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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中的钉子户,多半是受利益驱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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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母

V小

2007年度八达十大水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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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10-5-21 10:11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别被无脑的视频 煽风点火,
中国炡椨的任何拆迁 都有赔偿与安置,

炡椨不可能不做好这个工作 ,

钉子户 多半是觉得补偿太少,想多揩油,
拆房子 要么是房屋补偿 要么是货币安置。

不要一味的怪炡椨,
不是说所有的群众都是对的
要是牺牲利益过大,为什么钉子户最后只剩1个呢
而不是一片居民呢?

V小的Mega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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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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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21 10:14 |只看该作者
书记威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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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者

110座下小膜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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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21 10:15 |只看该作者
因为其他人怕死,不怕死的人少。
这圈子,挺可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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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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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21 10:23 |只看该作者
实事求是的说,现在一般城市里拆迁给予的补偿基本是比较合理的,
我所了解的钉子户往往是希望获得更多的利益。
从物权角度来看,住户的确有选择是否同意拆迁的权利。
但按中国目前的社会情况来看,这样的权利可能会对社会整体利益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
最后想说下,所谓的人权、民主、人民素质是要与社会的经济情况相匹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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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暗执政官

闻昆吾方始,知秋珉而入林

2007年度八达十大杰出青年 2008年度八达十大水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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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21 10:25 |只看该作者
好笑了  
拆迁本身就是利益驱动的 就不许被拆迁利益驱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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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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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21 11:04 |只看该作者
拆迁 到底是为商业土地开发 还是國镓为公众利益征收应该区分对待
钉子户的 解决方法法律有明确的规定 应该按早法律规定来而不是出现哪些视频中我们看到的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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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和

战队
[B.D]=
种族
Proto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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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21 11:06 |只看该作者
废话
问题是有些给的也太少
开放商吃肉 拆迁户怎么也要喝点肉汤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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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者

仲裁者

战队
zjusa
种族
Proto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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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21 11:07 |只看该作者
拆迁本身就是利益驱动的 就不许被拆迁利益驱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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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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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21 11:10 |只看该作者
话说书记呀作为一个高政治的对这些敏感问题可不要乱发表倾向性的观点呀
这块物权法规定的有问题下个修正案估计是要改的
到时候改的和你现在观点相左影响你前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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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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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度八达十大水友 2011年度八达十大水友

10
发表于 2010-5-21 11:12 |只看该作者
6楼说的比较在理
不过现在的公共利益和商业土地开发很难分得清
当炡椨认为大力发展经济是必须要做的事情的时候,在一个地方修建商业中心,就不仅仅是商业开发项目,也有公共利益的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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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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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21 11:19 |只看该作者
所以司法权 应该对行政权进行更多的制约
司法权本身也应更加的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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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星雨下 该用户已被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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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21 11:20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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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ssNeo 该用户已被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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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21 11:21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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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stlovezeze 该用户已被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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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21 11:22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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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执政官

Ashely的守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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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21 11:23 |只看该作者
书记真是奴性啊
只许州官放火 不许百姓点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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坦克

请看UID..3个A啊

16
发表于 2010-5-21 11:26 |只看该作者
很符合楼主智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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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者

gg复gg,只为日ziyi

17
发表于 2010-5-21 11:38 |只看该作者
你还是继续太监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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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ffe 该用户已被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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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21 11:42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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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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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21 11:45 |只看该作者
好笑了  
拆迁本身就是利益驱动的 就不许被拆迁利益驱动了?
hysteria 发表于 2010-5-21 10:25

黑丝是公务员, 居然会提这种反问?

