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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小公主的人有没有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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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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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18 09:50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有点逻辑好不好?
别整天叫嚣你们觉得无害 好像你们觉得无害他就是窦娥似的
一个人杀了人 也只是对受害者有害 对绝大多数人无害啊
一个人装人妖 马甲炒作自己 到处乱飘 水一些毫无意义的表情
小公主没恶心到你们 恶心到我们了 即使我们是小部分人 他也应该受到处罚!
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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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槕兮兰桨,击空明兮溯流光,渺渺兮予怀,望美人兮天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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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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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19 17:59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boyzone 于 2008-9-19 11:57 发表

我以为你是不懂什么是法律,想不到你是不懂什么是常识......


我对常识的理解,哪里有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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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龙

285
发表于 2008-9-19 17:57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天黑要做俯卧撑 于 2008-9-19 11:28 发表


不说法律,你这个常识定义的也很奇葩阿。
我觉得你们都是那种可以用任何词表达任何意思的高人。


我没有定义常识。你baidu的答案是常识的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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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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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4
发表于 2008-9-19 12:23 |只看该作者
回答  不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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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和

283
发表于 2008-9-19 12:03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于 2008-9-19 12:00 发表


请参见287楼

我正面回答你 我不会离开 满意了?
桂槕兮兰桨,击空明兮溯流光,渺渺兮予怀,望美人兮天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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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19 12:00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bigred2 于 2008-9-19 11:27 发表

请参见108楼


请参见287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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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和

281
发表于 2008-9-19 11:57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tcl999999 于 2008-9-19 11:04 发表


"法律常识" 不是说 “法律是什么”,而是说“法律大概是什么”。

“法律”是一个明确规则的时候,人是在这个规则之外来证明自己想证明的东西。也就是说:法律是一个明确的东西,这个东西和人之间有明确的距离 ...

我以为你是不懂什么是法律,想不到你是不懂什么是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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坦克

280
发表于 2008-9-19 11:30 |只看该作者
常识 chángshí
  [elementary knowledge;common sense] 普通的知识;一般的知识
好的,我知道你要说baidu说的是错的。
才美不外露,已属难能可贵;大智若愚,更是难上加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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坦克

279
发表于 2008-9-19 11:28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tcl999999 于 2008-9-19 11:04 发表


"法律常识" 不是说 “法律是什么”,而是说“法律大概是什么”。

“法律”是一个明确规则的时候,人是在这个规则之外来证明自己想证明的东西。也就是说:法律是一个明确的东西,这个东西和人之间有明确的距离 ...


不说法律,你这个常识定义的也很奇葩阿。
我觉得你们都是那种可以用任何词表达任何意思的高人。
才美不外露,已属难能可贵;大智若愚,更是难上加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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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和

278
发表于 2008-9-19 11:27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于 2008-9-19 11:26 发表
我看你还是数数这贴里从头到尾 有多少人恶心你了  对比小公主那什么1/4还是1/3   请自觉离开 不要逼大大脏了手了

请参见108楼
桂槕兮兰桨,击空明兮溯流光,渺渺兮予怀,望美人兮天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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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7
发表于 2008-9-19 11:26 |只看该作者
我看你还是数数这贴里从头到尾 有多少人恶心你了  对比小公主那什么1/4还是1/3   请自觉离开 不要逼大大脏了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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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和

276
发表于 2008-9-19 11:21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于 2008-9-19 11:18 发表
lz恶心到我了,请处男管理员从重处罚。

参见108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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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和

熊黑常委的好基友

275
发表于 2008-9-19 11:20 |只看该作者
LZ好恶心啊.处男快来从重处理LZ.
闭上眼睛最想念是谁,睁开眼睛枕边又会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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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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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4
发表于 2008-9-19 11:18 |只看该作者
lz恶心到我了,请处男管理员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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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和

273
发表于 2008-9-19 11:11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路人10号 于 2008-9-19 04:20 发表

法无明文不为罪
这是法律最最基本的概念。我学了一点粗浅的法学,看到你的言论只好路过了。

你那是另外一个法律常识 我说的是有罪即罚的概念
桂槕兮兰桨,击空明兮溯流光,渺渺兮予怀,望美人兮天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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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和

