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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他们比起来,哥对单位太忠诚了。
实际上这点小活,本来是我们公司剩下的一点事,是我们公司应尽的义务。
所以这点事,完全可以由公司买单,但业主有点SB,非要给这点小活得钱。
这2W元完全可以落入哥的口袋。但本着对公司负责的态度,我完完整整地给领导汇报。
这个点是我在负责,价格是我谈的,合同是我签的,干活请民工是我找的,刚给民工结帐,花了9514元。我不说,没人知道。
本来那个哥们(业主)当初就给我说:对单位不要讲,直接我拿了就行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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