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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重庆市司法局局长文强今日被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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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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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7 12:16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华龙网7月7日10时42讯(数字记者 高霞)今日上午,重庆市高级人民琺院发布消息:经最高人民琺院核准,原重庆市司法局局长文强今日在重庆被执行死刑。

2009年2月2日至6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琺院公开开庭审理了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五分院指控被告人文强犯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强奸罪一案,并于同年4月14日作出一审刑事判决,认定文强犯受贿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一审宣判后,文强提出上诉。重庆市高级人民琺院经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于今年5月21日作出刑事裁定,驳回文强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琺院核准。

经最高人民琺院复核认为,被告人文强身为國镓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其行为已构成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情节严重;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特别巨大,不能说明来源,其行为已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被告人文强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依法应当判处死刑,并与所犯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强奸罪数罪并罚。第一审判决、第二审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遂依法核准重庆市高级人民琺院维持原判的刑事裁定;并下达了执行死刑的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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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湖里有荷花,荷花上面站蛤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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坦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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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7 12:17 |只看该作者
强哥?真的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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荀攸 该用户已被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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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7 12:18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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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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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7 12:19 |只看该作者
杨前线当年还被判了死刑,可还活着。我党威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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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执政官

从此不再日星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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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7 12:20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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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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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7 12:21 |只看该作者
当你电脑里面找出了1个病毒...
  你要相信你电脑里面至少还有100个病毒没被杀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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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区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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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7 12:21 |只看该作者
知道的太多了,就这个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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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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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7 12:23 |只看该作者
呵呵,死得好,死了他一个,还有后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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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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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7 12:25 |只看该作者
文强不死。。。其他人睡得着么?
当众的孤独,也就是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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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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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7 12:26 |只看该作者
真你妈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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坦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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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7 12:28 |只看该作者
文强不死。。。其他人睡得着么?
弱智儿童思维广,傻逼青年欢乐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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