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UID
- 443
- 帖子
- 23643
- 积分
- 54859
- 阅读权限
- 100
- 注册时间
- 2005-7-10
- 最后登录
- 2015-6-18
- 在线时间
- 13063 小时
  
|
《北京之春》雜誌現下是王丹、胡平的天下,也是胡曹之爭中胡平賴以打擊曹長青的根據地。而對於曹長青來説,攻訐胡平和《北京之春》,揭露圍繞著《北京之春》的一系列黑幕,則是不遺餘力,也不需要心慈手軟的。
《北京之春》的由來
二十多年前,海外民運人士王炳章、胡平、薛偉、于大海等人,在紐約創辦了一份政論性雜誌——《中國之春》。後來因爲民運內鬥,《中國之春》雜誌被另一批人佔有,改名為《北京之春》。
這份雜誌雖小,卻成為某些民運人士貪污腐敗和以權謀私的工具,更成為民運內部爭鬥搶奪的肥肉。二十年多來,民運人士圍繞它展開的內訌鬥爭,使這份雜誌不斷爆出各種醜聞。而這些聼上去宛若天方夜譚的醜聞,對標榜“民主自由”與“法治”的海外民運,不啻是一種絕妙的諷刺。
1992年的時候,海外民運組織有兩大山頭,一個是胡平、吳方誠、薛偉、于大海等人在美國成立的中國民主團結聯盟,簡稱“民聯”(其時,作爲創始人之一的王炳章已被民聯開除);另一個是萬潤南、嚴家琪、馬大為、杜治富、盛雪等人在法國成立的民主中國陣線,簡稱“民陣”。當時,這兩個最大的海外民運組織正在運作合併事宜,準備推選剛從大陸出來的王若望擔任新組織的共同主席。之前,雙方商議,兩個組織合併後,作爲民聯刊物的《中國之春》雜誌將成為新組織的機關刊物。
未曾料到的是,這兩個組織在合併大會上爆發火拼,不但沒有合二為一,反而由二變三,——不僅民陣、民聯猶存,雙方的部分人馬還脫離各自的組織,成立了另一個新的組織“民聯陣”。三方力量勢均力敵,不相伯仲,大有三足鼎立、三分海外民運之天下的“魏蜀吳”態勢。海外民運從此由兩大山頭分裂成三大組織,不僅沒有按照初衷合併為一個強大的組織,相反卻使海外民運的力量分散開來。
除上述三大組織之外,當時海外民運還有幾個較小的組織,如陳一諮、程曉農等組織的《當代中國研究》雜誌社;王炳章、林焦清、鄭圓等人組織的“中國自由民主黨”;及從中分裂出來的倪育賢自組的另一個“中國自由民主黨”,——為防止名稱混淆,前者被民運圈内人士戲稱為“王記自民黨”,後者被戲稱為“倪記自民黨”。自此,海外民運四分五裂、內鬥不息,宛若歷史上戰亂不息的戰國時代。
而民聯、民陣部分人馬和王若望、馬大為企圖成立的“海外民運協調會”則更為短命,只開過兩次會議後,就不了了之。隨著時間的推移,沒有組織可以依靠的王若望也成為“三不管”人物,連生計都要靠他太太羊子當保姆來維持。就這樣,王若望被逐漸冷落,直到2000年客死異國他鄉。
1993年,以徐邦泰、伍凡為首的新組織“民聯陣”,為爭奪《中國之春》雜誌的所有權,將胡平、薛偉、于大海等人治下的“民聯”告上法庭。兩造在法庭上唇槍舌劍,在法庭外相互攻訐,頓時使海外民運的“內訌惡鬥”形象暴露于天下,自此聲名狼藉。那次官司最後的結果是“庭外和解”,——《中國之春》雜誌的原班人馬只出讓了雜誌名稱,但沒有交出提供經費的管道(臺灣軍情局資源),《中國之春》原班人馬搖身一變,在紐約原址創辦了新雜誌《北京之春》,直至今天。
