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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还是大棍恶 于 2008-6-28 20:16 发表 ![]()
你懂你大爷的法?没事别人去告他?别人不怕侵害他人身权,赔偿他巨额精神损失费?跟你一样张嘴就犯贱,
你先冷静一下
看样子你不太明白美国的司法体制
MJ在03年被诉猥亵男童
总罪名有10项
官司打了整整3年
期间MJ花费数千万美元的律师费用
最后陪审团宣判10项罪名全部不成立
MJ无罪
但是
控告MJ的男童母亲还是有上诉权的
如果她还想告
还有2次上诉机会
最长可以把案件审理时间拖到9年
但是他们放弃了
为什么
很显而易见
首先案件的基础薄弱
其次没有地方检察官支持
美国st barabra地方检察官花在这次控告上的费用达500多万美刀
结果没有成功让MJ获罪
MJ为什么不反诉呢
如果反诉
被告可以继续跟你耗
MJ需要在最长9年时间期间连续出庭并被限制行动自由
很显然
他不会让自己继续陷入司法泥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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