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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Evangel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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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站着说话不腰疼的是你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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蚂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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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9 10:52 |只看该作者
58# 星际原动力
我大部分支持剑仙,虽然我注册也有2年了,但我心理上觉得是新水友
游民部落 发表于 2009-7-9 10:29

是你自己把老水友心水友分的这么清楚。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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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和

Dota.HF

122
发表于 2009-7-9 10:52 |只看该作者
老人们反对过好水友吗,你文不对题啊
天热啊 发表于 2009-7-9 10:45

你来说说旺财被关了紧闭之前跟现在变化多大?以前她的贴我基本每帖比看的,你能说仅仅是因为剑仙管理
的原因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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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rren

123
发表于 2009-7-9 10:55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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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和

124
发表于 2009-7-9 10:56 |只看该作者
剑仙对人对事的理解有时是不太通人情(包括旺财的作弊链接,处男的宝宝贴),但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理解方式不是,他只要是按照自己的方式处理,对事不对人,我就觉得可以理解,谁还能不犯认识错误嘛?
小月 三页数这 ...
游民部落 发表于 2009-7-9 10:50

当论坛一个页面1/3都是[月牙]的时候,不看它们看什么啊
而且按你的说法它们也不是好东西,恶心人的,为什么还就不能管呢,这是论坛,因为兴趣走到一起的论坛,不是存在即合理的论坛
剑仙如果真是个明理的人,也不会有这么多人一个个出来反对他了,他处理的事方法不好,问题是他还很偏执,他听不进别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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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和

``开庄界的BUG。

125
发表于 2009-7-9 10:56 |只看该作者
E总。要蛋定

其实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你大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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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者

126
发表于 2009-7-9 10:57 |只看该作者
说SB怎么会遭?
你学过版规没有?
宝马现在都被封着,
那剑仙呢?
承认错误就完了?
他跟宝马道歉了?
他自己怎么没被封?
以后我怎么怎么了他娘,我也承认错误就OK了?
9527你换个马甲吧。
日王贝才 发表于 2009-7-9 10:50

请你那些什么斑竹朋友看我IP段是哪个地方的行不 SB

宝马被封是应该的 如果他不应该被封 处男这个铁腕也不会去封他!

我从来不去研究版规 反正也就是那回事 嘴巴别贱就不会受罪!

剑仙为什么要被封?为什么他道歉了还要被追究责任?我看也就你这个天天追着剑仙咬的SB还在那BB

骂脏话 涉及家人 似乎是有明文规定关几天的吧 你研究那么久版规 又来玩文字游戏?

最后再说次 9527我知道是剑仙的朋友 不过我不是9527 和剑仙他们也没关系 你个SB什么眼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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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母

127
发表于 2009-7-9 10:58 |只看该作者
爱娃这话说得太不成熟了。
每个人都是自私的,阴暗一面谁都有。有这些情绪的人,不一定是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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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
发表于 2009-7-9 10:58 |只看该作者
这种帖子有什么号讨论的 废话一大堆
coffic 发表于 2009-7-9 10:57


是的 这也是8da现在的特色  下面的回复都不对题  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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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和

129
发表于 2009-7-9 10:59 |只看该作者
你来说说旺财被关了紧闭之前跟现在变化多大?以前她的贴我基本每帖比看的,你能说仅仅是因为剑仙管理
的原因嘛?
游民部落 发表于 2009-7-9 10:52

旺财?
她不就是无奈吗,不过我说无奈她肯定要反对我

你先别和我争,按你从事的职业,跟数字打交道的
我和老汉的两个例子,感觉不出一点端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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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inem

130
发表于 2009-7-9 11:07 |只看该作者
EVA的逆袭~~强势围观
要敢于戳穿敌人的阴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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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和

Dota.HF

131
发表于 2009-7-9 11:08 |只看该作者
旺财?
她不就是无奈吗,不过我说无奈她肯定要反对我

你先别和我争,按你从事的职业,跟数字打交道的
我和老汉的两个例子,感觉不出一点端倪吗?
天热啊 发表于 2009-7-9 10:59

老汉的例子太正常不过了,想买了已经买了,剩下的就是不想买的了,大概你我都是前者吧
可能具体执行规则剑仙是很固执,可能是象你说的那样不太听其他人意见,但我觉得他跟SYP的改变的观念是
没错的,效果这么差的原因有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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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度八达十大杰出青年 2009年度八达十大杰出青年 2013年夜饭

132
发表于 2009-7-9 11:10 |只看该作者
你来说说旺财被关了紧闭之前跟现在变化多大?以前她的贴我基本每帖比看的,你能说仅仅是因为剑仙管理
的原因嘛?
游民部落 发表于 2009-7-9 10:52

