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海横流 发表于 2013-7-19 08:39

说说老美那个案子 一个白人崩了一个黑人小伙

这个案子放到国内  肯定是防卫过当吧   怎么也得判几年  求开智。

晶の老友 发表于 2013-7-19 09:00

新建文件夹 发表于 2013-7-19 09:06

这件事国内不怎么报道,在美国闹得挺凶的

风之陆少 发表于 2013-7-19 09:09

新建文件夹 发表于 2013-7-19 09:0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件事国内不怎么报道,在美国闹得挺凶的

很明显你不看CCAV新闻频道

沧海横流 发表于 2013-7-19 09:11

新建文件夹 发表于 2013-7-19 09:0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件事国内不怎么报道,在美国闹得挺凶的

CCAV  天天报道 而且暗示老美的种族歧视。。

EZ企鹅 发表于 2013-7-19 09:14

说的好像陪审团制度就很完美似的,如果陪审团里抽到4个黑人你看会不会判他有罪.这次4个都是白人.

晶の老友 发表于 2013-7-19 09:21

NT_151.HopELess 发表于 2013-7-19 09:26

晶の老友 发表于 2013-7-19 09:26

飞翔的奶牛 发表于 2013-7-19 09:30

…………

MartiniBlanco 发表于 2013-7-19 09:39

{:5_164:}

BeRush 发表于 2013-7-19 09:43

本帖最后由 BeRush 于 2013-7-19 09:44 编辑

。。。。。。。。。

EZ企鹅 发表于 2013-7-19 09:43

晶の老友 发表于 2013-7-19 09:2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多看看这件事

你真搞笑,第一人家不是白人,第二人家根本没种族歧视,抽到全黑也不见得判他有罪

陪审团6人中4人为白人,有1人支持2级谋杀,2人支持过失杀人 .换一批陪审团组成有不同的审判结果的案例屡见不鲜.西方自己都承认这个弊端. 你还是要多读点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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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的确不断重演相似的戏码。1992年洛杉矶市四名警察殴打一名酒后超速的非裔卡车司机,被邻近住家摄录机拍下全过程,电视新闻播出,但四名涉嫌殴打的警察(三名白人、一名西裔)却被陪审团判无罪,引发洛杉矶非裔大懪憅,韩国城商家被焚,酿成种族暴乱,各方损失达10亿美元、53人死亡,数千人轻重伤,震惊全球。后来易地重审,两名警察被判监禁30个月,卡车司机获赔380万美元才结案。

风若愚 发表于 2013-7-19 09:51

EZ企鹅 发表于 2013-7-19 09:43
陪审团6人中4人为白人,有1人支持2级谋杀,2人支持过失杀人 .换一批陪审团组成有不同的审判结果的案例屡见 ...

不知道你说的和此案有什么关系。在转移话题掩饰自己不了解此案就妄言被打脸么

EZ企鹅 发表于 2013-7-19 09:54

风若愚 发表于 2013-7-19 09:5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不知道你说的和此案有什么关系。在转移话题掩饰自己不了解此案就妄言被打脸么

我的意思还不清楚吗?换一批陪审团组成由黑人占多数的人很有可能有不同的结果.就之前的6人也并不全是支持他无罪.我不知道我怎么被打脸了.我关心的是陪审团制度.有罪无罪,各人有各人的角度

沧海横流 发表于 2013-7-19 09:56

拜托我说的是这个如果发生在国内  怎么判。。。 美国那边咱也不清楚啊    我认为肯定防卫过当。。要判几年。。

风若愚 发表于 2013-7-19 10:00

EZ企鹅 发表于 2013-7-19 09:54
我的意思还不清楚吗?换一批陪审团组成由黑人占多数的人很有可能有不同的结果.就之前的6人也并不全是支持 ...

