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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A球星对古龙笔下的任人物 ----------老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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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怕娃落地
时间:
2008-3-23 01:22
标题:
NBA球星对古龙笔下的任人物 ----------老帖
第一:西门吹雪西门吹雪的年代,是一个白衣胜雪的年代;
他似乎已成为一种象征,显得高不可及;西门吹雪的神韵,不在于他闪电般的拔剑,出剑;而在于收回长剑时,剑锋上滑落的那一串血花;——--西门吹雪吹的不是雪,是血……那些总想追上他的人永远也达不到他的境界;因为当他们吹落剑上的血花时,只感到了胜利的喜悦与兴奋,但西门吹雪,他眼中闪过的却是难以名状的无奈与哀伤,他早已经脱离于这个俗世,他本就不是一个轻视生命的人,况且天下真正值得他为之拔剑的人实在太少了。。。。西门吹雪早已把全身心浸入了对剑道的追求,从他的一举一动,生活方式无处不透出对于至美的追求,剑,对他来说,已不是一种武器那么简单,在他来说,这是一种艺术;西门吹雪可以说是理想化的,是唯美的; 假如剑道一途,果然有着所谓剑神;那么西门吹雪无疑是最接近神的人。
乔丹的年代,是一个英雄辈出的年代。即使是在那英雄辈出的年代,乔丹仍然是高高在上的,他击败了站在面前的所有的伟大对手,并让他们心悦诚服。对于乔丹来说,也许胜利不是最大的快乐,能给他带来快乐的是一个值得尊敬的对手。篮球,对于乔丹来说也许不只是一项运动,或者是一门艺术,篮球已经成为他血管里流淌的血液,溶入了他的骨髓,不少人都认为篮球=乔丹,也许这就象一个绝世剑客,人=剑。篮球场上,乔丹就是最接近神的那个人,当然也有不少人认为他根本就是神,这包括他的对手。
第二, 谢晓峰(科比)
英资天纵的谢晓峰,也许注定就是剑中的帝王,无论他的其他方面怎么样,人们的眼光总是会不由自主的,敬畏的停留在三少爷的剑上;一个能够将剑使得超出人类极限,进乎于艺术的剑客,却少有的并不那么在乎剑,也算是古龙书中的一个另类了。 谢晓峰是位英雄,却是一位无奈的英雄。谢晓峰也终于斩去了双手的拇指,得到了心灵上彻底的平静,“十五式”再也不会出现,那个以剑名震天下的谢三少爷也再 也不存在了。然而,铁开诚说:“只要你一旦做了谢晓峰,就永远是谢晓峰,就算你已不再握剑,也还是谢晓峰……”
科比是最接近乔丹的人,但由于性格原因,也许他永远无法达到那样的境界,科比是个英雄,也是个无奈的英雄。科比的篮球技艺已经近乎完美,场上表现也几乎是无懈可击,可他却无法带领球队走得更远,这让他很痛苦,于是他想改变,8号变成了24号,得分如草芥的杀手似乎已经变了?可我不这么认为,就象某人说的“你一旦做了科比,就永远是科比,即使你改变了号码和打球方式,你还是科比。”
第三, 燕南天 (奥尼尔)
“江湖中有耳朵的人,绝无一人没有听见过“玉郎”江枫和燕南天这两人的名字;江湖中有眼睛的人,也绝无一人不想一睹江枫的绝世风采和燕南天的绝代神功。 只因为任何人都知道,世上上绝没有一个少女能抵挡枫的微微一笑,也绝没有一个英雄能抵挡燕南天的轻轻一剑!任何人都相信,燕南天的剑非但能够在百万军中取上将首级,也能将一根头发分成两根……”
NBA中有耳朵的人,绝无一人没有听见过“大鲨鱼”奥尼尔的名字,喜欢看NBA的球迷,也绝无一人不想一睹奥尼尔扣篮之后的霸王步。有多少球迷没能抵挡住奥尼尔憨憨的一笑,又有多少块篮板没能抵挡住他看似随意的一扣。人们相信,奥尼尔巨灵般的大手不但能石破天惊地拽塌篮球架,也能轻轻的擦干球迷的眼泪。。。
