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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峤 于 2013-7-21 01:27 编辑
原谅我用脑残字体编辑了这篇帖子。因为我总害怕激不起论坛五毛最基本的同情心。
论坛有人说,如果唐慧真如他所了解的那样,枪毙也活该。对应的网上盛传的版本应该是如下的:1唐慧通过上访获取80万捐赠款。2唐慧的女儿主动卖淫。3唐慧有不良前科。4唐慧要求经济赔偿184万。只看这些资料,五毛冷笑一声,对微博上转载关注唐慧案的公知们骂了一句傻逼,不再继续关注,深藏功与名。但如果你肯了解唐慧多一点,对弱者多一点同情心,会知道,她是怎样一个伟大的女性。
我粘一段唐慧案的案宗。如果你不愿意看,我可以简单说一下。唐慧的女儿被骗到出租屋强奸,后又轮奸,扣留卖淫三个月,造成孩子终生不愈的性病,和终生不育。五毛的唐慧女儿性格放荡,主动卖淫等主张,在案宗中被反驳。注意黑字。
对于被告人周军辉提出“与张XX发生性关系是其自愿的,不知她只有11岁,不构成强奸罪”以及刘润、蒋军军、兰小强提出“是嫖娼,不构成强奸罪”的理由,经查,被告人周军辉明知xx为小学生,以看影碟为名匠被害人骗到“蓝色吧”后,对其实施奸淫,并以语言相威胁,其行为是一种强健行为,也正是周军辉利用了幼女对世事缺乏认识、判断和处理的能力,周军辉又实施了其后续的犯罪行为。被告人刘润、蒋军军、兰小强伙同他人,将被告人带出出租屋,首先是要其拿钱,未果后又将其灌醉后轮流堆砌实施奸淫,并同时轮流要其口交,行为及其卑劣下流,被害人稍加反抗就遭到同案人的暴力殴打,是一种典型的轮奸行为。因此,对被告人的上述理由均不予支持。
被告人周军辉对被害人张XX事实枪击案后,以高速老实同学和其家人相要挟,将不满11岁的被告人张xx带到秦星处,要其从事卖淫,是一种典型的强迫卖淫行为。理由有几点:1受害人作为独生女,在校小学生,平时表现较好,家庭生活幸福,不具备主动卖淫的基础。2第一次被带出接客就被告状,说明她内心不是自愿的。3不听老板安排被打,要其听话,说明她不能自主。4她卖淫的所得大部分均被周军辉等人拿走,说明她不能支配自己的卖淫所得,只是为他人赚钱的工具。5她曾偷偷用秦星的手机打电话给其父,后没有说话几倍发现,说明她一直受到控制6……应激性的精神障碍,说明其心灵受到极大创伤……
唐慧律师对该案的描述
一个11岁的孩子在被一伙成年人(其中一个还因去赌场收取保护费而将赌场老板堪称轻伤)以“逃跑杀她全家”的言语威胁并在真实的殴打和暴力威胁下,惨遭轮奸,并在短短的三个月时间被强迫卖淫多达一百多次,导致患上了现有医学水平下终生不可治愈的性病,且导致终生无法再生育。这样一个案子,经过一审——检察院抗诉、上诉——第一次裁定发回重审一审——上诉——第二次发回重审——第二次重审一审——上诉——第二次重审二审——死刑复核中……历时即将七年尚未尘埃落定。
好吧。我告诉你,在女儿这种遭遇下,唐慧作为妈妈都做了些什么。你可以扪心自问,为自己的孩子,你能做到多少。(下面的内容引自唐慧的回忆和律师的声明,你可以自行判断,到底有多少是真的。)
1报案后,派出所副所长极其不耐烦,并两度拒收书面资料。
唐慧见警察不管,发动亲戚寻找了两个多月,找到了孩子的下落。随后她蹲点十天,确认孩子在卖淫屋内,进去想要抢回孩子,但遭到多名男女阻拦。打电话给负责该案的刑侦大队警察杨军祥,开车到卖淫屋门口,就驶走了(有区纪委处分结果为证)。随后唐慧打电话给110,在四名民警的帮助下,救出了孩子。 唐慧事后回忆,女儿见到她面无表情。事后询问才知道,是怕那些人杀她们全家。唐慧写道:“慢慢的我们才知道女儿的痛苦遭遇”
2 女儿被解救回家四天,公安机关未采取任何措施, 唐慧的多次强烈要求下, 直到1月5日立案。
唐慧回忆,杨军祥仅进行了一次笔录问话,只说了三句话。 “从头到尾,我看不出哪个强迫了你。”“看你女儿不像11岁的人”“这打不了只是个治安案件。”
回家四天后,唐慧第一次讯问女儿,了解到被轮奸等事实,认为这是重要笔录,要求刑侦大队做补充笔录。三名警察来回踢皮球,最终没能做成笔录。
3从立案起19天,未做任何侦查措施。
41月25日,传唤卖淫屋老板秦星和陈刚。陈刚笔录不足三百字,被放走,只秦星一人被羁押,而且罪名仅为“强迫卖淫罪”。在看守所期间, 秦星在警察的配合下,伪造解救自杀犯人的立功表现。随后的三份判决书都已认定这一事实。
至此,如果不抗争的话,结局就是只有卖淫屋秦星一人以“强迫卖淫罪”起诉。如果是你,请扪心自问,你此时会做些什么?是面对层层黑幕不再追究,还是要抗争到底,哪怕可能得到的不是一个好的结果?这是一个艰难的选择。 唐慧她选择放弃了自己的人生,只为给女儿一个公平。
1唐慧先后写信给省公安厅,跪见市公安局局长,后成立专案组。随后,三人以强奸罪被羁押。这一跪,你做得到么?