要证明是种族歧视,就要证明此混血并非自卫杀人,然后陪审团因为种族歧视而故意判无罪。你说的只是你认为如果是黑人怎么怎么。如果就没意思了。我也能说如果黑人陪审团他也是无罪。

闹的那么大不就是因为奥巴马行政干预么。

gtthqq 发表于 2013-7-19 10:03

中国的警察抓小偷,小偷慌不择路摔死,警察都要赔钱

BeRush 发表于 2013-7-19 10:04

黑人从背后袭击了警察,这个国内大多报道上没有说。

至于什么17岁少年这个不好说,外国人都很成熟,14,5岁看起来就像成年人了。

不过就这样开枪打死人在国内防卫过当那是大概率,但是美国法律不好说。

atom 发表于 2013-7-19 10:05

芝麻人这案子基本就是笑话

落红不是无情物 发表于 2013-7-19 10:05

EZ企鹅 发表于 2013-7-19 09:1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说的好像陪审团制度就很完美似的,如果陪审团里抽到4个黑人你看会不会判他有罪.这次4个都是白人.

你先搞懂陪审团选举制度,在发表意见,好不好。啥都不懂,上来就胡说八道!你以为陪审团是题库里抽题呢。

atom 发表于 2013-7-19 10:06

发信人: theislander1 (Peace de Wars), 信区: WaterWorld
标  题: Zimmerman案始末(长,慎入)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Sun Jul 14 16:27:19 2013, 美东)

事情经过很简单,某雨夜,社区治保队员ZIMMERMAN在自己居住的封闭小区义务巡逻,
发现一个陌生黑人少年可能吸了毒,在该小区东张西望乱窜。他上前去问,并打了911
电话报警,911让他不要继续跟踪,但他还是跟踪了一段,之后跟丢了。他向自己的汽
车走过去。但在他到达汽车之前,黑人攻击了他,把他头部按在水泥地上撞,打得他鼻
青脸肿,后脑流血。他右手拔枪,单手贴近自己身体射击,一枪击毙了黑人。

此事不要说警察,常人就推断出ZIMMERMAN不会无故枪击黑人的。他如果存心开枪,就
大概不会事前打911报警;如果他拔枪在手,黑人也肯定不敢殴打他了。所以应该是黑
人觉得他没枪才去攻击他的,正当防卫是成立的。所谓ZIMMERMAN跟踪黑人,并不妨碍
他行使正当防卫。先动手的一方不能行使正当防卫,但先动口就无所谓,先跟踪只要不
违法就更无所谓了。警察局调查完毕,觉得此事不值得起诉,就让ZIMMERMAN十万美元
取保回家。他在家平静地呆了两个月,期间黑人也没有抗议。

但是,奥巴马手下是有一批人专门发掘种族仇视话题的,觉得此事是个富矿,奇货可居
。所以,黑人被立即挑动上街闹事,他们控制的自由派媒体业也以此为借口,大造舆论
。奥巴马甚至公开声称:要是他有一个儿子,一定长得象Trayvon Martin (If I Had
A Son, He'd Look Like Trayvon)。

既然总统都认干儿子了,美国的自由派媒体当即高潮了。其中NBC就高潮过头了,居然
篡改剪辑了ZIMMERMAN的911电话报警录音,造成ZIMMERMAN是种族主义分子的假象,掀
起铺天盖地的媒体和黑人政治团体攻击。NBC手段太拙劣了(如果有谁比CNN更拙劣,那
就是NBC),被零成本抓了现行。于是NBC被迫公开道歉并开除了至少3个记者。但
Zimmerman律师不依不饶,称道歉太迟了,依然决定起诉NBC,罪名诽谤及故意心理伤害
defamation and intentional infliction of emotional distress。由于铁证如山,
NBC如不和解,官司必输无疑。

当时奥巴马施加的政治压力是非常强大的。当地的警察局长被要求配合。但警察局长说
这案子太弱,手中证据不足以支持逮捕,而没有可信理由(probable cause),逮捕是
非法的。于是原局长被炒掉了,新局长上任就逮捕了ZIMMERMAN。

