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八达网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794|回复: 12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福州初中女生人流不成 遭同班男友下杀手大出血

[复制链接]

424

主题

5

好友

3078

积分

飞龙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3-8-9 13:43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东南网8月9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涂明 榕法)福州某中学一对男女同班同学偷食禁果,女生怀孕。男生带女生去打胎,不料医生说女生的情况不适合做人流。男生怕此事被人知晓,竟动手欲杀死女生,幸得抢救及时,女生捡回性命。近日,福州中院对该男生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小余与小孙(两人均为化名)是福州某中学初中同班同学,两人都是班干部,平时关系较好。在2012年暑假期间,两人发生了性关系,小孙怀孕。小余得知小孙怀孕后,十分害怕、恐慌,带小孙到妇产医院做人流手术,医生告知小孙身体有病,需吃药调理一段时间才能做人流手术。小余得知小孙无法做人流手术,害怕此事被发现。同年8月17日下午2时许,小余将小孙约至福州市台江区某小区楼顶机房内,用手掐住小孙的脖子,并将小孙的头部往墙上、地上撞打,用膝盖顶腹部,同时对小孙讲“今天我们俩人得死一个”。后小余看见小孙大出血并躺在地上不再动弹,以为小孙已经死亡,逃离现场。幸被人及时发现,小孙被抢救过来。经法医鉴定,小孙为外伤致左侧颧弓后部骨折,难免流产,属轻伤。


  经过福州中院主持调解,双方就经济赔偿达成了25万元的调解协议。小孙向法院撤回附带民事诉讼,对小余的行为表示谅解,并建议法院对小余从宽处罚并适用缓刑。

  福州中院认为,小余被认定为故意杀人,但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造成被害人死亡,系犯罪未遂。且考虑到小余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同时其一贯表现良好,现又有接收学校,基本符合社区矫正条件,本着对犯罪的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原则,对小余予以减轻处罚,并可予以宣告缓刑。

  最终,小余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会飞而已 该用户已被删除
13
发表于 2013-8-9 19:24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89

主题

0

好友

5172

积分

飞龙

12
发表于 2013-8-9 18:59 |只看该作者
缓刑五年。     这不啥事儿没有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90

主题

0

好友

2533

积分

坦克

11
发表于 2013-8-9 17:58 |只看该作者
杀人就不对了  该杀
[img][/im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63

主题

2

好友

6700

积分

大象

10
发表于 2013-8-9 17:15 |只看该作者
这男孩太没担当了,应该进去遭屁眼日穿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4

好友

10万

积分

黑暗执政官

=,=

9
发表于 2013-8-9 15:29 |只看该作者
非灌水機,純正手動輸入,管理員明鑒.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77

主题

0

好友

1867

积分

坦克

8
发表于 2013-8-9 14:19 |只看该作者
中国四大门派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8

主题

2

好友

1万

积分

航母

7
发表于 2013-8-9 13:59 |只看该作者
初中生就意识这么好 心狠手辣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36

主题

6

好友

7471

积分

大象

6
发表于 2013-8-9 13:55 |只看该作者
一对垃圾 最好的结果的是男的杀死女的 男的被判死刑 这样就少一对垃圾

操作基本靠A,意识基本靠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50

主题

3

好友

4万

积分

光明执政官

5
发表于 2013-8-9 13:52 |只看该作者
无语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1

主题

0

好友

5911

积分

飞龙

4
发表于 2013-8-9 13:46 |只看该作者
.。。。。。。。。。。。。。。。。。。。。。。。
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9

主题

1

好友

3万

积分

版主

Rank: 7Rank: 7Rank: 7

3
发表于 2013-8-9 13:46 |只看该作者
这杂种该枪毙
在8da看贴,3楼以下直接无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4332

主题

5

好友

5万

积分

光明执政官

战队
[S.lian]
种族
Zerg

2012年度八达十大水友 2011年度八达十大水友 2011中国少年先锋队八达支队副总队

2
发表于 2013-8-9 13:44 |只看该作者
所以说小姑娘不能太早那个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手机版|Archiver|八达网    

GMT+8, 2025-11-29 01:14

Powered by Discuz! X2.5

© 2001-2012 Comsenz Inc.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