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斯科——“阿里巴巴是个快乐的青年”
上世纪80年代初过来的人如果不知道《巴比伦河》是什么歌,那他当年肯定是一个安分守己的青年;如果没有随着《I Like Chopin》的音乐跳过迪斯科,那他肯定不会是一个活跃的年轻人。尽管当年很多人都叫不出歌名,但一听见这几首在舞会上火爆一时的英文歌,浑身就会散发出舞蹈的欲望。
迪斯科这种伴随着强烈的音乐节奏扭腰摆臀的舞蹈,曾被认为是一种“下流”的舞蹈,动作“不堪入目”。当时的迪斯科与蝙蝠衫、高跟鞋、牛仔裤、喇叭裤、墨镜等时髦服饰一同,被人们视为“流氓”的外在记号。一些年轻人只好躲在拉上窗帘的房间里,跟随录音机中的舞曲偷偷地练习动作。尽管如此,迪斯科作为释放内心的压抑和郁闷情绪的有效途径,还是不可遏止地在追求时尚的年轻人中间流行开来。“翻唱天后”张蔷被称为“迪斯科皇后”,因为她的歌特别适合跳舞用。当年流行的“国产”迪斯科舞曲有张蔷的《害羞的女孩》、陈彼得的《阿里巴巴》、张碟的《成吉思汗》和《热情的沙漠》……还有风靡一时的《荷东》系列和《猛士》系列,那时全中国的先锋青年,几乎人手一盒以肌肉发达的飙悍男女为形象标志的《荷东》或《猛士》,名叫“荷东”的迪厅,更是满地开花。《荷东》的全称是“荷李活东方明星舞会”(Hollyhood East Stars,在香港等粤语地区将“好莱坞”称为“荷李活”),它是喜爱电子音乐的年轻香港音乐人上世纪80年代中期的代表作品,1985年由香港飞时(Face)公司出品并被引进大陆。
东京上智大学社会学教授詹姆斯·法瑞尔在《超文化运动:迪斯科在中国》中谈到,迪斯科的激烈节奏和自由舞姿使它成为“中国80年代大众娱乐方式中最具身体叛逆性的一种”,“官方对这种大众文化运动露出了持续的敌意。”有趣的是,这种年轻人所独有的娱乐方式日后又在中国衍生出了另一种颇为流行的“变体”——老年迪斯科。
小说:维多利亚时代的情色暴力
李银河在《女性主义论争》中说:“维多利亚时代的净化社会和愚民运动,是从女王明令禁止出版淫秽书籍开始的,一开始还只是没收或销毁色情书,后来殃及许多著名的经典著作,就连莎士比亚、密尔顿、但丁的著作都受到审查,甚至连圣经中与性有关的章节也遭到删节。”
在维多利亚女王登基前数十年,法国出现过一个以情色而闻名的另类——萨德(Marquis De Sade)。萨德被称为“情色小说鼻祖”,他的作品以大胆的性幻想和浓厚的虐待狂意味为当时的社会所不容,其中详细地描写了各种他想象得到的性变态行为的细节,据说当时的科学家和医生看了都不免脸红,纷纷指责他。今天性学研究里所说的“施虐症”(Sadism)的名词,就是为了纪念萨德,他的名字还被后人与奥地利作家马索克的名字合在一起,构成了”Sadomasochism”一词,简称“SM”,中文即指“性虐待症”。1778年,38岁的萨德因“性虐待”罪名而锒铛入狱,1782年他在狱中写下了惊世骇俗的《教士和垂死者的对话》,并因此而被转到恶名昭彰的巴士底狱,1785年他又写下《索多玛一百二十日》。
维多利亚时代的伦敦还曾流行过一种“廉价恐怖犯罪小说”(Penny Dreadful),大街小巷都能买到,每本一便士,由此得名。当时伦敦的道德团体曾公开抗议,认为这些小说会刺激暴力的蔓延,臭名昭著的“开膛手杰克”连环谋杀案就被归罪于此类小说的教唆。美国“惊悚小说之王”斯蒂芬·金在获得2003年全国书奖的“终身成就奖”后,当时的保守派大将、一辈子为宣扬“西方正典”而不遗余力的耶鲁大学教授哈洛·卜伦(Harold Bloom)曾将斯蒂芬·金的作品比作“廉价恐怖犯罪小说”,称“就是这玩意儿,他们竟还相信里面有什么文学价值、美学成就,以及启迪心智的思想,这只能证明这群评审都是白痴!”
