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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u2-bo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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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孩子出生后第一个星期,应该赋予父母杀掉自己孩子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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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区版主

多线是王道,细节决定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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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6 23:49 |只看该作者
符合自然淘汰规律,却不合社会发展需要
两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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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和

守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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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6 23:53 |只看该作者
就这种2b 还在8da讲着讲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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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枪兵

战队
The.
联赛ID
The.Dz9
种族
Proto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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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6 23:56 |只看该作者

[img]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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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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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7 00:05 |只看该作者
别把问题扯到國镓民族的高度,现在讨论个人该如何面对。
不知道扣分的仲裁结婚没有。做个不友善的假设,如果将来你结婚生了个擅长瞪眼流口水的儿子,你的生活从此没有了阳光。这是没有前景的人生,包括你夫妻还有这个可怜的孩子。你每天早出晚归卖力工作、对人赔尽笑脸都只是为了将这痛苦的过程延长,直至你老了死了,而儿子的悲惨人生还要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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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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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7 00:10 |只看该作者
别把问题扯到國镓民族的高度,现在讨论个人该如何面对。
不知道扣分的仲裁结婚没有。做个不友善的假设,如果将来你结婚生了个擅长瞪眼流口水的儿子,你的生活从此没有了阳光。这是没有前景的人生,包括你夫妻还有这 ...
warbear 发表于 2011-5-17 00:05


说的是事实,但这绝对不是剥夺不健全生命的理由,一旦这么做了,人就有更多的借口去做更可怕的事情
这种事情完全需要國镓和社会来承担起来,完全推给单个的家庭,那注定了就是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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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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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7 00:11 |只看该作者
与其在你夫妻二十几岁时,因为一个美丽的错误生下了有缺陷的孩子,导致你俩将来六七十年地沉闷与无奈,还将一个生命养大,让他知道社会的精彩和他自身的不幸,我认为这只是以爱的名义,将痛苦加诸三人的身上。可怕的是,这三人同样因为爱的理由,无法选择结束这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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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执政官

扳手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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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7 00:12 |只看该作者
你就一智障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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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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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7 00:31 |只看该作者
首先说明,我不认同马克思的唯物论。记得前几天有水友发帖说,人所做的选择都是在特定环境下被称为人的有机体的物理和化学反应。我不认为人是一堆骨与肉的有机结合,因为我相信灵魂,并且认为灵魂才是世界唯一的存在。否则就成了宿命论,否定了生命演化的意义。
之前听过易中天讲的一个讲座,里面提到人的自我认识与自我确证。他认为当婴儿懂得了“我”这个概念,才变成社会学意义上的“人”,而人生的意义在于对“我之所以是人”的确证过程。
我的观念里,在婴儿没有分辨出外界与自身的差别,不能确切明白“我”的定义之前,生命意义和其他动物无差,就是水友说的根据物理和化学规律做出反应的有机体。只有成为了拥有了自我的意识的人,他的灵魂才真正被唤醒,或者说才具有了灵魂,此时才是一个社会意义上的人。
所以我认同父母在婴儿降生时,有权选择去与留。就好比你可以选择中出还是射到墙上,我想不会有谁为了套套里的精子哀伤吧。
另外谈到法律和可能引起的犯罪问题。我的看法是,法律是人定的,随时代变化。犯罪则是炡椨办事不力的结果,和这个问题无关。刘备认为藏有酿酒器具有罪,简雍说,就好比带着鸡巴出门有强奸嫌疑一样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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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和

39
发表于 2011-5-17 00:33 |只看该作者
如果有些病很严重,一个星期又发现不了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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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执政官

该怂的时候我绝对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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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7 00:54 |只看该作者
我同学的女儿先天心脏有问题,医生说要做手术才有机会修补,而两次手术都成功的几率接近0

现在没有办法也只好一直顺其自然养着,2岁了还不能走路,很瘦弱,经不起风吹日晒,从没带出来过。。一家人都太可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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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母

6000点 我就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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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7 00:58 |只看该作者
呃,,悲剧

财神开路~~二他妈妈骑摩托~~没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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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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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7 01:01 |只看该作者
有人说天朝的教育失败,我看很成功。教科书上写的,一个个牢记在心,并以此来解释社会怪状的必然性,和提醒别人当下弊端的无解。哪怕是对现行制度的一丝怀疑,都将迎来强有力的抨击。知道八达水友看不上plu的脑残们,我看是一样。那边是无知无畏的90后,这边是受过集体洗脑的2B青年,两者谁高谁低不好说。某人说,文革流毒至今,我从八达贴里嗅到腐败的恶臭。我诧异的是,在水友对天朝教育的质疑之余,就没有关注西方的目光。同一个历史倳件,从西方的视角观察往往更有趣,也更恐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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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母