而《中國之春》被徐邦泰、伍凡等人搬到三藩市繼續出版,經費則是由臺灣非軍情局管道的 “臺灣民主中國大同盟”提供。1996年,徐邦泰和伍凡兩人因經費問題發生內鬥。伍凡到處發傳真,揭露徐邦泰貪污腐敗、賬目不清以及“勾結中共”等醜聞。結果是伍凡將《中國之春》划到自己名下,但卻沒能從臺灣拿到經費,這份雜誌從此停辦,銷聲匿跡。
曹長青揭露《北京之春》黑幕
2002年9月30日,民運人士曹長青發表題爲《臺灣經費和民運腐敗》的文章,對圍繞《北京之春》雜誌的醜聞和黑幕,做過深入地披露和批評。
應當看到的是,在胡平、曹長青之爭持續多年的背景之下,曹長青對《北京之春》雜誌的揭黑,雖然難免有挾私報復之嫌,但從客觀的角度上看,剔除曹長青文章中的這些成分,他所揭露的黑幕仍然是有認知價值的。
以下就對曹長青文章所揭露出的黑幕做一個概述,文章全文見本書附錄二。
其一,《北京之春》接受臺灣方面的經費。
曹長青寫這篇文章有一個背景,亦即:當時媒體披露,在過去20年中,《中國之春》和《北京之春》都是靠來自臺灣方面的資金維持運作。當時媒體披露的數字是平均每年40萬美金,總計約800萬美金。
與此同時,媒體還披露,臺灣方面已決定停止撥款,《北京之春》很可能因此關門大吉。當時的《北京之春》正面臨生死存亡的關頭,曹長青此時出來揭黑,雖事出有因,但仍避免不了落井下石的内訌嫌疑。
值得注意的是,曹長青在他的文章披露了這樣一個事實,亦即:無論《中國之春》也好,《北京之春》也罷,依靠臺灣方面提供的資金維持運作已經是“公開的秘密”;外界只是對具體金額不知情而已。曹長青引述内部人士的消息稱,臺灣方面只單線和《北京之春》的個別人聯繫;對《中國之春》也只是定期向它的帳戶撥款;款項的來源完全是秘密管道,兩本雜誌的當事人也都諱莫如深。
其二,經費的黑箱作業導致民運貪腐。
曹長青在文章中稱,數年來,他接受過一些民運內部的朋友提供的很多有關民運腐敗的材料;並稱他手上起碼有三個民運團體的部份財務報告,其中顯示了令人吃驚的濫用公款的情形。
那麽,曹長青爲什麽沒有及早披露這些貪腐行爲呢?曹長青給出的答案是,他之所以“無數次猶豫,最後都沒有寫”,是因爲“考慮到民運的艱難和形象”。這個答案看上去很正當,似乎完全是從維護民運形象的立場出發,但細細考量,卻會發現,曹長青的這個理由實際上是站不住腳的。明知民運内部、《北京之春》内部有貪腐,並且掌握了確鑿的資料,但一直諱莫如深,反倒在媒體披露相關資訊后站出來揭黑,這不能不讓人懷疑曹長青的動機大約是墻倒衆人推、痛打落水狗、必慾置對手于死地。
但是,抛開曹長青的真實動機不談,他在文章中披露出來的一系列事實仍然讓人吃驚,並從客觀上對民運内部的貪腐現象產生了足夠的認識。
曹長青在文章中羅列了相關人士的貪腐行爲,包括貪污公款、濫用公款、私設小金庫等。應當承認,曹長青的披露是有證據基礎的,他揭露出來的這些貪腐行爲,或有財務報告為證,或有票據證據支持,或有他親自進行的調查。雖然還有一些是推測,但這些推測也是合乎邏輯的。
被曹長青點名道姓的,是《中國之春》雜誌社的社長薛偉;未點名、但外界一看便知的,一是“前華盛頓民運基金會負責人”,這指的是王軍濤;二是《北京之春》雜誌社的主要負責人,這指的是包括胡平在内的一些人;三是人權基金會的領導人,這指的是“中國人權”組織的劉青。
曹長青把民運内部產生貪腐現象的原因,歸結于兩點:一是絕對的權力導致絕對的腐敗;二是民運内部特別是《北京之春》雜誌社内部財務的黑箱作業。而黑箱作業又是他重點撻伐的目標。