第四 一点红(艾佛森)
“搜魂剑无影,中原一点红”,江湖传说中要价最高的杀手,出手最快的剑客,一身黑衣,一口剑,一张惨白的脸,最锐利的是他的眼睛而不是他的剑,他什么人都杀,只因为他自认从来都没有过朋友……,本该以为这些传闻已经足以代表他的一切,但谁人知道在他冷漠的外表下,掩盖的竟会是一颗热血沸腾的心?但没有人能够感觉到,在那凌厉的杀气笼罩下,又怎会有人能用包容一切的心鞘去容纳那锋利的心剑? 一点红的剑法很怪,自成一格,他的剑法也很实用,因为他的剑不是给别人看的,是用来杀人的。
艾佛森,继乔丹之后的NBA第一得分高手,速度最快的人,一头地垄沟发型,什么人都不服,甚至包括乔丹。这狂妄的似乎叫人感到讨厌,但其实在他不羁的外表下,隐藏的却是一颗坚强的,善良的心!当你凝视他那双大眼睛的时候,你能看懂他吗?你看到了希望,不屈,坚定,无辜,还是委屈?我不能确定,但我坚信,在他的眼睛里永远也看不到放弃。艾佛森因为身材的限制,不得不采用很多非常规的动作去得分,很多动作叫人看来都不可思议,甚至会觉得难看,别扭,但那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总是能把球投进,他的动作不是用来表演的,是用来得分的。
第五,杨铮(纳什)
杨铮的武器叫离别钩,其实离别钩本来就是一把剑,因为炼剑的时候没有练好,导致头有些弯,看起来象个钩,于是叫离别钩。离别钩为什么叫离别?因为它无论钩到什么东西,都会产声离别,钩到你的胳膊,你的胳膊就会跟你离别,钩到你的脚,你的脚就会跟你离别,钩到你的脑袋,你就要跟这个世界离别。可是为什么要离别?离别是为了相聚!如果没有离别,哪里有相聚?杨铮看起来很普通,只是个捕快,武功也不是登峰造极,但是却总能战胜那些比他强的对手,他靠的是离别钩,因为他懂得离别的道理。
纳什的武器是传球。也许纳什原本会成为一个足球运动员,或者一名摇滚歌手,但他却最终拿起了篮球,并用一手传球绝技,肢解了无数敌人的防守体系。他总是能观察到对手防守体系中的弱点,然后轻描淡写的把球传到那一点上,瞬间,固若金汤的防线就瓦解了。我想纳什一定也懂得离别的道理,当球从他的手中离开的时候,那是最有威胁的时候,当球离开他的手的时候,胜利也许就不远了。
第六 薛衣人 (韦德)
“他剑光一闪,忽然闪电般向楚留香刺了出来。见到中原一点红时,楚留香已觉得他剑法之快,当世无双。但此刻,楚留香才终于知道什么是真正的“快剑”…。.薛衣人这一剑刺来竟来得完全无影无踪谁也看不出他这一剑是如何出手,是从哪里刺过来的。 但这抉如闪电般的雷的一剑,到了楚留香咽喉前半寸处,就忽然停了,停时就像发时同样快,同样突然,同样令人不可捉摸,不可思议,这“一停”实比“一发”更令楚留香惊奇。 薛衣人发这一剑时显然还未尽全力否则就停不下来了,他未使全力时刺出的一切 已是如此急迫,使出全力来那还得了……”
韦德向左一闪,忽然闪电又向右边冲过去了。防守艾佛森时,保温已经觉得他的身法之快,当世无双。但此刻,保温才终于知道什么是真正的“速度”。韦德突破之前几乎看不出一点征兆,看他带球闲庭信步似的,谁也不知道他会什么时候突然加速,也不知道他要往哪个方向突破。当他那快如闪电的身影轻巧的掠过身边,你赶紧使劲全力追过去的时候,你会发现他突然又停下了,或者是瞬间改变了运动的方向。韦德的速度不仅在于快,而在于节奏,忽快忽慢,忽左忽右。想像若是韦德不留余力的只往一个方向冲刺的话,也许真的会变成一道闪电了。
第七 阿飞--据说是沈浪的儿子?(麦迪)
自始至终都背负着谜一般的身世,带着纯真和野性,穿的是最简单的衣服,配的是简陋的几乎不成为剑的佩剑。因为他的特殊身世,所以他不得不时刻承受着巨大的压力,用他自己的话说:“我必须出名,如果我不能出名,那只有死。”
