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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派出所所长10年抓25名亲属入狱 每年平均送2.5个亲属进监狱 [打印本页]

作者: 火星马克    时间: 2008-11-11 10:20
标题: 派出所所长10年抓25名亲属入狱 每年平均送2.5个亲属进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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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今年10月底,他已亲手抓获了48名违法犯罪的亲戚,其中有25人被判处刑罚或劳动教养。在他抓获的亲戚中,既有亲兄弟,也有堂兄弟,还有妻子一方的亲人。他说:“我也是一个重情义的人,也珍爱亲情友情,但是当亲情和友情与法律相冲突时,我会选择维护法律的公正。”———他就是乐山市峨边彝族自治县黑竹沟镇派出所所长老布拉罗,一条30多岁的彝家汉子。

  在峨边,尤其是黑竹沟一带,一提到老布拉罗,许多人都会情不自禁地赞叹道:“瓦吉瓦(好)”。

  回老家抓捕 他把自家三兄弟送进监狱

  故意行凶的犯罪嫌疑人竟会是自己的亲兄弟?接到报案,拉罗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11月3日至5日,是一年一度的峨边彝族年,彝族人民家家杀猪宰羊,走亲访友,载歌载舞,共庆新年。

  在这个特殊的日子里,老布拉罗也带着妻儿抽空回到峨边彝族自治县觉莫乡老家,与父母兄弟团圆,几张大桌子拼凑在一起,数十人欢天喜地喝泡水酒,吃过年粑,其乐融融。这是自2000年他亲手抓捕亲弟弟老布拉曲、堂弟老布鲁黑和老布阿前三人后,几家人的又一次大聚会。

  “哥,我再也不会惹事了,你就放心吧!”从当初的众叛亲离到如今得到亲人的理解支持,拉罗感慨万千,接过弟弟拉曲递过来的一大碗啤酒一干而尽。

  老布拉罗1998年11月参加公安工作,2002年7月,由大堡派出所调任黑竹沟派出所所长。

  2000年3月11日,拉罗的四弟拉曲、堂弟鲁黑和阿前酒后滋事,在觉莫乡小学打伤三名教师后逃跑。故意行凶的犯罪嫌疑人竟会是自己的亲弟弟?接到报案那一刻,拉罗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他决定亲自回觉莫乡老家把这三兄弟抓回来!

  拉罗一回到家里,年迈的父母当场流下了痛苦而辛酸的眼泪;大哥拉根也立刻拉下了脸色,阴沉着脸一言不发;叔伯叔母闻讯赶来,拉着拉罗的手苦苦哀求;惶恐的三个弟弟瞪大了眼睛,看着这个自小就疼爱他们的哥哥,不相信他真的会把他们抓走……

  后来,拉曲被判刑一年半、鲁黑被判刑三年、阿前判处拘役6个月。

  听说拉罗亲手将自己的同胞弟弟和两个堂弟及其他几名同案人员一起送进了监狱,整个老布家族一下子炸开了锅!一些不明事理的族人纷纷指责拉罗无情无义,丢了老布家人的脸;有的犯罪嫌疑人亲属轮番找到拉罗的父母,指责、谩骂、侮辱、威胁,更有人偷偷斩断了拉罗父母家耕牛的尾巴,砍伤了牛腿。

  “刚开始那几年都不敢回老家过年,现在好了,大家都理解支持了我当初的行动。”拉罗告诉记者,弟弟拉曲经过教育改造俨然变了一个人,不仅懂得了许多法律知识,而且为人处事成熟多了,刑满释放回家后现在一家人日子过得很好。

  在彝族年里,拉罗还一一看望了那些曾经被他抓捕过、处理过的亲友及家属。

  不徇私情 10年抓了48名违法亲属

  “作为人民警察,如果连自己的亲属都管不好,还有什么资格去管别人?”