随即佛州检察官起诉,依然找不到证据。检方一方面逼着一批黑人做伪证,另外一方面
扣留了全部对ZIMMERMAN有利的证据--这都是严重违法行为。扣留的证据中包括TRAYVON
MARTIN的手机里存的数千条短信及手机里的无数照片,其中涉及团伙犯罪、非法枪支
买卖及毒品交易。检察院的IT主管看不下去,出庭作证检方非法扣留证据(在
ZIMMERMAN案子递交到陪审团的当天,IT主管也被开除了)。

庭审中,法官迫于政治压力,完全偏袒检方。但庭审对检方依然完全是灾难性的。检方
几十个证人破“腚”百出--要么可信度破产,要么完全无关痛痒。而被告证人、专家却
招招见血、逻辑严密、无懈可击。检方完败,拿不出证据情况下,居然要求陪审团去发
挥自己的“普通人的感觉common sense”,去判定ZIMMERMAN有罪。这就等同于说,陪
审团有权力根据自己的感觉与想象定罪。

在此情况下,法官在政治压力之下,使出了非常卑劣的一招,即允许检方在二级谋杀基
础上增加过失杀人罪名。二级谋杀可判终身监禁,过失杀人可判30年监禁。但在庭审基
本结束的情况下,允许检方增加罪名是非常有争议的。依法,自陪审团组成并宣誓之日
,就算一重危境了(Jeopardy attaches when the jury is empaneled and sworn),
如果允许随意增加罪名,即使不算DOUBLE JEOPARDY(双重危境),也有违背程序正义
(DUE PROCESS)的。

检方甚至还异想天开地试图加入三级谋杀罪名(即虐待儿童致死罪)。但吸了毒的
TRAYVON MARTIN 比ZIMMERMAN个子高十几公分,还壮实不少;ZIMMERMAN被打得鼻青脸
肿,后脑流血,但TRAYVON MARTIN只有一处枪伤,虐待儿童罪实在太匪夷所思了。法官
怕落笑柄,不敢答应检方这个要求。

不过为了掩护检方,法官把对陪审团的指令中(jury instruction ),对过失杀人写得
非常绕口模糊,希冀能够把陪审团绕进去,助检方蒙混过关。所以陪审团读得一头雾水
,不明白怎么回事,只好找法官、双方律师澄清。澄清之后,即判ZIMMERMAN无罪释放。

为什么过失杀人行不通呢?原因很简单,无论是二级谋杀还是过失杀人,检方都要证明
ZIMMERMAN不是在正当防卫。哪怕检方证明了接近95%的可能性,只要陪审团认为存在大
于5%的疑虑ZIMMERMAN是在正当防卫,就必须判他无罪。这就是BEYOND
REASONABLEDOUBT举证标准。所以被告律师O'MARA在结束辩论时对陪审团说,如果你们
有疑虑,请让ZIMMERMAN成为这些疑虑的唯一受益者。这句话是非常有技巧的。

此案中,被告律师团队的出色工作,早已证明了ZIMMERMAN超过50%的可能性是在正当防
卫,超过了被告的举证责任(preponderance of evidence)。从法律上讲,由于检方在
否定正当防卫一节证据不足,就既不能证明二级谋杀,也不能证明过失杀人。法官允许
检方修改罪名,徒见有意构陷,是不足以成事的。另外,佛州采用6人制陪审团,这样
的陪审团必须意见一致才能定罪。只要一人咬死检方证据不足,就不足以定罪。如果陪
审团迟迟不能定罪,就叫悬而未决的陪审团(HUNG JURY),一般要重审。但此案对
ZIMMERMAN证据方面太有利了,不存在HUNG JURY的情况,顺利达到了意见一致。