阿飞几乎被一个女人给毁了,那个女人就是林仙儿,他喝了林仙儿长期给他下的迷药之后变得迟钝了,林仙儿的背叛几乎让他彻底的堕落成一个酒鬼,不过阿飞终究是阿飞,他最后还是又站起来了,他击败了荆无名,从此没人叫他阿飞,人们叫他“飞剑客”。
麦迪,据说是卡特的表弟?他的身世总能引起人们的关注,不光是因为卡特,还因为他的亲人总是接二连三的死去,(难道是传说中的天煞孤星?)家中的不幸给他带来巨大的心里阴影,表哥的光环也总是困扰着这位天才,可当他凭着本事打出一片自己的天地,刚开始扬名立万的时刻,无情的伤病又一次击倒了他,现在麦迪终于又站起来了,希望他真得能象阿飞一样,站起来之后就别在倒下,也许总决赛mvp离你已经不远了,到那时候没人再叫你得分王麦迪,人们要叫你“mvp”。
第八 郭嵩阳(加内特)
嵩阳铁剑郭嵩阳,百晓生兵器谱排名天下第四,仅次于天机老人上官金虹,李寻欢.他有着光辉的历史,那黝黑的铁剑饮了多少成名人物的鲜血.他嗜剑如痴,为了达到武学的最高境界,不惜抛弃安逸的生活,仗剑浪迹天涯.他是个悲情人物,以他的武功,本不应该落得那样的下场,也许他不该选择做李寻欢的朋友。他本身没有错,李寻欢也没有错,错的是他不该认识李寻欢。
狼王加内特,也是个悲情人物。联盟中最优秀的大前锋之一,现役联盟两双王,曾经的常规赛mvp。可狼王这样级别的选手,并不能满足于那一点荣誉,他要的是总冠军,可惜天不随人愿,当他离总冠军最近的一次机会被打碎之后,竟然连进季候赛都成了一种奢望,英雄不到暮年却已叫人无限唏嘘,也许你应该考虑换个球队了。
第九 木道人(邓肯)
真正看全了陆小凤的人,想必知道,如果真要评出天下武功最高的人,前三名里面,未必有陆小凤,然而却必定有木道人。就连陆小凤在知道木道人就是“老刀把”之前,都不知道木道人的武功竟然有那么高,可见木道人精气内敛的功夫已经做到炉火纯青了。平时木道人不温不火,甚至有些邋遢,酷爱下棋喝酒。古松居士曾对他说过,“如果你不喝酒,能活到三百岁”,木道人回答说:“如果我不能喝酒,干吗要活到三百岁?”。
外表木讷,球风朴实无华的邓肯象极了这位木道士。邓肯打球的方式并不太好看,数据似乎也并不太显眼,但若要评现役出联盟中三名最优秀的球员,其中必定有邓肯。邓肯看起来有些木讷,甚至有些球迷善意的叫他“小呆”,但实际上联盟中没几个比他聪明的,尤其他的篮球智商非常高,他是那种越到关键时刻越冷静,越到关键时刻发挥越稳定的球员。三个总冠军mvp总能证明他的价值。有的人说,如果不是因为伤病,他也能得到六个总冠军。邓肯谦虚的回答道:“如果不受伤,那还叫运动员吗?”
作者:
怕娃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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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3-23 01:25
古龙名言---100条2007-01-22 13:211。有的人的心的确比虎狼还恶毒得多,虎狼要吃你的时候至少先让你知道。
2。和赌鬼赌钱时弄鬼,在酒鬼杯中下毒,当着自己的老婆说别的女人漂亮-----无论谁做了这三件事,都一定会后悔的。
3。喝醉酒并不是件困难的事,但一个人伤心的事越多,喝醉的次数越多,越需要喝醉的时候反而很不容易喝醉。
4。男人追不到一个女人时,总喜欢往自己的脸上贴金,说自己和那 女人有了某种特别的交情,聊以泄愤,也聊以解嘲。
5。要忘记别人的恩情仿佛很容易,但若要忘记别人的仇恨就太困难了,所以这世上的愁苦总是多于欢乐。
6。一个人若想别人对他有好感,最好的法子就是先让别人知道他很喜欢自己。
7。一个人为了要活着而忍受痛苦,并不困难。一个人若是为了要让别人活着而忍受痛苦,就不是件容易的事了,这件事通常很少有人能做得出。