她回忆道,这是她人生第一次上访,她老母受不了2小时暴晒晕倒。为了女儿,她不顾尊严,跪下去了。
2该案由区检察院起诉。唐慧认为,涉及幼女的案件,最高量刑可以到死刑和无期徒刑,而这样的案件区检察院不能审理,应该到市级检察院起诉。(该消息是她假扮秦星家属询问来的)为此,唐慧在市检察院门口绝食两天两夜。一个副检察长和她沟通,画了一个小圆说,你的案子这么大。画了一个大圆说,我们要这么大的案子才会管。但最后,该案得以在市检察院审理。这一次绝食,你做的到么?
在此之后,唐慧进入了漫长的上访阶段。
后面的事情,太长了,我便不说了。唐慧上访两年,和大部分的上访人员一样,她有些偏执之处。她对记者声称血洗法院而闻名的朱军是她女儿干爹,这后来被证明是撒谎。她为了引起关注无所不用。她在法院院长办公室常住达18天。但有几个事实我需要强调。
1一个2006年的案子,在2008年法院才出具一审判决书,2010年二审判决书。2012年三审判决书。共历时近7年,导致其中一名嫌疑人脱罪四年之久。 2009年1月二审下发重审,到2011年3月,永州法院没有宣判。案件严重超过审理期限,为此唐慧才在院长办公室长住18天。为什么审判了这么久?
2 2010年,因为朱军案,唐慧才引起记者的注意,进入公众视野。在此之前,唐慧一直是孤独的。你说她是为了正义还是为了钱?
3 从报案起,当地警察就阻挠该案的刑侦审理。 孩子丢失时,副所长何频两次拒绝孩子家人提交的书面文件。两个月后,唐慧一家发现孩子,打电话给刑侦队杨姓警察,杨姓警察 开车到卖淫屋又返回,110的帮助下,女儿才得以解救。随后杨姓警察不肯做笔录,案发19天没有进行刑侦,导致部分证据缺失。卖淫屋老板秦星被拘留阶段,警察魏晓辉在副所长何频的授意下帮忙传送消息信件,被截获。假造立功表现,被法院认定伪造。在照片指认阶段,嫖客中,有两名警察被唐慧女儿认出。上述警察述职行为,都只做警告处分等,对该案所涉及的种种可能性,并没有再深入立案刑侦。
4唐慧上访期间,被多次关押殴打,甚至劳教。
5唐慧女儿案发时是处女(案宗中认定),而不是五毛所称十岁睡过男人的女孩儿。
6 184万是北京某权威意愿提出的唐慧女儿治疗费用评估,而且是唐慧在一审时提出的。而援助律师介入是在二审后,不存在牟利行为。法案对此判定是,待损失发生时,另行诉讼。
7 2012年6月2审判决后,唐慧租了门面开花店,准备重新开始生活。8月她被劳教。该案唐慧最终胜诉,赔偿1000元,但不受理要求炡椨道歉的诉求。
8对唐慧女儿实施奸淫的嫖客,除2人治安拘留,再无任何追究。
9对唐慧女儿不利的部分案宗,被某记者“捡到”。在网上发布,官方微博第一时间转发。唐慧上访的案宗,相关律师也不曾见过。但在网上被五毛发布。
在最后我只问,人生有多少七年?即便184万不被用于治疗女儿终生不治的性病,把诉讼作为一种牟利的手段,(最后法院并没有支持唐慧的经济赔偿主张)但换你,这七年要每天担惊受怕,背井离乡,下跪,绝食,被人暴力殴打八个小时,丢在雨中,你觉得值么?
你的女儿如果被无数男人强暴达三个月,造成一生无法挽回的伤害,层层的保护伞却让你申诉无门,你的血性能做到什么地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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