43
发表于 2011-5-17 01:28 |只看该作者
前段时间听一个教授的课,谈到土地私有制问题。
    教科书上说,王朝刚建立时土地矛盾不激烈,社会不公与天灾人祸加剧土地兼并,在失地农民与大地主阶级之间的矛盾达到不可调节的程度时,产生农民懪憅并在农民战争中确立下一个王朝,而土地又将再次均分。
    教授认为真实的历史并非如此简单的循环发生,这只是天朝炡椨为了服务于马列思想而人为地捏造的中国历史。事实上,中国破碎的耕地和频繁的天灾水患的地理环境决定了中国不可能出现欧洲的大面积庄园,也不会产生领主与附庸的耕农。在中国,土地私有不会造成兼并,恰恰相反的是,可考察的两千年历史里,土地私有制下生活着占据极大比例的安分的自耕农。所谓的地主阶级,适用于西方,而不适用于中国。古代的中国大部分的农民是有可自给自足的私有土地,都是理论上的地主。佃农的比例很少。历代的懪憅也多半是流民而非农民。因为农民不会轻易放弃手头的耕地铤而走险,有着富不过三代良好传统的富农又会在土地积累到不高的水平时就由于社会动荡或自身才能不足而打回原形。
    教授认为,当下的中国解决土地矛盾的出路就是实现土地私有制。农民不傻,不会像某些别有用心的专家认为那样将土地出售后进城打工,然后变成无业流民。现在的土地国有制下,公有就是长官私有,只会导致这些名义上有主(國镓)的土地变成实质上的无主之地在特权控制下转入大地产集团手中。相反,土地私有制就是明确土地的主人,这个主人不傻。
    说这么多,就是希望从别的角度审视当下貌似很有道理的框框条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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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母

44
发表于 2011-5-17 01:36 |只看该作者
产前检查不会啊?
这么2的话题 !!
我顶天,我立地,怀中抱只HELLO KIT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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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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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7 01:36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warbear 于 2011-5-17 01:50 编辑

另外,不知道44为何认为抚养缺陷婴儿是社会发展需要。这就是社会共识,主流价值观?我看未必。
在中国有个奇怪的词,叫作历史遗留问题。这个词给了阻碍改革多少的借口。
前段时间广州电视台抨击一个高速路收费站超期收费,管理方的理由是政策出台前签的合同仍然有效,属于历史遗留问题。
我看了,这有缺陷的婴儿,就像天朝的毒瘤,而有心人一再解释,这是亲生骨肉啊,人民的选择啊。很好,一切都无可辩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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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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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7 08:32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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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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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7 08:37 |只看该作者
我支持楼主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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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母

48
发表于 2011-5-17 08:40 |只看该作者
其实楼主也就说出了自己的观点
仲裁们下手有点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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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母

49
发表于 2011-5-17 09:29 |只看该作者
看过李连杰的海洋天堂就能理解活着对父母对畸形儿都是多少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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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暗执政官

图样图森破

战队
SC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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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rr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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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7 09:35 |只看该作者
养过兔子就知道,母兔子如果产后身体很虚,会吃掉自己刚生下的相对弱小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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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g2120x 该用户已被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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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7 09:39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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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7 09:40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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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度八达十大水友 2011年度八达十大水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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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7 09:41 |只看该作者
warbear说得有理,但是你也应当注意到接踵而至的伦理问题:
可以由父母来裁决婴儿的生死吗?脑瘫、畸形儿可以杀,那么只缺一只胳膊的可不可以杀?只缺一根手指,或者父母嫌ta长得丑的,可不可以杀?要是父母其实只想要儿子,看见生的是个女儿,就找借口不要她了,这样也可以吗?
也许你会说可以用一个官方机构来认证婴儿可不可以保留,可是这就说明已经出生的婴儿和精子是不一样的了。精子你可以随意处置,婴儿你不可以。
而且官方机构来认证婴儿,搞不好还会发展到测婴儿智商,测体能的程度,智商低于80的,该机构会开具淘汰这个婴儿的许可。因为养一个低能儿对父母来说也是要痛苦一辈子的事
你瞧,发展下去,一套完善的人种优选机制就建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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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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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7 09:43 |只看该作者
不知为啥,哥突然想到高达se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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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7 09:45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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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7 10:30 |只看该作者
我试图回答这个问题。
将婴儿去留的决定权交给亲身父母是否有悖伦理道德,或者引起性别选择问题,我不这样认为。
去医院看看,妻子十月怀胎生下个娃,做父母的会有极强的成就感和幸福感,揪住个路人就说自己的孩子长得灵气可爱,鼻子眼睛像自己。选择抛弃婴儿是有很大心理压力的,这不可能说随随便便不喜欢就丢了。过去观念里,人是國镓的财产,包括自己的子女,都无法为之抉择,所以生命的予夺在炡椨,这是真正违反人性的。
我认为将生命选择权交付产权所有人,是人权的一部分。父母只有在迫不得已的状况下,才会选择放弃婴儿。就想农民只有迫不得已的情况下主动放弃耕地,而我们不必出于担心农民智商而剥夺了他们的选择权。
选择性别,是否会造成性别失衡,这是个有趣的问题,人民大学有教授出了些专著探讨,检讨八十年代中后期的计划生育运动高潮造成的恶果和官方公布材料的虚伪性。我依稀记得,推导的结论是不影响性别差,现在想不起逻辑思路了。记得他还提到了凭票生育的方案,很有爱,我一时理解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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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xuyuan 该用户已被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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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7 10:33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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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7 11:23 |只看该作者
我的看法是,婴儿存留决定权就像自由恋爱,无条件抚养婴儿就是组织安排婚姻。自己选择了的路,怎么走也都心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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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026 该用户已被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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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7 11:25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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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kqstar 该用户已被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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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7 11:30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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