8。美丽的事物往往就如昙花一现即逝,谁若想勉强保留它,换来的往往 只有痛苦和不幸。
9。这世上能在美丽的女人面前说“不”字的男人已不多,女人若是说要死的时候,能拒绝她的男人只怕就一个也没有了。
10。每个人这一生中都难免要做错几件愚蠢的事,若是人人都只做聪明事,人生岂非就会变得更无趣了。
11。一个最可靠的朋友,固然往往会是你最可怕的仇敌,但一个可怕的对手,往往也会是你最知心的朋友,因为有资格做你对手的人,才有资格做你的知己,因为只有这种人才了解你。
12。朋友之间能互相尊敬,固然可贵。但仇敌间的敬意却往往更难得,也更令人感动,只可惜这种情感永远是别人了解的,也许就因为它难以了解,所以才更弥足珍贵。
13。大多数酒量好的人总喜欢有人来找他拼酒,只要有人来找他拼酒,别的事都可以暂时放到一边,这拼酒的对手若是个漂亮女人,那就更令人愉快了。
14。要恭维一个人,一定要恭维得既不肉麻也不过分,而且正搔到对方的痒处,这样才算恭维到家。男人都喜欢被恭维的,尤其是被漂亮的女人恭维,要服侍一个男人的心,女人的一句话往往比千军万马还有效。
15。一个美丽的女人如能很适当的运用这四种武器[1,微笑 2,听话 3,恭维 4,关心]一百个男人至少也有九十九个半要拜倒在她的脚下。
16。痴 并不可笑,因为惟有至情的人,才能学得会这痴字。
17。做了件最得意的事,得不到别人的夸赞,就好象穿了最得意的衣服的女人去会见情人时,她的情人连瞧都没有瞧她的衣服一样。
18。失恋的人知道有别人也被遗弃,痛苦就会减轻些,输钱的人看到别人比他输的还多,心里也会舒服些。
19。一个人受的打击若太大,就会变得消沉,若是消沉得太久,无论多坚强的人也会变得软弱,勇气也必定会消失。
20。痛苦本就可以刺激人的神经,棱人的反应敏锐,也可以激发人的潜力----就算是一匹马,当你鞭打它,令它觉得痛苦时,它也会跑的快些,负了伤的野兽也通常比平常更可怕。
21。你若是个聪明人,千万莫当面揭穿女人的谎话,因为你就算揭穿了,她也会有很多的解释,你就算不相信她的解释,她还是绝不会承认自己说谎,所以,你若遇见了一个会说谎的女人,最好的法子是故意装着完全相信她,否则,你就是在自找苦吃。
22。只有鲜血才能激发人原始的兽性-----情欲和仇恨。别的东西或许可以,但却绝没有鲜血如此直接。
23。有些人就喜欢有人威胁,因为威胁也是种刺激,有刺激才会有进步,一个人若真的达到四顾无人的颠峰处,岂非也很寂寞无趣。
24。晕厥 其实也是上天赐给人类的许多恩惠之一,人民在遇着自己不愿做,不愿说,不愿听的事时,往往就会以晕厥这种方法来逃避。
25。这世上大多数人本就是为了别人而活着-----有些是为了自己所爱的人;也有些是为了自己所恨的人-----这两种人同样痛苦。这世上真正快乐的人不多。
26。眼泪本是咸的,但有些泪却只能往肚里流,那就不但咸,而且苦;血 本也是咸的,但一个人的心若碎了,自心里滴的血就比泪更酸苦。
27。一个人对自己的情人就算再有兴趣,日子久了,也会渐渐变淡的,但对自己的敌人,反而不同了。
28。要杀人很容易,若要一个人甘心听你的话,那就困难多了。
29。大多数的人,都要看到那样东西才肯承认它的价值,却不知,看不见的东西,价值远比看得见的高出甚多。
30。人若无情,活着还有什么滋味,纵然在无人处暗弹相思泪也总比无泪可流的好。
31。你将一个人思念的次数少了些时,并不代表你已忘了他,只不过因为这相思已入骨。
32。一个人到了真正痛苦时,就想将自己最珍惜的东西,将毁掉自己整个人的东西都毁掉。
33。只有骄傲不和自信才是女人最好的装饰品,一个没有信心没有希望的女人,就算她长的不难看,也绝不会有那种令人新动的吸引力
34。每个人都岂非有过要去摘星摘月的幻想,但每个人心里的月亮却不同。
35。酒是种壳子,就像是蜗牛背上的壳子,可以让你逃避进去。
36。一个女人只要能使她的男人幸福,欢愉。其他纵然有些缺陷,又能算得了什么?
