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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Y=harm
发表于 2015-6-20 14:53
这个谁来脑补一下?
今天看新闻,中国留学生对同胞施虐一案,三人对检方的指控拒不认罪,那么就要进入陪审团阶段了。
对美帝的法律完全不了解,意思是刑事案有两个审理阶段,一是嫌疑犯对检方的指控认罪,那么直接法官宣判?
如果不认罪,就进入陪审团庭审阶段?
陪审团都有什么权利?是定罪还是定刑?陪审团都是些什么人?
这两个阶段,哪个阶段对罪犯的处罚力度更凶恶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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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谁来脑补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