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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晚报11月5日报道 2日晚,一名刚满18岁的临沂少女小萍(化名)来到莱山公安分局报案称遭到强奸。警方立即展开调查,结果却是一场闹剧。
小萍自称此前就读于河南某公安学校,在校期间与一名男同学发生关系并怀孕,因此遭学校开除。由于不敢向家人讲述实情,小萍便到通过买衣服认识的一个“姐姐”家生孩子。后孩子夭折。今年7月,心情郁闷的小萍用“姐姐”的QQ号上网,结识了“姐姐”的弟弟陈某。其间,陈某到姐姐家探望小萍,两人发生过几次性关系。1日,小萍坐车到烟看望陈某,陈某却提出断绝关系不再往来。小萍情绪失控,跑到莱山公安分局报案谎称遭陈某强奸。接到警方电话后,陈某赶到莱山公安分局。看见陈某,小萍又哭闹着央求陈某不要对她太无情。民警了解情况后,只得让陈某规劝小萍。
记者了解到,小萍今年6月份刚满18岁,而陈某已结婚并育有5岁的孩子。对于陈某的一切情况,小萍都了如指掌。
昨天下午3时20分,记者将小萍送上回临沂的车。陈某也表示,将痛改前非,安心过日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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