此案成为美国炡椨干预司法独立的经典案件。尤其是司法部居然直接组织反ZIMMERMAN
遊行,成了千古笑柄。操持种族仇恨议题的奥巴马炡椨目前可谓一地鸡毛。

今天黑人在抗议遊行,但传说中的暴乱乃至黑人豹党并未出现。原因很简单,美国各地
警察以及支持ZIMMERMAN的白人早已子弹上膛、严阵以待了。只要黑人出面打砸抢烧杀
,警察和所谓“合法持枪公民”们就会横扫了他们。美国黑人,和国内的维族、回族一
样,都是永远欺软怕硬的。不过,黑人是敢打ZIMMERMAN黑枪的--怯懦者永远只敢在背
后下手的。

可能还会有4个后续案子:

(1)受害者家庭对ZIMMERMAN的民事诉讼(正当防卫也是适用于民事案件的,
ZIMMERMAN既然已证明正当防卫,所以必赢无疑)。
(2)原警察局长告非法解雇案。
(3)原IT主管告非法解雇案。
(4)ZIMMERMAN告NBC诽谤及故意心理伤害案。

估计佛州炡椨在非法解雇案中,要赔个几百万美元。CBS估计会和解,但代价也不会小。

EZ企鹅 发表于 2013-7-19 10:11

风若愚 发表于 2013-7-19 10:0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要证明是种族歧视,就要证明此混血并非自卫杀人,然后陪审团因为种族歧视而故意判无罪。你说的只是你认为 ...

你的理解能力完全不达标阿.真没看出是博士的素养.我关心的是陪审团制度.社会上各种阶层的人认可的东西千差万别 。就拿论坛来说.经常为毝澤崬争吵.如果由法官审判.随机抽到几名陪审员中美分占多数.那必定结果是过大于功.如果抽到五毛占多数那结果必定是功大于过.这样好理解吧 .那拿到这个案例来说,如果抽到的是黑人占多数,会更多的从黑人角度考虑.结果很可能不同.

EZ企鹅 发表于 2013-7-19 10:14

落红不是无情物 发表于 2013-7-19 10:0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先搞懂陪审团选举制度,在发表意见,好不好。啥都不懂,上来就胡说八道!你以为陪审团是题库里抽题呢。

言之无物.你说我不懂. 那就把你懂得贴出来

我不是大米 发表于 2013-7-19 10:16

这个案子真是证明美国司法独立的典范。  

1是行政干预,没用。连总统都出来说自己孩子也应该像那个死者,施压要求判警察

2是媒体疯狂渲染种族问题,没用。  有的媒体甚至不惜剪接电话录音内容  ,

3是检方构陷,误导陪审团,没用。

shutup 发表于 2013-7-19 10:16

黑鬼们的德性,你懂得。就他妈黑鬼闹得凶,全球公害

开飞机的贝塔 发表于 2013-7-19 10:25

老大说了也没用,nice

cjy1976 发表于 2013-7-19 10:35

atom 发表于 2013-7-19 10:0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发信人: theislander1 (Peace de Wars), 信区: WaterWorld
标  题: Zimmerman案始末(长,慎入)
发信站: ...

看完后也觉的奥巴马是坨翔了。。。

BeRush 发表于 2013-7-19 10:37

哈哈,奥巴马果然黑,世界政客都恶心。

风若愚 发表于 2013-7-19 10:38

EZ企鹅 发表于 2013-7-19 10:11
你的理解能力完全不达标阿.真没看出是博士的素养.我关心的是陪审团制度.社会上各种阶层的人认可的东西千差 ...

是你自己在扯蛋吧。这事根本就没体现出陪审团的不足好么,什么换黑人陪审团的结果也只是你自己yy,我也可以说就算黑人来照样判无罪。如果的事不能成为论据的好么。你还言之凿凿把如果黑人陪审团当成喷陪审团论据。不知道是谁逻辑混乱

第二这反而凸显陪审团的优越性,不受舆论,炡椨压力的司法结果更体现出陪审团的司法独立公正。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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