电影:分级制度势在必行
1903年的《火车大劫案》(The Great Train Robbery)被誉为美国电影的里程碑之作、西部片的开山之作,这部默片总长只有11分50秒,讲述了盗匪抢劫火车并最终被警察击毙的完整故事。电影的第一个镜头是两个劫匪冲进电报收发室,逼迫电报员给火车发信号,并将其捆缚起来。随后劫匪们上车,与火车上的职员进行搏斗,打死职员,制服列车长,让他解开火车车厢链条,将所有乘客赶下火车,在轨道上并成几列,实施抢劫,期间打死了一个试图逃走的旅客。劫匪们坐火车头逃窜到丛林里,骑上已经准备好的马逃走。另一边,幸存的职员向正在寻欢作乐跳舞的巡警们报告。很快,开始了巡警们骑马与匪徒追逐交火的场面,最终巡警在歹徒分赃时将他们击毙。该片的最后一个镜头在当时引起了巨大争议,这是一个持枪匪徒的特写,他面向屏幕,朝观众射击,结果许多观众深信自己遭到攻击,甚至有人当场吓得昏了过去。这也让人们第一次对电影的力量产生了恐惧。
1929年至1932年的美国大萧条时期,社会反叛题材的电影以及犯罪片、黑帮片大受欢迎,例如1931年的《小霸王》(Little Caesar)。在这部经典黑帮片中,爱德华·罗宾逊扮演了一个心狠手辣、有勇有谋的小混混,与道格拉斯·费尔班克斯扮演的另一个小混混联手,在黑帮组织里不择手段地往上爬,最后成为独霸一方的龙头老大。这一年美国还上映了两部被后人称为“恐怖片经典”的电影:一是由贝拉·卢高西(Bela Lugosi)主演的首部吸血鬼题材的有声电影《吸血鬼》(Dracula),卢高西在该片中营造出了一种具有贵族气质的恶魔形象,也使他成为历史上最著名的吸血鬼之一;二是詹姆斯·惠尔执导的首部有声的《科学怪人》(Frankenstein,又译《弗兰肯斯坦》)电影,美国南加利福尼亚州大学研究上世纪三四十年代美国电影的教授里克·朱厄尔在评价该片时说:“它是偶像级电影之一,影响力巨大。它真正确保了恐怖片成为好莱坞较有影响力的影片类型之一。”据说当时曾有人担心这部《科学怪人》会吓跑观众,于是在1931年12月6日首映当天,有关方面特地安排一名演员在电影放映前提醒观众电影的可怕程度。该片最终获得了巨大成功,为环球电影制片公司带来数百万美元的收入,虽然观众时常大声尖叫,但他们对这部片子还是十分着迷。
随着这两部电影的成功,恐怖片开始在环球公司的流水线上源源不断地被制造出来,其中较有名气的包括《木乃伊》、《隐身人》、《黑色老房子》、《畸形人》,以及《科学怪人的新娘》等。与此同时,人们围绕犯罪片和恐怖片的负面影响,尤其是对青少年观众可能产生的影响,也展开了激烈的争论。上世纪50年代,美国青少年犯罪率遽然上升,有人认为这与当时电影和音乐等娱乐产品中的不健康和不道德的内容不无关系。
其实早在默片时代,由于电影中出现了一些女人赤裸的镜头,就引起过保守派的极大不满。于是1930年,当时的美国邮政部长威尔·海斯(Will Hays)制定了一套初步的电影拍摄指南,作为规范电影市场的参考,告诉电影公司哪些是被禁止的。例如遵守禁酒令,不得宣扬烧酒;不可详细描述谋杀、盗窃、抢劫的方法;不得出现拷打场面;不得表现不道德的性关系;不得表现黑人与白人的两性关系;不准出现堕胎或分娩的镜头;不准出现裸体镜头;不准出现男女唇间接吻;不许对国旗不敬;不许出现粗暴对待动物的场面等等。这套规范制度被称为《海斯法典》(Hays Code),可没想到这反而引起了人们对禁忌题材的电影的好奇,出现了“禁什么流行什么”的尴尬局面。直到1934年,在美国电影协会、影院协会以及教会的监管下,这套规范才被强制执行。不过,由于其中的标准制定得相当模糊,可操作性也较差,电影公司不知道哪儿出问题就会被禁,因此变得缩手缩脚,极大地限制了创作人员的发挥。
1966年,一部叫《灵欲春宵》(Who's Afraid of Virginia Woolf)的电影在美国上映。在这部电影中,创作者极尽能事,全片没有一个镜头是直接与性有关的,但通过双关的对白和挑逗的动作,无时无刻不在宣扬一种性的诱惑。这部电影向旧的电影审查制度发起挑战,在美国掀起了一场轩然大波,直接促成了《海斯法典》的死亡。两年后,美国电影协会正式设立分级制度,并一直沿用至今。它依据影片对不同年龄阶层的适宜性,对电影进行分类。正是在这套分级制度下,诞生了许多既具争议性又不乏艺术价值的杰作。