其三,《北京之春》以公有製作業方式製造低劣產品。
在揭露了民運内部的貪腐行爲之後,曹長青的矛頭轉向《北京之春》雜誌。針對《北京之春》十餘年來一直存在的編輯、設計、裝幀等方面的粗製濫造,曹長青提出了嚴厲的批評,並得出結論,稱《北京之春》的“編輯人員敷衍了事,根本沒有敬業心”。
究其原因,曹長青認爲,《北京之春》雜誌之所以品質極差,是因爲它無須面對媒體市場的激烈競爭,“是臺灣財政包乾式的公款來辦,品質沒有任何人檢查,印了多少本,賣出去多少本根本不用在乎,反正每月照樣有錢拿”。因此,曹長青認爲,《北京之春》的運作模式是公有制、大鍋飯,是“在私有制的美國,過公有制的癮,吃臺灣納稅人的大鍋飯”,製造著“慘不忍睹”的低劣產品。
與此同時,曹長青還向臺灣方面提出建議,稱,臺灣支持中國人爭取民主自由的運動,“應該透明化,不應繼續那種單線秘密聯繫、錢固定跟人走的荒唐政策;而應成立公開的基金會,向所有海外民運組織開放,大家可以自由競爭申請。臺灣的資金應該是資助專案,而不是資助個人或對某個組織財政包乾;應定期審核,加強監督機制”。
此外,曹長青還借批評《北京之春》的“公有制大鍋飯”性質,披露了另外一個事實,亦即:在臺灣的資金停掉之後,《北京之春》開始從美國國家民主基金會(NED)拿錢了。
胡平回應曹長青:從紅衛兵變成政治傀儡
民運界的胡平、曹長青之爭,歷時十幾年,至今還未結束。胡平佔據《北京之春》雜誌,利用手中掌握的話語權和媒體渠道,對曹長青一直罵到今天也沒停止。
2000年民進黨在臺灣上臺後,胡平、薛偉等人及《北京之春》雜誌被臺灣軍情局一度“斷奶”。胡平或私下抱怨,或公開撰文,曾多次指責這是曹長青在臺灣暗中搞鬼。胡平稱,曹長青從極端造反派和紅衛兵,搖身一變成為台獨寵兒,拿著臺灣大把的“研究經費”,在臺灣到處演講、站臺、支援台獨候選人,這本身就是對道貌岸然、自譽為“道德楷模”的曹長青的絕妙諷刺。由此,胡平得出的結論是:錢真的可以改變一切,包括一些人的靈魂、信念和道德。
而曹長青也針鋒相對,從上述概述的曹長青的文章可以看出,他對於胡平的攻訐也是不遺餘力,極盡其文章恣肆汪洋之能事的。
海外民運界的這場胡曹論戰和相關各方的為人處事,於是就在這場口水之戰、利益之戰中,讓世人清楚地認識到民運人士不為外人所知的真實一面。
老牌的民运人士曹长青写的文章
臺灣到底給了海外民運多少錢,一直是個謎。最近報上披露說,過去20年,臺灣給了紐約的民運刊物《北京之春》800萬美元(平均每年40萬);並報導說,臺灣方面已決定停止撥款,而導致這家雜誌要關門。我看到這些報導後第一個反應是,臺灣方面早就應該停止這種黑箱作業,而這家雜誌早就應該關門。理由主要有兩個:
第一,黑箱作業,導致民運腐敗。
過去這些年中,這本雜誌曾多次發生內鬥。而兩家雜誌都靠臺灣方面的資金運作,早已是公開的秘密。但到底拿了多少錢,外界根本不知情。據內部人透露,臺灣方面只單線和《北京之春》的個別人聯繫;對《中國之春》也只是定期向它的帳戶撥款。款項的來源完全是秘密管道,兩本刊物的當事人都諱莫如深。海外民運需要臺灣方面的資金援助,既不是什麽見不得人的行為,也是任人皆知的事情,即使出於某些原因不向社會公佈,那麽起碼民運團體內部應有監督機構吧?但這一點可能都沒有。誰拿到錢誰就是內鬥的贏家,還會理其他組織嗎?別的組織不滿嗎,你連告都找不到門,所以他們才對錢的來源諱莫如深。
