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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STAR]@heav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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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我活不过50岁---关于药家鑫及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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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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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2 19:34 |只看该作者
作为一个爱潜水的熊密我忍不住站出来大喊 XDV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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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主

32
发表于 2011-4-22 19:35 |只看该作者
若有所思,熊大威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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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和

33
发表于 2011-4-22 19:37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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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龙

34
发表于 2011-4-22 19:40 |只看该作者
虽然熊大擅长说理。可惜说的都是歪理。

你这套说辞和弹钢琴下意识杀人是一路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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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母

35
发表于 2011-4-22 19:41 |只看该作者
。。。。。
屁股也不甩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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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母

36
发表于 2011-4-22 19:44 |只看该作者
熊大威武!!

没看完就乱吼的熊黑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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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母

8da养猪专业户

37
发表于 2011-4-22 19:45 |只看该作者
自己没脑子吗?别人在网上说撞伤不如撞死,他就把人撞死?

是不是你也这么想的?是不是所有人都这么想的?都会这么做?

有这种想法的人是多,但实施的就该判死刑
其实,那什么,都是很操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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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

路途那么艰远,我一定会死的

Rank: 7Rank: 7Rank: 7

2012年度八达十大水友 2011年度八达十大水友 2009年度八达十大水友

38
发表于 2011-4-22 19:45 |只看该作者
药家鑫这案,如果我是法官我会判死缓。
仅仅处于鼓励自首的角度就不能判死刑立即执行
特别还是父母带着孩子来自首,这样父母需要多大的勇气。
这等于是宣布鼓励所有父母帮助儿子潜逃而不是帮助自己的孩子自首
生死看淡,不服就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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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暗执政官

电脑MOD爱好者

2011年度八达十大水友 2013年夜饭

39
发表于 2011-4-22 19:46 |只看该作者
认真看了三道,好文!熊大威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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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复制]

40
发表于 2011-4-22 19:47 |只看该作者
熊大威武,我终于可以懂你了,从此洗心革面投入熊密集团高呼熊大威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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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和

让心脏跳一会儿。

41
发表于 2011-4-22 19:47 |只看该作者
多少人曾经网上得意的说:妈的,以后撞人一定要撞死,撞残不如撞死,又有多少人充满戾气的说,看到倒在路边的人一定不能救[STAR]@heaven 发表于 2011-4-22 19:14

熊大威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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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母

8da养猪专业户

42
发表于 2011-4-22 19:47 |只看该作者
是不是所有自首的就不应该判死刑?

这么恶劣的倳件,自首不自首都该死。
其实,那什么,都是很操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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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者

仲裁者

战队
zju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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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to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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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2 19:48 |只看该作者
熊大威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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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执政官

44
发表于 2011-4-22 19:50 |只看该作者
看建国大业的时候泪流满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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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瓜棉花 该用户已被删除
45
发表于 2011-4-22 19:59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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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复制]

46
发表于 2011-4-22 20:02 |只看该作者
熊大说的还是很有道理的  但是不能因为药是被主流价值观所害 就把责任推给社会 就能免死  大部分人不是伟人 改变不了什么 自己懂了 不愚昧的活着 就不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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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和

47
发表于 2011-4-22 20:06 |只看该作者
这文章真牛逼!!
哥也是杭州星际老玩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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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和

Man utd fans

48
发表于 2011-4-22 20:39 |只看该作者
雄大真心威武
1662 gg 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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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和

49
发表于 2011-4-22 20:41 |只看该作者
药家鑫这案,如果我是法官我会判死缓。
仅仅处于鼓励自首的角度就不能判死刑立即执行
特别还是父母带着孩子来自首,这样父母需要多大的勇气。
这等于是宣布鼓励所有父母帮助儿子潜逃而不是帮助自己的孩子自首
[STAR]@heaven 发表于 2011-4-22 19:45

在自首前先去开个优秀证明吗?
有这等小聪明,怎么不晓得好好教教自己的儿子“人”字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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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和

50
发表于 2011-4-22 20:42 |只看该作者
药家鑫这案,如果我是法官我会判死缓。
仅仅处于鼓励自首的角度就不能判死刑立即执行
特别还是父母带着孩子来自首,这样父母需要多大的勇气。
这等于是宣布鼓励所有父母帮助儿子潜逃而不是帮助自己的孩子自首
[STAR]@heaven 发表于 2011-4-22 19:45


可惜你不是法官也幸好你不是法官,自首只是一个考虑情节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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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执政官

速度赚钱

战队
种族
Proto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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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2 20:48 |只看该作者
妈的这篇文章看的我有点热泪盈眶   

我想起了一本书:<<SB是怎样炼成的?>>
hey_z 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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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暗执政官

闻昆吾方始,知秋珉而入林

2007年度八达十大杰出青年 2008年度八达十大水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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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2 20:52 |只看该作者
看建国大业的时候泪流满面。
卿晓寒夜,须知朝阳
胸大了不起么,爽的又不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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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象

53
发表于 2011-4-22 20:58 |只看该作者
胸大 其实还是很有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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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2 20:58 |只看该作者
看建国大业的时候泪流满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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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执政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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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2 21:01 |只看该作者
熊大 i'm with y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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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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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2 21:06 |只看该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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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母

57
发表于 2011-4-22 21:07 |只看该作者
“药家鑫本身就是被一种网络舆论造成的伪价值观所支配下冲动杀人了,多少人曾经网上得意的说:妈的,以后撞人一定要撞死,撞残不如撞死,又有多少人充满戾气的说,看到倒在路边的人一定不能救。 愚昧幼稚的药家鑫一定信了这些话”

价值观支配人,这话有些道理,但伪价值观支配人,并作出如此惨案,只能说明那人没有良知。这案子符合死刑条件,如果被害者家人愿意从轻发落,多拿些钱补偿,那在司法上也可以判死缓,如今被害者家人强烈要求死刑,按照刑法判了死刑,那有什么问题,关舆论鸟事?

杨培你这套理论和李玫谨那套钢琴习惯性动作,心里委屈,迫于压力杀人是异曲同工之效。
杀了人就怪社会,那被杀的人呢?
被杀的人去怪谁?被杀的人该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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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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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2 21:10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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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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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2 21:12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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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母

60
发表于 2011-4-22 21:14 |只看该作者
你字里行间充满着矫情的悲天悯人,声情并茂地把自己比作了救世主。
仿佛无数在漆黑夜里乱撞的熊黑都等着您的光明照耀,指引前方的道路。
可惜这内牛满面的文章选择了一个错误的时间与案例。
我始终觉得你还是适合在学校摆个小摊,用魔术的手法去推销卖鸡蛋饼,还能顺带学习如何搭讪女大学生,早日结束单身撸管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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