本人回答你
就是因为这个SB的管理我才没兴趣 发贴。
https://files.8-da.com/attachment/forum/month_0907/09071611234986952282a99656.jpgm.cn/qq23757094]日王贝才的BLOG[/url][img][url][url][img][img][/img][/img][/url][/url][/i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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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
发表于 2009-7-9 11:12 |只看该作者
旺财?
她不就是无奈吗,不过我说无奈她肯定要反对我

你先别和我争,按你从事的职业,跟数字打交道的
我和老汉的两个例子,感觉不出一点端倪吗?
天热啊 发表于 2009-7-9 10:59

我确实是无奈,,
不过总比无赖要好吧?
总比说了离开8DA不当管理员了,然后过了几个小时又宣布复出出尔反尔的小人要好多了吧?
https://files.8-da.com/attachment/forum/month_0907/09071611234986952282a99656.jpgm.cn/qq23757094]日王贝才的BLOG[/url][img][url][url][img][img][/img][/img][/url][/url][/i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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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
发表于 2009-7-9 11:13 |只看该作者
请你那些什么斑竹朋友看我IP段是哪个地方的行不 SB

宝马被封是应该的 如果他不应该被封 处男这个铁腕也不会去封他!

我从来不去研究版规 反正也就是那回事 嘴巴别贱就不会受罪!

剑仙为什么要被封?为什么 ...
有事没事 发表于 2009-7-9 10:57

你把剑仙向宝马道歉的句子发过来。
我给你道歉。如何?
没有你就闭嘴。
https://files.8-da.com/attachment/forum/month_0907/09071611234986952282a99656.jpgm.cn/qq23757094]日王贝才的BLOG[/url][img][url][url][img][img][/img][/img][/url][/url][/i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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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
发表于 2009-7-9 11:15 |只看该作者
99# 日王贝才
我污蔑过你?你知道版规故意被封我说过这样的话?请把原话找出来。我没有心情去这么恶意的揣度一个不相识的人。
版规公布了这么多天,你可曾质疑过?你可曾为改善它而发表你的建议?
骂人封,攻击 ...
bigred2 发表于 2009-7-9 10:50

我质疑过版规并向剑仙提出意见。你问这句做什么?想证明我没有给8DA版规提意见现在反对它?自己去看剑仙征集意见的帖子。他还给我加了50水晶。
请问管理员把宝马放进“游街示众”是出于哪条版规?
还跟我问为什么?
你怎么不问问,为什么我要说你智商低?
对不起,那要问你妈。
https://files.8-da.com/attachment/forum/month_0907/09071611234986952282a99656.jpgm.cn/qq23757094]日王贝才的BLOG[/url][img][url][url][img][img][/img][/img][/url][/url][/i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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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度八达十大水友 2008年度八达十大杰出青年 2009年度八达十大水友

136
发表于 2009-7-9 11:15 |只看该作者
我做了3年市场,该有怎样的反映和热度我还是能把握的。
我没说销量上让我心寒,我是说论坛的反应让我心寒

【老汉推车的定制礼品淘宝店,8DAER价格你懂的~点击文字进入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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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和

137
发表于 2009-7-9 11:16 |只看该作者
老汉的例子太正常不过了,想买了已经买了,剩下的就是不想买的了,大概你我都是前者吧
可能具体执行规则剑仙是很固执,可能是象你说的那样不太听其他人意见,但我觉得他跟SYP的改变的观念是
没错的,效果这么差的 ...
游民部落 发表于 2009-7-9 11:08

不争了,熊发了个帖子,很切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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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者

138
发表于 2009-7-9 11:22 |只看该作者
你把剑仙向宝马道歉的句子发过来。
我给你道歉。如何?
没有你就闭嘴。
日王贝才 发表于 2009-7-9 11:13

SB脑残妹 不是你说的剑仙昨天都出来道歉了吗   我那么相信你 居然现在要我去找剑仙道歉的证据 你说你是不是SB  你快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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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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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9 11:26 |只看该作者
我质疑过版规并向剑仙提出意见。你问这句做什么?想证明我没有给8DA版规提意见现在反对它?自己去看剑仙征集意见的帖子。他还给我加了50水晶。
请问管理员把宝马放进“游街示众”是出于哪条版规?
还跟我问为什么 ...
日王贝才 发表于 2009-7-9 11:15

你你反复攻击我,我都无视了,言语的粗俗只能显示你像一个泼妇,我不跟你对骂。
你提过意见,并且得到了奖励,这是好事,我支持你。就像立法,征求各方意见,最终确立条文,但是一个法律一旦确立,只要它还没有被改动,就不管是否适合你,必须严格执行。这个你应该了解吧。版规也应该类似。
仙剑的判罚,有自己的自由度,只要在版规允许范围内,就可以,否则还做什么管理员?给你打个比方:法律规定某项犯罪,依据罪行轻重应该判1~10年,法官自然有根据判断自己取舍的权利。宝马骂人+攻击管理员罪加一等,游街+禁言是在这个判罚范围内的。
桂槕兮兰桨,击空明兮溯流光,渺渺兮予怀,望美人兮天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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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者