在過去這些年來,一些民運內部的朋友提供了相當一些有關民運腐敗的材料,我起碼拿到了三個民運團體的部份財務報告,其中顯示濫用公款的情形嚴重到令人吃驚。但我無數次猶豫,最後都沒有寫,考慮到民運的艱難和形象。
但1999年《世界日報》刊出了《中國之春》社長涉嫌貪汙十幾萬臺灣捐款的醜聞。我手裏有這位社長薛偉夫婦使用《中春》公司信用卡購買東西的收據等資料,其中顯示,他們在Home Deport,Macy's,Target,Costco等等這些家用商店買東西的單據都報銷了。還有收據顯示,大量用公款到餐館吃喝,僅1997年一月份,就吃掉516美元。據《中春》董事長的查賬報告,僅三年累計的不清賬目就高達20多萬美元。
另一個前華盛頓民運基金會負責人(即“中國戰略研究所”的王軍濤),三年時間,他個人花銷的旅差費、電話費、禮品費、吃喝費等,就達3萬5千美元。
在正式走賬的財務報告中都能有那麽多的問題,而根本不列入財務報告的“小金庫”的賬則更可以像自己錢包裏的錢一樣自由使用了。而“保密”制度就為“小金庫”開了最方便的綠燈。
比如說,上述那位華盛頓民運基金會領導人曾被委託向北京一個研究計畫轉送4萬5千美元的資金,幾年後,那位在北京負責這個項目的人來到美國,說他們僅拿得2萬7千美元。這中間的1萬8千美元被誰“截留”了?當那位基金會領導人被問到此事時,他才說,他自己做主,把其中一部份款項用於其他大陸民運了,但不提供具體給了大陸哪些人的名單,理由是大陸民運要“保密”。
《北京之春》的賬目怎麽樣?從《中國之春》揭露出來的那些嚴重問題來看,只要不公開,不透明,就不可能有清白。連《北京之春》主要負責人拿多少工資都是“最高機密”,在《北春》做一般編輯的都不知情。這有什麽可機密的?在《北春》還是《中春》的時候,在一次內部會上,曾有人往他們的領導人身上潑了雞蛋湯,抗議他不清查雜誌的“小金庫”,濫用公款。
“小金庫”的存在往往是貪汙腐敗的一個標誌。當年劉賓雁寫的報告文學《人妖之間》中的黑龍江大貪汙犯王守信,就是因為小金庫被發現而查出巨額貪汙。北京市長陳希同被查出大量貪汙,也是被查到小金庫。所謂“小金庫”,就是不列入正式賬目的資金。在美國,由於在銀行開帳號很方便,多開一個帳號設立“小金庫”更不是難事。一旦有查賬的事情發生,拿出主賬,不說出有小金庫這個帳號,於是小金庫的資金就成了主要領導者的囊中物,可隨意支配。《中國之春》社長的小金庫裏的8萬8千美元,最後查賬只追回2萬,其餘6萬多不知去向。
幾年前,華盛頓一個民運人權基金會發生賬目爭執,也主要由於它的領導人把一筆5萬美元的捐款另立帳號,私設了小金庫。我曾採訪過該基金會的美國會計,獲得一些賬目單據等。但這筆賬最後沒有下文,因為那位對小金庫提出質疑的美國會計隨後就被“解雇”了。
雖然早已知道《北京之春》是從臺灣獲得經費,但報紙公佈出的數字仍是令人吃驚,因它不是小數目,800萬美元,可以做多少事啊!然而《北京之春》至今連個辦公室都沒有剩下。原來《北春》在皇后區租的那套辦公室,當年如果買下來只需幾萬美元,只是800萬的百分之一。但民運領袖們根本就不做這種長遠打算。光《中春》《北春》幾次內鬥花的電話費,恐怕也超過了這筆買房錢。像哈佛大學等把得到的捐款部份投資,為了學校的長遠發展;流亡的覀藏人也用捐款早就在曼哈頓中城買了房子(現在的覀藏之家,房價已翻了幾十倍),還有的把部份捐款用於辦公司等,用錢滾錢,作為長遠的資金。但《北京之春》現在除了幾台電腦,幾把桌椅,什麽都沒有剩下。