漫画:每个人心中都有一座“断背山”
1954年,人们对“媒体暴力”的恐惧终于在心理学家弗雷德里克·韦特哈姆(Fredric Wertham)的著作《诱惑纯真》(Seduction of the Innocent)中找到了理论依据。弗雷德里克·韦特哈姆被漫画爱好者称为“漫画的恶魔”,“他的出现是漫画界发生的最可怕的事”。韦特哈姆认为孩童会模仿漫画中的暴力犯罪行为,导致道德腐化,而且漫画还会刺激性心理反常、导致文盲增加、令眼部疲劳。他在《诱惑纯真》中写道:“孩子们在街上的玩耍现在已变成一团混乱,没有了任何以往的童真。那些孩子们都怀揣着恐怖漫画书,玩着大屠杀、绞刑、处私刑和虐待他人的游戏。”当时美国青少年犯罪率呈上升趋势,人们为此担忧,却又不知该如何对付。韦特哈姆迎合了人们对现实社会的不满,宣称美国社会已经变成毫无秩序可言的恐怖之地,亟待全社会进行大的整顿与清理。他表示,在研究了许多案例之后,发现惹事的青少年都爱看漫画,由此得出结论:漫画就是青少年犯罪的罪魁祸首。
韦特哈姆指控犯罪题材的漫画中的暴力及其过分的真实感,以及对于犯罪细节的描述;指控漫画书的标题着力渲染犯罪字样,而“惩罚”、“灭罪”等字体却难以辨认;指控漫画书中的教育页面经常被跳过。在他眼里,超级英雄是力量崇拜,初代“蓝甲虫”的变身能力被同卡夫卡扯到一起……他的批评对象甚至包括了名著改编或教育题材的漫画,只因为它们表现了“戴着镣铐的黑奴”和“濒死的人和尸体”。而他最为恶名昭彰的论断是——漫画导致同性恋。在他看来,神奇女侠是女同性恋,尽管她在故事中有男朋友。他认为蝙蝠侠是反女性的,因为其中的漂亮女性多半是坏女人。而蝙蝠侠与罗宾两人的搭档关系也为这位心理学家提供了莫大的想象空间,他援引一名同性恋者的话说,蝙蝠侠与罗宾是同性恋者梦想中的生活。之后该系列中的蝙蝠女侠(Batwoman)与蝙蝠女孩(Batgirl)等角色的出现,部份原因就是为了回应蝙蝠侠与罗宾是同性恋的指控。
韦特哈姆主张把漫画统统禁掉,1954年春,美国参议院专门针对漫画出版,举行了为期三天的听证会。会上韦特哈姆将漫画与刚刚结束的纳粹恐怖放在一起,称“同漫画业相比,希特勒只是个新手”,这句话被当时的媒体广泛引用。在某些地方,人们甚至将漫画书付之一炬。以成人惊悚漫画闻名、也是受舆论责难最多的EC漫画公司的发行人威廉·盖恩斯(William Gaines),在听证会上同韦特哈姆针锋相对。辩护律师指着EC公司出版的《犯罪悬疑故事》(Crime Suspen-Stories)的封面——封面上一个男人一手拿着斧头,另一只手拎着一个女人的头颅,问道:“你觉得这幅图能表现出良好的品位吗?”威廉·盖恩斯回答说:“是的。对于一本恐怖漫画的封面来说,假如将那个女人的头颅抬得更高些,让读者能看到她脖子上流出的血,才算得上是品位低下。”盖恩斯在听证会上强调青少年犯罪是现实社会环境造成的,而不是文学故事造成的。他讽刺说:“向弗雷德里克·韦特哈姆先生解释恐怖故事所带来的刺激不会造成任何伤害,这同向一个冷漠无情的老女人解释什么是崇高的爱一样困难。”
盖恩斯的辩护在韦特哈姆咄咄逼人的指控下显得软弱无力,这次听证会后,美国社会开始对漫画产业严加管制,最终导致漫画审议局(Comics Code Authority,CCA)的成立。一本漫画书要想在书店或书摊上销售,必须通过CCA的审批,封面要印上CCA标记。对于哪类故事可以说、哪类故事不能说,CCA还设置了严格的内容规范。除了性与暴力外,任何与不死僵尸、虐待拷打、吸血鬼、鬼魂、嗜食同类和狼人相关的形象都被严格禁止;坏人在故事最后必须被“抓捕归案”,受到惩罚;而且书名中不能出现“犯罪”和“恐怖”的字眼。
与电影和电视遇到类似责难时的情况不同,在“漫画是给儿童看的”这一“伪前提”下,美国的漫画市场没有形成自己的分级制,最终只能把整体的水平降下来。如今的漫画作者们大多小心翼翼,不敢越雷池半步,漫画市场上充斥着荒诞不经却相对“安全”的故事。其实上世纪50年代美国的许多成人漫画在情节和表现技法上都已经取得突破,例如EC公司出版的《魔界奇谭》(Tales from the Crypt),今天已经被公认为经典。