272
发表于 2008-9-19 11:08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FacelessMan 于 2008-9-19 10:26 发表
LZ you have just earned a place for you in "Top 5 SBs" of 8da, 2008~

you r just a dog
桂槕兮兰桨,击空明兮溯流光,渺渺兮予怀,望美人兮天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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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和

271
发表于 2008-9-19 11:07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911forever 于 2008-9-19 05:37 发表

那请问正当防卫伤害到了人,为什么不受处罚呢?LZ的话各个方面漏洞很大

是的 任何话都会有漏洞滴
桂槕兮兰桨,击空明兮溯流光,渺渺兮予怀,望美人兮天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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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骑士

270
发表于 2008-9-19 11:07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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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和

269
发表于 2008-9-19 11:07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kingcobra 于 2008-9-19 10:24 发表
楼主你恶心到我了,你可以自己离开8da吗?

参加108楼
桂槕兮兰桨,击空明兮溯流光,渺渺兮予怀,望美人兮天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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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龙

268
发表于 2008-9-19 11:04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boyzone 于 2008-9-19 03:58 发表

法律是客观严谨规范的,“伤害别人的人要受到处罚”只是主观想法,道德的范畴都谈不上。
比如刑法第三条:“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法律常识" 不是说 “法律是什么”,而是说“法律大概是什么”。

“法律”是一个明确规则的时候,人是在这个规则之外来证明自己想证明的东西。也就是说:法律是一个明确的东西,这个东西和人之间有明确的距离。

对一个东西,有一种看法,这个看法就可能是常识。

一个看法是不是常识,是由一个规则来判断的。对于“法律常识”这样的看法,判断此看法是不是常识的规则就是“法律认定此看法是不是常识”。

那么“法律是什么?”这个问题,就可以最后明确:一个看法到底是不是常识?

法律 是干什么的? 不是处罚人的?不是专门处罚一部分人的?不是解释说明处罚的原因的?不是将处罚的原因归结到所有人都想避免的东西上面,从而得到所有人的认可的?所有人都想避免的不是“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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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执政官

267
发表于 2008-9-19 10:26 |只看该作者
LZ you have just earned a place for you in "Top 5 SBs" of 8da,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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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和

266
发表于 2008-9-19 10:24 |只看该作者
楼主你恶心到我了,你可以自己离开8da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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坦克

265
发表于 2008-9-19 10:20 |只看该作者
糟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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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龙

264
发表于 2008-9-19 09:01 |只看该作者
lz你恶心到我了,咋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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坦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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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19 05:37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bigred2 于 2008-9-18 10:29 发表
以后不是天上飞的级别 如果没有实质道理的回帖  老子不回复了 骂人就当狗叫了


我现在终于完全理解你这种找不到同一智商水平的寂寞了。
才美不外露,已属难能可贵;大智若愚,更是难上加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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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和

差距就是差距

262
发表于 2008-9-19 05:37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tcl999999 于 2008-9-19 02:47 发表
真是奇了怪了,怎么这么多人都认为“伤害别人的人要受到处罚”不是法律常识?

那请问正当防卫伤害到了人,为什么不受处罚呢?LZ的话各个方面漏洞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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坦克

261
发表于 2008-9-19 05:31 |只看该作者
LZ已经完全的超越了汉语的表达局限,可以用任何一个词表达任何一个意思,而且你们都是在咬文嚼字。
才美不外露,已属难能可贵;大智若愚,更是难上加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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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10号 该用户已被删除
260
发表于 2008-9-19 04:20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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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和

259
发表于 2008-9-19 03:58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tcl999999 于 2008-9-19 02:47 发表
真是奇了怪了,怎么这么多人都认为“伤害别人的人要受到处罚”不是法律常识?

法律是客观严谨规范的,“伤害别人的人要受到处罚”只是主观想法,道德的范畴都谈不上。
比如刑法第三条:“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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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和

糖果

258
发表于 2008-9-19 02:54 |只看该作者
就怕不懂装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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