140
发表于 2009-7-9 11:27 |只看该作者
你还真的SB。
宝马昨天就说了,他生气是剑仙把他弄成游街示众,后来连剑仙也承认自己的错误,你们还JY什么?
你怎么不提污蔑我那嚓了?
什么我知道版规故意犯被封。亏你们想得出来
日王贝才 发表于 2009-7-9 10:40

你自己说的 这就要我去找剑仙承认错误的证据?你说你脑残不脑残吧 说你SB都抬举你了  宝马别说承认错误 连BJJ都出来说 宝马男的NMB不算骂人! 确实剑仙还在这折腾个什么劲   就算你有个老友用户组 但是没必要有那么高的权限吧 犯了版规管理都动不了  那当初就直接点 联名要求废除版规么 你们能量多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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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执政官

141
发表于 2009-7-9 11:30 |只看该作者
LZ,管理论坛是贡献,组织活动是贡献,赞助论坛是贡献,维护网站是贡献...但是,灌水也是贡献,点击也是贡献,来8DA逛了,就是贡献

贡献可以有大小,但关注,也是贡献
http://www.hbike.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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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和

142
发表于 2009-7-9 11:31 |只看该作者
旺材别和傻冒吵了,他们自己都不知道说的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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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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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9 11:34 |只看该作者
你自己说的 这就要我去找剑仙承认错误的证据?你说你脑残不脑残吧 说你SB都抬举你了  宝马别说承认错误 连BJJ都出来说 宝马男的NMB不算骂人! 确实剑仙还在这折腾个什么劲   就算你有个老友用户组 但是没必要有那么 ...
有事没事 发表于 2009-7-9 11:27

忍不住了 旺财是说对宝马的道歉   你说的是什么  承认错误
明白吗? 智商上的优越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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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和

144
发表于 2009-7-9 11:34 |只看该作者
你TM 是SB?
我被封7天的时候有版规?
他随手封的OK?
之后一两个星期才出台的版规。
日王贝才 发表于 2009-7-9 10:28

热脸贴冷屁股,太搞笑,太悲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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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母

航空母舰

145
发表于 2009-7-9 11:36 |只看该作者
旺财真悲剧啊。。。。。。
操作基本靠A,意识基本靠吹……银河第一P--------------------------------------------------------------------哥玩的是星际,释放的是寂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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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母

146
发表于 2009-7-9 11:36 |只看该作者
我会不会被打进小圈子 。。。。。。后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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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区版主

翻译组dota第一高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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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9 11:36 |只看该作者
来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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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9 11:38 |只看该作者
那要说到道歉 请问是宝马先骂人呢 还是剑仙先改用户组? 说到实实在在的道歉好像应该是宝马先道歉?而且剑仙改了用户组 然后禁言 是看不到那什么游街示众的 他的目的只是改个用户组然后禁言而已  

最后也体现一下智商上的优越感   承认错误的要被A   要怂起!即使你是管理员!大牌就是骂了人也是抬头挺胸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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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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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9 11:41 |只看该作者
你自己说的 这就要我去找剑仙承认错误的证据?你说你脑残不脑残吧 说你SB都抬举你了  宝马别说承认错误 连BJJ都出来说 宝马男的NMB不算骂人! 确实剑仙还在这折腾个什么劲   就算你有个老友用户组 但是没必要有那么 ...
有事没事 发表于 2009-7-9 11:27

承认错误,跟道歉是两回事。OK?
优越感 。
https://files.8-da.com/attachment/forum/month_0907/09071611234986952282a99656.jpgm.cn/qq23757094]日王贝才的BLOG[/url][img][url][url][img][img][/img][/img][/url][/url][/i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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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9 11:43 |只看该作者
那要说到道歉 请问是宝马先骂人呢 还是剑仙先改用户组? 说到实实在在的道歉好像应该是宝马先道歉?而且剑仙改了用户组 然后禁言 是看不到那什么游街示众的 他的目的只是改个用户组然后禁言而已  

最后也体现一下 ...
有事没事 发表于 2009-7-9 11:38

如果两个人互相捅了刀子,你觉得只会关其中一个人吗?
琺院会说,只关先动刀的那个 吗?
还跟我谈什么优越感。
自己回 XX里去优越吧。
https://files.8-da.com/attachment/forum/month_0907/09071611234986952282a99656.jpgm.cn/qq23757094]日王贝才的BLOG[/url][img][url][url][img][img][/img][/img][/url][/url][/i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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