新城规划, 新路扩建, 这些成本费是不是也要大家先均担下? 别又扯到什么纳税人, 真要算纳税人如果该地重新规划受益的人多了, 那还真就该在合理的条件下把你拆了, 而不是由着你坐地起价。 新城改造的成本来看, 根本就没理由把以后此地的价值套换到现在来算。

而现在中国最多的拆迁往往都是小产权房, 甚至是无产权房。
平湖暗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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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象

20
发表于 2010-5-21 11:48 |只看该作者
麻痹,动物都有保护法,谁保护老百姓不受人身攻击
缺钱 卖身 求包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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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执政官

21
发表于 2010-5-21 12:16 |只看该作者
拆迁本身就是利益驱动的 就不许被拆迁利益驱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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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暗执政官

闻昆吾方始,知秋珉而入林

2007年度八达十大杰出青年 2008年度八达十大水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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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21 12:25 |只看该作者
黑丝是公务员, 居然会提这种反问?

新城规划, 新路扩建, 这些成本费是不是也要大家先均担下? 别又扯到什么纳税人, 真要算纳税人如果该地重新规划受益的人多了, 那还真就该在合理的条件下把你拆了, 而不是 ...
日理万姬 发表于 2010-5-21 11:45

你结合六楼 自行摸索吧
主贴有多半两个字
我也加多半两个字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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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母

V小

2007年度八达十大水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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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21 12:25 |只看该作者
黑丝 比较搞笑。。

一户房子是一户人的利益

一片地是一群人的利益,

利益永远不可均分,小利益应该服从大利益

如果这个拆迁户 所在位置 ,是一条高速路 或者一个市民中心 所在位置

那么就应该给他住 而放弃城市的规划和发展

再大点 高速等 國镓立项的规划 也应该趋从于个人利益?

拆迁 不补偿?

没有拆迁安置?

呵呵。。 我实在是无语了。

V小的Mega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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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暗执政官

闻昆吾方始,知秋珉而入林

2007年度八达十大杰出青年 2008年度八达十大水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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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21 12:28 |只看该作者
你告诉我,为什么小利益一定要服从大利益
再告诉我,商业用地的话,开发商的利益为什么就一定可以凌驾在普通被拆迁户利益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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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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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21 12:30 |只看该作者
黑丝是公务员, 居然会提这种反问?

新城规划, 新路扩建, 这些成本费是不是也要大家先均担下? 别又扯到什么纳税人, 真要算纳税人如果该地重新规划受益的人多了, 那还真就该在合理的条件下把你拆了, 而不是 ...
日理万姬 发表于 2010-5-21 11:45

呵呵,搞笑,让我想起前段时间郑州市城市规划局副局长逯军面对采访的记者时,说的那句“你是准备替党说话,还是准备替老百姓说话?”
大部分拆迁都是商业行为
就允许房地产赚暴利,不允许拆迁户发小财?
炡椨当打手,为房产商冲锋陷阵,不就是拆迁户没给好处嘛
何必讲的那么冠冕堂皇
那存在的,都是幻影;那永恒的,终将毁灭;世界万物,缤纷色彩,都是被蒙蔽的人心罢了。终有一日,天上人间,青山绿水,存在只依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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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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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21 12:33 |只看该作者
新华时评:坚决清除房价中的“腐败成本”
新华社记者余孝忠、胡锦武

    随着不断攀升的高房价一次次吸引公众的目光,房地产领域的腐败问题一个个浮出水面。近日被琺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的南昌市国土局原局长周宏伟交代,一些房地产开发商借“春节拜年”的名义排着队给他送礼,以致他根本记不清哪笔钱是谁送的。2009年落马的腐败官员中,大多与房地产商有着说不清道不明的暧昧关系。

    一个房地产项目,从最初批准立项到最终开盘销售,涉及的部门少则一二十个,多则百十来个。而仅从目前查办的案件来看,腐败几乎渗透到了从立项、贷款、工程招标、用途变更、容积率调整、监理验收等各个环节。

    从掌权者直接受贿后为开发商提供便利转为较隐蔽的“权房交易”,低价购房、转卖套利,继而更隐蔽地以权力为“干股”,幕后参与房地产开发,房地产商与腐败官员为逃避法律制裁,可谓煞费苦心。与之相比,开发商为腐败官员安排娱乐消费、出国考察、组团旅游乃至色情服务,逢年过节再奉上各类“消费卡”甚至为其子女出国留学提供资助,则显得小巫见大巫了。