儿童为什么需要超级英雄和虚拟暴力
事实上,在《诱惑纯真》出版之前,韦特哈姆就已经写过不少批判漫画的文章。1949年,纽约大学教授弗雷德里克·思拉舍(Frederic Thrasher)在《社会教育期刊》(Journal of Educational Sociology)上对韦特哈姆的观点提出过质疑。他写道:“虽然弗雷德里克·韦特哈姆先生在许多文章中都声称他和他的同事们调查研究过成千上万个儿童,正常成长的、已走上邪路的、富有的、贫穷的、有天赋的、平平庸庸的,但他并没有为读者提供任何统计学上的分析。他并没有试图用真实的数据去证明,他所列举的青少年犯罪,是典型的由恐怖漫画引起的。换句话说,他并没有能够证明没有读过那些画册的青少年就不会犯同样的罪。”这段评价很容易让人联想到50年后在中国,一位声称自己走遍了全国各地260家网吧、调查了700余例因青少年迷恋网络游戏而引发的悲剧的学者——张春良和他的那本《在网路上狂奔》。
进入上世纪70年代后,随着电子游戏的诞生,道德恐慌的焦点由戏剧、小说、电影、漫画转移到了游戏上。直到今天,人们对于游戏这个已经并不新鲜的新鲜事物仍然心存恐惧与怨恨。有趣的是,与电子游戏几乎同时诞生的“龙与地下城”也曾引发过社会的恐慌,曾有人认为它在鼓动青少年对神秘力量加以膜拜,父母们也担心自己的孩子会因此而信仰撒旦。那时美国发生过几起青少年自杀事件,受害者均为“龙与地下城”的爱好者,于是这些事件就被作为“龙与地下城”的罪证提了出来。这同20年后美国媒体试图将哥伦拜恩校园枪击案与《毁灭战士》联系起来,以及中国媒体在报道青少年犯罪事件时不忘加上一句“此人酷爱游戏”之类的手法如出一辙。
美国作家、文化评论家杰勒德·琼斯(Gerard Jones)在2002年出版的《杀死怪物:儿童为什么需要幻想、超级英雄和虚拟暴力》(Killing Monsters: Why Children Need Fantasy, Super Heroes, and Make-Believe Violence)一书中,对简单化地认为“媒体暴力对儿童有害”的观点提出过批评。他认为,成年人应该理解虚拟暴力在人格发展中起到的重要作用,孩子们需要通过一种安全(主要是幻想)的方法来认识“暴力的实施过程”以及“阴暗的情绪”。他写道:“想禁止人们在安全并可以控制的环境里冒险,是不可能的,也是很危险的……因为那对我们理解和接受现实的局限性有莫大助益。在游戏中发泄怒火是一种可取的手段。为了作一个文明的现代人,我们牺牲了原始的野性。在虚拟环境中扮演邪恶的角色,或是大肆破坏,就是对这种牺牲的补偿。这是至关紧要的。”
小说
“现在的年轻人可以轻易地接触到那些言情小说和戏剧,这些东西已经毒害到了他们的思想,令很多有前途的年轻人道德败坏,而旁人也无法用那些有益的知识去改造他们。父母在饮食方面总是很当心,用健康的食物去喂养他们的孩子,但他们对孩子的思想的教化却毫不关心。现在的孩子是否被提供了有益的精神食粮,或是只吃一些垃圾、废品,甚至毒药?”
——1790年,牧师恩诺斯·希区柯克(Enos Hitchcock)在书信体小说《布鲁姆斯格罗夫家族回忆录》(Memoirs of the Bloomsgrove Family)中对那些描述爱情故事的小说和戏剧予以抨击。
电影
“这种新的娱乐方式正在毁掉我们的一代少女……堕落的成年人拿着糖果和便士,用虚幻而不可避免的结局去诱骗少女。本协会已经起诉了很多以电影画面诱骗少女失足的人。只有上帝才知道,有多少人在看了这种‘会运动的画面’后,开始了他们的放荡生活。”
——1909年,《纽约反虐待儿童协会年度报告》(The Annual Report of the New York Society for the Prevention of Cruelty to Children)称电影造成了人性的堕落,令许多少女被诱骗失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