絕對的權力導致絕對的腐敗。同樣的道理,哪裡有黑箱作業,哪裡就一定會有貓膩。不論是共產黨,還是它的反對者,都是如此。因為誰的人品都是靠不住的,必須依靠制度的保障。沒有透明的、有效監督的制度,反抗腐敗者最後也一定成為腐敗的一部份。
第二,公有製作業,製造低劣產品。
已經有許多關注民運的人抱怨,《北京之春》怎麽辦的連個共產黨的刊物都不如?在編輯、設計、裝潢等等方面,都是粗製濫造,給人以強烈印象:編輯人員敷衍了事,根本沒有敬業心。在有了市場競爭之後,連中國大陸的報刊都在努力提高品質,爭取讀者。雖有共產黨對內容的限制,但在編輯方面,則相當追究專業化和市場效果。而《北春》則是千篇一律,“十年一律”,閉著眼都可以把文章塞進原封不動的框框裏,真到了“慘不忍睹”的程度。
不要說和美國或臺灣的雜誌比較,僅把香港的政論刊物《開放》和《北春》放在一起,就一目了然:哪家刊物的編輯下了功夫。人家的封面、內文、標題等,包括編排、字型大小、內文上哪些話需用黑體標出等,都可看出編輯的用心、匠心和敬業心。
《北京之春》為什麽不可以學學其他刊物?它學不了,因為它們的性質不同,人家是私有制,是自己掏錢辦的,當然會在珍惜每一個銅板的同時,付出最大的心血,當作一份事業,一個企業來辦。因為它要面對的是市場,是競爭,是消費者無情的“選擇”。而《北京之春》是臺灣財政包乾式的公款來辦,品質沒有任何人檢查,印了多少本,賣出去多少本根本不用在乎,反正每月照樣有錢拿。
人類迄今為止的歷史證明,私有企業不一定全都成功,但成功的一定是私有制;而公有制一定失敗。僅從海外華人辦的各種報刊來看,無論是傳統報刊,還是網路媒體,只要是內容豐富,吸引讀者,有競爭力的,一定是私營企業。而靠各種基金會和公款資助的,則明顯缺乏競爭力。一位私營媒體的編輯對我說,他除了睡覺,其他時間全都在工作,連吃飯時都在工作。像《北春》那種旱澇保收,10點上班,2點就走人的大鍋飯,在當今的中國大陸都吃不著了。
有人說,不能拿《北春》和其他投放市場的刊物比較,因為這是一本民運機關刊物。且不說自從近10年前兩大民運組織合併失敗之後,這本刊物就不再是哪個民運組織所屬的機關刊物,而是公家錢、個人掌控;即使民運圈子裏的人對它的品質也都搖頭。以最近幾期刊物為例,裏面很多文章都是從網上抄過來的。在互聯網上已廣為流傳過的東西再用平面媒體印刷出來,哪有這樣辦雜誌的,這不是“八路軍胡弄共產黨”嗎?不對,應該是“民運領袖胡弄國民黨”。
臺灣停止這種黑箱作業的資金,可以減少海外某些民運領袖的腐敗機會,不再鼓勵他們在私有制的美國,過公有制的癮,吃臺灣納稅人的大鍋飯。
臺灣方面當然應該支持中國人爭取民主自由的運動,但應該透明化,不應繼續那種單線秘密聯繫、錢固定跟人走的荒唐政策;而應成立公開的基金會,向所有海外民運組織開放,大家可以自由競爭申請。臺灣的資金應該是資助專案,而不是資助個人或對某個組織財政包乾;應定期審核,加強監督機制。
臺灣的錢停了,《北京之春》現在開始從美國國家民主基金會(NED)拿錢了,但用美國納稅人的錢,就有長進的希望了嗎?只要公有制大鍋飯的性質不變,它的品質不會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