37。无论你做什么,若要想出人头地,就只由于专心,苦练,
38。无论是多与少的错误,都可能是致命的错误。
39。“死并不是件了不起的事,的确是,因为有些人死了,但他的精神却还是永远活着的,活在人们的心里,所以死并不痛苦,痛苦的是一定要活下去的人”。
40。不再孤独——只有曾经真正孤独的人,才知道这是多么奇妙的感觉。
41。无论谁。对别人的赞美和夸奖,都一定比较容易记在心里。
42。每个人 都会把自己看得高些的,所以当一个人发现自己真正的价值时,总会觉得若有所失,这本是人类不可避免的悲哀之一。
43。一个没有根的浪子,只要得到别人的一点点真情,就永远也不会忘记。
44。有生命就有欲望,可是欲望也有很多种,有的引导人类上升,有的却能令人毁灭。
45。尊重别人的情感------无论什么样的情感,只要是真的,就值得尊敬。
46。痛苦能使人清醒,人活着就痛苦,那本是谁也无法避免的事,你若能记住这句话,你一定会活的更坚强些,更愉快些。因为你渐渐地就会发现 ,只有一个能在清醒中忍受痛苦的人,他的生命才有意义,他的人格才值得尊敬/
47。死 并不是解决问题的法子,只有懦夫才会用死来解脱。只要你活着,只要你有决心,有勇气,无论多艰苦困难的事都一定有法子解决的。
48。欢乐的事虽然通常都会令人疲倦,却还比不上悲伤,一种真正的悲伤非但令人心神麻痹,而且还令人的肉体崩溃。
49。只要是人,就有痛苦,只看你有没有勇气去克服它而已,如果,你有这种勇气,它就会变成一种巨大的力量,否则,你只有终生被它践踏奴役。
50。只有阳光是最公平的,不管你这个人是不是快死了,都同样的照在你身上,让你觉得光明,温暖。
51,离别是为了相聚,只要能相聚,无论多痛苦的离别都可以忍受。
52。说谎的目的,如果不是为了讨好对方,就是哦为了要保护自己。
53。每个人都权保留自己的秘密,只要这秘密不危害公益,谁也没有权逼他说出来。
54。有些女人就像是精美的瓷器一样,只能远远的欣赏,轻轻的捧着,只要有一点粗心大意,她就会碎了。
55。一个男人若能在漂亮的女人面前侮辱了另一个男人,总会觉得自己很了不起,总会认为那女人也会觉得他很了不起,甚至会看上他。
56。情感本就是件很奇妙的事,世上本就有许多无法解释的奇妙感情,这种感情本就是任何人都无法了解的,有时甚至连自己都不能。
57。本来是同样的东西,你若换个时候,换个角度去看看,也许,就会变的完全不同了。所以你若要人清一件事的真相,就必须从各种不同的角度去看看,最好将它一块块的拆散,再一哦点点拼起来。
58。恐惧本就会令人边得多疑,多疑就难免会发生致命的错误。
59。暴雨总是比较容易过去,正如盛名总是难以保持。
60。无论谁看见自己一心想要的东西忽然到手时,总难免兴奋疏忽。
61。古今的英雄,又有几人不贪杯好色?只可惜,贪杯好色的却大半都不是英雄好汉。
62。一个人若有很深的心机,很大的阴谋,就决不会做错事。
63。睡眠也像女人一样,你越想要他的时候,她往往反而离得你很远。
64。一个男人只有在他最喜欢最信任的女人面前,才会说出他的秘密。
65。一个人活着并不是为了自己,这世界上有很多人都是为了别人而活着。如果你已经担起了一幅担子,就不要随便放下。
66。在某种情况下,对某种事太熟悉,也许还不如完全不熟悉的好,----人生也是一样,所以出卖你往往是你最熟悉的朋友,因为你想不到他会出卖你,想不到他会忽然有那种变化。
67。甜蜜快乐的生活,无论对什么样的病人来说,都无疑是一副良药。
68。爱的力量实在奇妙得很,它几乎可以做得出任何事,几乎可以造成奇迹。
69。没有一个女人愿意自己的男人是懦夫,更没有女人愿意自己的男人在面对困难和危险的时候畏惧逃避。
70。一个人在危急时知道自己还有个可以哦患难相共的朋友,那种感觉世上绝没有任何事能代替。
71。一个人若能平平静静的死,有时甚至比平平静静的活着更容易。
72。真正的胜利并不是你能用武器争取的,那一定要用你的信心,无论多可怕的武器都比不上人类的信心。
73。快乐是件很奇怪的东西,绝不会因为你分给别人而减少。
74。一个女人若以开始为男人吃醋,那就表示她对这男人至少不讨厌。
75。人生有很多道理,本来就要等你透不过气来时,你才懂得的。