  2008年2月7日,新年的正月初一。拉罗在路上发现了自己的堂兄、觉莫乡马安村二组村民拉布达立,此人涉嫌于1月25日在哈曲乡开往县城的公共汽车上抢夺一名女乘客的手提包后潜逃,包内装有700元现金和医疗卡、工资卡等物品。

  “要不要抓?今天可是大年初一啊!”最终,拉罗尾随其后,趁其不备,迅速出手将堂兄抓获。

  “作为人民警察,如果连自己的亲属都管不好,还有什么资格去管别人?”这是拉罗对自己的警醒。“不论是谁违了法,不论是谁来说情,照样坚决依法处理!”这是拉罗当初对全所民警下的命令,也是给自己定下的规矩。

  2002年10月的一天下午,黑竹沟镇底底古村村民洛子沙沙借口一辆摩托车碰撞了他,邀来两个青年一齐对摩托车驾驶员施威,向对方敲诈勒索了5000元现金。拉罗接到报案后,亲自带着民警上门,把正在家中吃饭的表哥洛子带回派出所,在查清事实后,依法将其刑事拘留。经过一段时间的教育反思,洛子重新树立了正确的人生航标,也理解了拉罗的做法。2008年初,洛子还被村民们推选当上了黑竹沟镇底底古村村长。

  据了解,在拉罗当民警的10年里,他已亲手抓获了48名违法犯罪的亲戚,其中有25人被判处刑罚或劳动教养,其余的也都依法追究了法律责任。由于铁面无私不徇私情,当地村民亲切地称拉罗为“黑脸包公”。(余明权 本报记者 杨兴群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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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sj8746    时间: 2008-11-11 10:20
  他家犯罪的真多
作者: 火星马克    时间: 2008-11-11 10:21
标题: 回复 楼主 火星马克 的帖子
四川乐山市黑竹沟镇派出所所长老布拉罗在当地被称为“黑脸包公”。截至今年10月底,他已亲手抓获了48名违法犯罪的亲戚,其中有25人被判处刑罚或劳动教养。(11月10日《成都商报》)
  说起“大义灭亲”,许多人脑海里浮现的,便是中国清官排行榜上首屈一指的包公。包公只是把自己的亲侄一人斩首,老布拉罗却是亲手抓获了48名违法犯罪的亲戚,两相比较,老布拉罗更胜一筹。

  然而,“大义灭亲”虽然让人感动,却并不符合相关的法律规定。《人民警察法》第45条规定:人民警察在办理治安案件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

  回避制度是法治社会的一项重要制度。执法权的中立性要求执法人员不仅在实质上不能代表任何一方当事人的利益,而且在形式上也应当是中立的。这种形式上的中立,有赖于具体的司法程序和监督制度来实现,回避制度就是细化的司法程序之一。

  可以想见,倘若老布拉罗与当地公安机关遵循了回避制度,也便没有“黑脸包公”这一称号了。遗憾的是,“黑脸包公”在民间却备受追捧。究其原因,关键是一些公务人员经常试图干预办案为亲属谋取利益乃至逃脱法律的惩处。

  过往的经验警示我们,社会治理绝不能仅仅依靠个人的道德自觉。“大义灭亲”当然值得称道,但是万一“黑脸包公”脸不黑,就可能会有48名案犯逍遥法外。能做“黑脸包公”的公务人员毕竟只是少数。要建立法治社会,不能寄希望于出现千万个“黑脸包公”,更为可靠的还是完善制度、恪守法律。 (责任编辑:李清)

[ 本帖最后由 火星马克 于 2008-11-11 10:22 编辑 ]
作者: 火星马克    时间: 2008-11-11 10:21
原帖由 wsj8746 于 2008-11-11 10:20 发表
  他家犯罪的真多

当选十佳青年了,中国啊!中国!
作者: 飞翔的奶牛    时间: 2008-11-11 10:23
他家犯罪的真多
作者: 1003    时间: 2008-11-11 10:23
lz gohome
作者: ╱゛Winona.Ze    时间: 2008-11-11 10:24
他家黑社会出生?
作者: RJF444    时间: 2008-11-11 10:25
他家犯罪的真多
作者: kkk1234486    时间: 2008-11-11 1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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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ophia    时间: 2008-11-11 1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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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asuprobe    时间: 2008-11-11 19:49
。《人民警察法》第45条规定:人民警察在办理治安案件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

法制不健全啊
作者: Remilia    时间: 2008-11-11 20:05
小村子里面随便两个人都有亲缘关系吧
作者: iamahasd    时间: 2008-11-12 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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