    时间: 2015-1-1 14:39
songboss 发表于 2015-1-1 14:32
肯定不应该
撒钱又不违法
谁让你抢得

按理我也是这么认为的。但是天朝就难说了。。。。
就算法律明天就修改一条,在人多场合的,以某些行为(就比如这样的撒一些有价值的东西),引起混乱。导致事故,要追求刑事责任。。。
那么也是以后的事。按照当时的法律是无罪的。。。
不知道法制更健全的國镓有没有这样的规定。
作者: 李宇春    时间: 2015-1-1 14:45
不违法
撒钱这个行为本身不具备危害性
要是哪天家乐福搞促销鸡蛋一块钱一斤,好多人去抢急死人了那也是家乐福违法?这什么道理
作者: [JXSA].Zerglin    时间: 2015-1-1 14:49
中国人素质堪忧,任重而道远。
作者: 低头思裤裆    时间: 2015-1-1 14:50
李宇春 发表于 2015-1-1 14:45
不违法
撒钱这个行为本身不具备危害性
要是哪天家乐福搞促销鸡蛋一块钱一斤,好多人去抢急死人了那也是家乐 ...

这和好好的搞促销。还是有些区别的。。。如果他不撒。。而是站在那一个一个发。。。
就另一说了。。。现在的关键是中国的法律一向容易被民愤舆论驾驭。 还有总得找个替死鬼来。不然没有责任人像什么话,这也不是中国的特色国情么。
关于撒代金券的这位,我反正是理论上看 没事。。实际要没事,很难。。
作者: Cookie    时间: 2015-1-1 14:51
按照法制原则,这次不应该判刑,如果下次还有人这么干,因为有危害后果的先例,应该判刑。


作者: theSentinel    时间: 2015-1-1 15:03
我从来不要代金券这种,都是诱导过度消费的,算来算去1买家能算过卖家??
作者: 笑蛤蛤    时间: 2015-1-1 15:19

作者: 纯种屌丝    时间: 2015-1-1 15:20
撒代金券不犯法,但是引起了命案就犯法,说扰乱公共治安罪
作者: 怕娃落地    时间: 2015-1-1 15:30
Cookie 发表于 2015-1-1 14:51
按照法制原则,这次不应该判刑,如果下次还有人这么干,因为有危害后果的先例,应该判刑。

怎么可能,别说中国是条立法,就算英美的案例法,只要之前相同的事没判,后面的99%也不判。
开先例的案件几十年才出一次
作者: [t.h]zhw    时间: 2015-1-1 15:34
危害公共安全罪,不但判还会很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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