76。人只要还活着,就能笑得出,只要还笑得出,就应该多笑笑。
77。一个人只要败的漂亮,走的洒脱。那败又何妨,走又何妨。
78。无论什么事情,只要你处理时用的方法正确,就一定会顺利解决的。
79。女人就应该像个女人,聪明的女人都知道,若想征服男人,绝不能用枪的,只有温柔的微笑才是女人们最好的武器。
80。无论多周密的阴谋,都一定有破绽,无论多雄伟的山峦,都一定有缺口。
81。酒虽然会令人反映迟钝,判断错误,却可以给人勇气。
82。反抗欺压,本就是人类最原始的愤怒之一,就因为人类能由这种愤怒中产生力量,所以人类才能永恒。
83。财富;权势;名誉和地位都比较容易舍弃,只是那些回忆,那些心酸多于甜蜜的回忆,却像沉重的枷锁,是永远也抛不开,甩不脱的。
84。一个女人若又聪明,又漂亮,又会喝酒,就算是多嘴些,男人也可以忍受。-------但除了这种女人外,别的女人还是少多嘴的好。
85。一个人只有在很想得到的时候,才会怕失去。这种患得患失的感觉,也许是人类许多种弱点之一,可悲的是,你想得到的越急切。失去的可能就越大。
86。一个人可以忍受谎言,却绝不能忍受那种最不能忍受的侮辱。-----女人如此,男人也一样。
87。女人为什么总是对得到的东西加以轻蔑,为什么总要等到失去时才知道珍惜。也许不只女人如此,男人也是一样的。
88。只要是人,都有觉悟的时候,纵然他觉悟只不过是因为以被逼得走投无路,也还是同样值得尊敬。
89。血浓于水,只有血才能洗清一切羞辱,一切仇恨。生命的归宿是血,但新的生命也正是在血中诞生的。
90。一个人如果真的心已死,情已灭,这世界上还有谁能伤害他。
91。人类有很多的弱点,花钱摆派头无疑也是人类的弱点之一。所以特别贵的地方,生意总是特别的好。
92。在欢乐的地方,为什么不能有痛苦的往事?若没有欢乐,哪里来的痛苦?痛苦与欢乐的距离,岂非本就是一线之间。
93。人与人之间,为什么总是要彼此伤害,爱得越深,伤害也越重。
94。就算是神佛,只怕也难免会有他们自己的痛苦,他们的笑脸,也许只不过是故意装出来给世人们看的。
95。羚羊被捕杀,只因为羚羊有角;坟墓被盗掘,只因为坟墓里有殉葬的金银。朴拙的弱者,总比较容易免于灾祸。丑陋的处女总比较容易保持童贞。
96。人心里的痛苦,有时候正像是腐烂的伤口一样,你越不去动它,它烂的越深,你若狠狠的给它一刀,让它流脓流血,它反而说不定会收口。
97。人的脸,本就是个面具,一个能随着环境和心情而改变的面具。
98。生命本是可贵的,为什么偏偏有些人不知道珍惜?
99。你自己若是愿意沉沦下去,不能自拔,那么世上也没有任何人能救你。
100。只有心中充满畏惧的人才会做不该做的事,------对正义的畏惧,对真理的畏惧。
作者:
老玻璃
时间:
2008-3-23 01:25
NBA球星对古龙笔下的任人物 ----------老帖
第一:西门吹雪西门吹雪的年代,是一个白衣胜雪的年代;
他似乎已成为一种象征,显得高不可及;西门吹雪的神韵,不在于他闪电般的拔剑,出剑;而在于收回长剑时,剑锋上滑落的那一串血花;——--西门吹雪吹的不是雪,是血……那些总想追上他的人永远也达不到他的境界;因为当他们吹落剑上的血花时,只感到了胜利的喜悦与兴奋,但西门吹雪,他眼中闪过的却是难以名状的无奈与哀伤,他早已经脱离于这个俗世,他本就不是一个轻视生命的人,况且天下真正值得他为之拔剑的人实在太少了。。。。西门吹雪早已把全身心浸入了对剑道的追求,从他的一举一动,生活方式无处不透出对于至美的追求,剑,对他来说,已不是一种武器那么简单,在他来说,这是一种艺术;西门吹雪可以说是理想化的,是唯美的; 假如剑道一途,果然有着所谓剑神;那么西门吹雪无疑是最接近神的人。
乔丹的年代,是一个英雄辈出的年代。即使是在那英雄辈出的年代,乔丹仍然是高高在上的,他击败了站在面前的所有的伟大对手,并让他们心悦诚服。对于乔丹来说,也许胜利不是最大的快乐,能给他带来快乐的是一个值得尊敬的对手。篮球,对于乔丹来说也许不只是一项运动,或者是一门艺术,篮球已经成为他血管里流淌的血液,溶入了他的骨髓,不少人都认为篮球=乔丹,也许这就象一个绝世剑客,人=剑。篮球场上,乔丹就是最接近神的那个人,当然也有不少人认为他根本就是神,这包括他的对手。
