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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遭遇婚姻
如果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那么性的契约就是压在坟头上的土。爱情是不用契约的,你可以一辈子只爱一个人,甚至暗恋她一生,而不需要有什么盖上钢印的东西来证明。所以结婚的实质其实就是一副手铐,将两个人的性器官拷在一起。而传统教育以及社会道德观念是手铐上的锁链。如果你没扛住吃了禁果,你就必须用一生的恶名来赎回自由。
由性而起的结合中爱成为了交易,由爱而起的结合中性成为了责任。
我在军校的最后一个学期末,和交往了四年的女友发生了真正的男女之事。四年来我没有跟其他任何女人有过过密的交往,尽管我在军校时有众多的追求者。
我当时之所以和她做了,是因为已经交往了四年总要有个交代,表示我愿意承担责任,将来会和她结婚的。可是我真的爱她吗?从我一直以来的不甘心证明我还不够爱她,可我难以舍弃的是,她可以在我需要的时候给我带来性的释放。所以我经常想念她,这种想念中更多地搀杂的是性。
我也相信她是真的爱我的,他为了得到我的爱,才迎合我的性。传统女人把性看做一种悲壮的牺牲或是一种无私的奉献。所以有一句让男人恐惧的话常常提起:“我已经把一切都给了你了。”如果做出了牺牲还是得不到爱,那位占了“便宜”的仁兄就成了恶毒的大骗子。不排除真的有人一开始就是骗子,但是所有的骗局只对贪婪的人奏效。爱是一种发自内心的情感,是由许多综合因素(也包括性的愉悦)酿制而成,象太上老君炼丹一样,配料要反复选对选好,还要炼上七七四十九天。如果一个女人急切地期望用比较“简单”的方式获得“仙丹”,最后往往得到的是引爆生活的“火药”(火药的发明来自于炼丹)。当女人什么时候能把性看成是自己的需要的时候,才能做到不受伤害。我最赞赏有些女人的一句话,当别人提示她要小心别被人占便宜时,她能说出:看吧,还不知道谁占了谁便宜呢。
我和交往四年的女友分手的直接原因,是她父母造成的。军校刚毕业,二老就来逼婚了。依照他们老家的规矩,老大不结婚,老二不能生小孩(荒唐)。她是老大,而老二已经结婚了。由于我坚决不同意这么年轻就结婚,激怒了她母亲:“谈了这么多年的恋爱,为什么不结婚,你是什么意思要在这里说清楚!”我说不清楚,这些年为了“责任”我一直努力地积累对她的感情,但是还没有积累成我所理解的爱,我觉得还需要时间将感激转化为感情。有了真爱才是真正的负责,不然的话仍然是一种欺骗,骗了她,也骗了我。
在她母亲的怂恿下,我们匆匆地分手了。分手的时候真的很痛苦。分手仪式的最后章节是认认真真的做了回爱。由于这次有可能是最后的一次,所以我们都竭尽所能。放开由于以前“太熟”造成的忌讳,不用去管对方怎样看待自己的行为,把自己想要的,都在这一回得到。疯狂之后,看着她满足而失落的面孔,我心中泛起了一阵酸酸的感觉,这回是爱,因为爱的味道就是酸的。可一切都已经来的太晚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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