    “腐败成本”必将推高房价,转嫁给消费者,甚至“绑架”地方公权力,导致中央宏观调控政策执行力弱化,房价如脱缰野马。

    腐败不除,房价难抑,房地产市场更不可能回归健康发展轨道。重拳出击清除房地产领域的腐败,既是规范房地产市场、遏制房价的前提,也是回应民意、改善民生的需要。

    清除房地产领域的腐败,必须强化社会监督。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房地产业需要公开的不仅是开发成本,而且开发过程涉及的所有审批环节都应该彻底公开。同时应建立各级官员的财产申报、公示制度,公开官员配偶子女从业、就学等情况,铲除暗箱操作的土壤,全面挤压腐败的空间。

    揭开高房价下的腐败黑幕,让“腐败成本”无处遁形,是促使房价回归合理水平的必要之举。
那存在的,都是幻影;那永恒的,终将毁灭;世界万物,缤纷色彩,都是被蒙蔽的人心罢了。终有一日,天上人间,青山绿水,存在只依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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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21 12:37 |只看该作者
你告诉我,为什么小利益一定要服从大利益
再告诉我,商业用地的话,开发商的利益为什么就一定可以凌驾在普通被拆迁户利益之上。
hysteria 发表于 2010-5-21 12:28


1每个人生活在世界上必定有各种利益需求

当人与人之间的利益需求想冲突,个人服从集体是先进的趋势

不然要國镓干吗 要集体干吗 个人用各自的方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不完了 ?

2 商业用地,一定只对开发商有利?房地产经济可以带动n种经济的发展,
地块繁荣 ,区域经济增长 经济增长方式的多元化,对于城市化推进,解决就业问题,稳定社会关系

有着极大的贡献  什么叫商业用地,你知道商业用地跟经济发展 尤其对地方经济增长的关系吗?

一片荒地 一户钉子户 好 还是一片小区,各种商业活动好?

无论从群众的居住,地方经济的繁荣,再就业等基础效应来说,

商业用地不是集体利益的需求,不是炡椨利益的需求? 不能凌驾于个人利益之上

百姓 百家姓 吃百样米,你指望每个人都理理智智 文文气气 脑子不搭捞?

讲500年道理? 拆迁不补偿 不安置、? 不依法 随意拆?  没有批文?

V小的Mega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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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21 12:42 |只看该作者
1每个人生活在世界上必定有各种利益需求

当人与人之间的利益需求想冲突,个人服从集体是先进的趋势

不然要國镓干吗 要集体干吗 个人用各自的方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不完了 ?

2 商业用地,一定只对开发商 ...
``市委书记 发表于 2010-5-21 12:37

依法?
请问依的哪个法?
那存在的,都是幻影;那永恒的,终将毁灭;世界万物,缤纷色彩,都是被蒙蔽的人心罢了。终有一日,天上人间,青山绿水,存在只依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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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小

2007年度八达十大水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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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21 12:43 |只看该作者
依法?
请问依的哪个法?
yaoyuan777 发表于 2010-5-21 12:42


各地人大制定的都有拆迁条例
你懂?

V小的Mega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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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度八达十大杰出青年 2008年度八达十大水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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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21 12:45 |只看该作者
对啊,凭什么个人可以用自己方式获得利益,凭什么开发商可以通过贿赂官员低价买地,低价赶人,高调赚钱?
那要國镓做什么?拳头大的直接上街上去抢啊!
凭什么你在捞钱,我要乖乖牺牲自己给你捞钱?
谁给开发商使用暴力的权利的?

当然扯远了又到权利的监督和体制问题。

你标题没说错,是利益驱动,但是这种利益驱动本来就没错,人谁不是利益驱动?你强拆了别人,就是高尚的,我想你多赔点钱,就是低贱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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