第二, 谢晓峰(科比)
英资天纵的谢晓峰,也许注定就是剑中的帝王,无论他的其他方面怎么样,人们的眼光总是会不由自主的,敬畏的停留在三少爷的剑上;一个能够将剑使得超出人类极限,进乎于艺术的剑客,却少有的并不那么在乎剑,也算是古龙书中的一个另类了。谢晓峰是位英雄,却是一位无奈的英雄。谢晓峰也终于斩去了双手的拇指,得到了心灵上彻底的平静,“十五式”再也不会出现,那个以剑名震天下的谢三少爷也再也不存在了。然而,铁开诚说:“只要你一旦做了谢晓峰,就永远是谢晓峰,就算你已不再握剑,也还是谢晓峰……”
科比是最接近乔丹的人,但由于性格原因,也许他永远无法达到那样的境界,科比是个英雄,也是个无奈的英雄。科比的篮球技艺已经近乎完美,场上表现也几乎是无懈可击,可他却无法带领球队走得更远,这让他很痛苦,于是他想改变,8号变成了24号,得分如草芥的杀手似乎已经变了?可我不这么认为,就象某人说的 “你一旦做了科比,就永远是科比,即使你改变了号码和打球方式,你还是科比。”
第三, 燕南天 (奥尼尔)
“江湖中有耳朵的人,绝无一人没有听见过“玉郎”江枫和燕南天这两人的名字;江湖中有眼睛的人,也绝无一人不想一睹江枫的绝世风采和燕南天的绝代神功。只因为任何人都知道,世上上绝没有一个少女能抵挡枫的微微一笑,也绝没有一个英雄能抵挡燕南天的轻轻一剑!任何人都相信,燕南天的剑非但能够在百万军中取上将首级,也能将一根头发分成两根……”
NBA中有耳朵的人,绝无一人没有听见过“大鲨鱼”奥尼尔的名字,喜欢看NBA的球迷,也绝无一人不想一睹奥尼尔扣篮之后的霸王步。有多少球迷没能抵挡住奥尼尔憨憨的一笑,又有多少块篮板没能抵挡住他看似随意的一扣。人们相信,奥尼尔巨灵般的大手不但能石破天惊地拽塌篮球架,也能轻轻的擦干球迷的眼泪。。。
第四 一点红(艾佛森)
“搜魂剑无影,中原一点红”,江湖传说中要价最高的杀手,出手最快的剑客,一身黑衣,一口剑,一张惨白的脸,最锐利的是他的眼睛而不是他的剑,他什么人都杀,只因为他自认从来都没有过朋友……,本该以为这些传闻已经足以代表他的一切,但谁人知道在他冷漠的外表下,掩盖的竟会是一颗热血沸腾的心?但没有人能够感觉到,在那凌厉的杀气笼罩下,又怎会有人能用包容一切的心鞘去容纳那锋利的心剑?一点红的剑法很怪,自成一格,他的剑法也很实用,因为他的剑不是给别人看的,是用来杀人的。
艾佛森,继乔丹之后的NBA第一得分高手,速度最快的人,一头地垄沟发型,什么人都不服,甚至包括乔丹。这狂妄的似乎叫人感到讨厌,但其实在他不羁的外表下,隐藏的却是一颗坚强的,善良的心!当你凝视他那双大眼睛的时候,你能看懂他吗?你看到了希望,不屈,坚定,无辜,还是委屈?我不能确定,但我坚信,在他的眼睛里永远也看不到放弃。艾佛森因为身材的限制,不得不采用很多非常规的动作去得分,很多动作叫人看来都不可思议,甚至会觉得难看,别扭,但那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总是能把球投进,他的动作不是用来表演的,是用来得分的。
第五,杨铮(纳什)
杨铮的武器叫离别钩,其实离别钩本来就是一把剑,因为炼剑的时候没有练好,导致头有些弯,看起来象个钩,于是叫离别钩。离别钩为什么叫离别?因为它无论钩到什么东西,都会产声离别,钩到你的胳膊,你的胳膊就会跟你离别,钩到你的脚,你的脚就会跟你离别,钩到你的脑袋,你就要跟这个世界离别。可是为什么要离别?离别是为了相聚!如果没有离别,哪里有相聚?杨铮看起来很普通,只是个捕快,武功也不是登峰造极,但是却总能战胜那些比他强的对手,他靠的是离别钩,因为他懂得离别的道理。
纳什的武器是传球。也许纳什原本会成为一个足球运动员,或者一名摇滚歌手,但他却最终拿起了篮球,并用一手传球绝技,肢解了无数敌人的防守体系。他总是能观察到对手防守体系中的弱点,然后轻描淡写的把球传到那一点上,瞬间,固若金汤的防线就瓦解了。我想纳什一定也懂得离别的道理,当球从他的手中离开的时候,那是最有威胁的时候,当球离开他的手的时候,胜利也许就不远了。
第六 薛衣人 (韦德)
