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UID
- 77498
- 帖子
- 3241
- 积分
- 4375
- 阅读权限
- 50
- 注册时间
- 2008-1-28
- 最后登录
- 2010-11-9
- 在线时间
- 772 小时
|
他没有说工作一无是处,因为也可以有把工作和他的投资理念结合在一起的第四级别的投资者。对于房地产我没看到他提到并入公司名下,而且这种东西本来就是个人投资行为,置于汽车,不是每个公司都能有汽车配额的。要争的税务所的申请允许,而且汽车作为固定资产,每个月进费用和在税前消费是一个道理。可以充抵利润少交税。。
不过国情不一样,美国人个人收入是要在到手前交50%的税收,所以就老美来说开公司的确是王道,对我们中国的个人来说,如果月收入在4-6万的富人就可以考虑了。。。而且书评家和经济学家也给出他的公司的一些观念在最大程度上适合那些有着百万身价而不知道怎么理财的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