“他剑光一闪,忽然闪电般向楚留香刺了出来。见到中原一点红时,楚留香已觉得他剑法之快,当世无双。但此刻,楚留香才终于知道什么是真正的“快剑”…。.薛衣人这一剑刺来竟来得完全无影无踪谁也看不出他这一剑是如何出手,是从哪里刺过来的。但这抉如闪电般的雷的一剑,到了楚留香咽喉前半寸处,就忽然停了,停时就像发时同样快,同样突然,同样令人不可捉摸,不可思议,这“一停”实比“一发”更令楚留香惊奇。 薛衣人发这一剑时显然还未尽全力否则就停不下来了,他未使全力时刺出的一切 已是如此急迫,使出全力来那还得了……”
韦德向左一闪,忽然闪电又向右边冲过去了。防守艾佛森时,保温已经觉得他的身法之快,当世无双。但此刻,保温才终于知道什么是真正的“速度”。韦德突破之前几乎看不出一点征兆,看他带球闲庭信步似的,谁也不知道他会什么时候突然加速,也不知道他要往哪个方向突破。当他那快如闪电的身影轻巧的掠过身边,你赶紧使劲全力追过去的时候,你会发现他突然又停下了,或者是瞬间改变了运动的方向。韦德的速度不仅在于快,而在于节奏,忽快忽慢,忽左忽右。想像若是韦德不留余力的只往一个方向冲刺的话,也许真的会变成一道闪电了。
第七 阿飞--据说是沈浪的儿子?(麦迪)
自始至终都背负着谜一般的身世,带着纯真和野性,穿的是最简单的衣服,配的是简陋的几乎不成为剑的佩剑。因为他的特殊身世,所以他不得不时刻承受着巨大的压力,用他自己的话说:“我必须出名,如果我不能出名,那只有死。”
阿飞几乎被一个女人给毁了,那个女人就是林仙儿,他喝了林仙儿长期给他下的迷药之后变得迟钝了,林仙儿的背叛几乎让他彻底的堕落成一个酒鬼,不过阿飞终究是阿飞,他最后还是又站起来了,他击败了荆无名,从此没人叫他阿飞,人们叫他“飞剑客”。
麦迪,据说是卡特的表弟?他的身世总能引起人们的关注,不光是因为卡特,还因为他的亲人总是接二连三的死去,(难道是传说中的天煞孤星?)家中的不幸给他带来巨大的心里阴影,表哥的光环也总是困扰着这位天才,可当他凭着本事打出一片自己的天地,刚开始扬名立万的时刻,无情的伤病又一次击倒了他,现在麦迪终于又站起来了,希望他真得能象阿飞一样,站起来之后就别在倒下,也许总决赛mvp离你已经不远了,到那时候没人再叫你得分王麦迪,人们要叫你“mvp”。
第八 郭嵩阳(加内特)
嵩阳铁剑郭嵩阳,百晓生兵器谱排名天下第四,仅次于天机老人上官金虹,李寻欢.他有着光辉的历史,那黝黑的铁剑饮了多少成名人物的鲜血.他嗜剑如痴,为了达到武学的最高境界,不惜抛弃安逸的生活,仗剑浪迹天涯.他是个悲情人物,以他的武功,本不应该落得那样的下场,也许他不该选择做李寻欢的朋友。他本身没有错,李寻欢也没有错,错的是他不该认识李寻欢。
狼王加内特,也是个悲情人物。联盟中最优秀的大前锋之一,现役联盟两双王,曾经的常规赛mvp。可狼王这样级别的选手,并不能满足于那一点荣誉,他要的是总冠军,可惜天不随人愿,当他离总冠军最近的一次机会被打碎之后,竟然连进季候赛都成了一种奢望,英雄不到暮年却已叫人无限唏嘘,也许你应该考虑换个球队了。
第九 木道人(邓肯)
真正看全了陆小凤的人,想必知道,如果真要评出天下武功最高的人,前三名里面,未必有陆小凤,然而却必定有木道人。就连陆小凤在知道木道人就是“老刀把” 之前,都不知道木道人的武功竟然有那么高,可见木道人精气内敛的功夫已经做到炉火纯青了。平时木道人不温不火,甚至有些邋遢,酷爱下棋喝酒。古松居士曾对他说过,“如果你不喝酒,能活到三百岁”,木道人回答说:“如果我不能喝酒,干吗要活到三百岁?”。
外表木讷,球风朴实无华的邓肯象极了这位木道士。邓肯打球的方式并不太好看,数据似乎也并不太显眼,但若要评现役出联盟中三名最优秀的球员,其中必定有邓肯。邓肯看起来有些木讷,甚至有些球迷善意的叫他“小呆”,但实际上联盟中没几个比他聪明的,尤其他的篮球智商非常高,他是那种越到关键时刻越冷静,越到关键时刻发挥越稳定的球员。三个总冠军mvp总能证明他的价值。有的人说,如果不是因为伤病,他也能得到六个总冠军。邓肯谦虚的回答道:“如果不受伤,那还叫运动员吗?”
作者:
怕娃落地
时间:
2008-3-24 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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