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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水总与贪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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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13 09:24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造成47人死亡的厦门公交车纵火案震动中国社会。《厦门日报》一篇题为“陈水总丧心病狂,全社会必须共诛之”的评论,更让这起惨案的肇事者陈水总和体制、贪官成为许多网民“吐槽”的热点。
从当地官方公布的人证、物证看,这起后果严重的纵火案事实基本清楚。年近花甲的陈水总自认受到权力部门不公对待,加上生活潦倒,遂挑选人员密集的公交车纵火行凶,不仅自己丧命,更让一众无辜百姓横遭大祸。
陈水总为什么走上反社会道路成为网络舆论热议的话题?尽管陈水总只有初中文化且经济拮据,但他有自己微博并发布过不少个人信息,让外界对他的动机有所了解。按照陈水总的说法,他维持生活的摊子被城管取缔,派出所把他年龄搞错并拒绝纠正,有关部门不给他办理社保,一个姓董的科长还多次忽悠他。
于是,一些网民将陈水总的暴行归咎于他投诉无门,贪官当道。某家网站在首页文章中谴责陈水总提到的“董科长”,认为“这所有的理由让一个最底层的人产生强烈报复社会的源由,而正是这些ZF(炡椨)部门的人和制度才是这场惨剧最大的罪魁祸首!”“逼他走向不归路的是体制,而体制是个无法具体到人的东西。既然武警看守的炡椨大院进不去,坐公交的平民便成为体制的牺牲品。”
《厦门日报》6月11日发表评论,将同情陈水总的言论概括为“杂音”,指这些“杂音”忽略了放火行为带来的严重社会伤害,转移了法律问题的定性,掩盖了社会矛盾的本质,更误导人们对这种极端方式施以同情。评论强调,这种滥同情,说到底,本质上是一种恶,是对法律尊严、公众情感、社会心理的“杀戮”。
不料这篇评论又引来不少网民对体制和贪官的反弹,评论的“文革式标题”也受到一些人的质疑。有网民在凤凰网留言说:“一看这标题就足见缺乏理性,陈水总固然该杀,可是仅仅诛之就可以解决问题吗?如果不能从根本上去解决问题,那么今天是陈水总,明天就可能是李水总,我们为什么不进行深层次思考呢?是什么原因导致他如此穷凶极恶呢?这才是我们重点关注的,也是我们要着力解决的。死人是可悲的,但如果不知其所以然,不从本源上去预防,那悲剧还会上演,这才是最可悲的。”
不少网民将陈水总与贪官进行比较,认为陈水总固然可恶,贪官更该杀。甚至有人对陈水总的极端行为表示理解,认为这是官逼民反。一个名为“湖北末班车”的网民在凤凰网留言说:“宋江不在了,不然陈水总会上梁山的。粱山人都是被逼当好汉的,流芳百世。”
网络舆论将陈水总和体制、贪官揉在一起,甚至因吏治腐败而同情陈水总,反映出当下中国社会价值观的复杂和迷惘。陈水总自述的不公对待和艰难生活或许值得同情,也可作为犯罪心理学者分析他走上不归路的重要原因。但是,无论陈水总个人际遇和生存状态如何,他以如此残暴的手段报复社会、伤害无辜,都不应得到任何同情和宽宥。
的确,处于转型期的中国社会矛盾丛丛,问题成堆,不公平、不公正的现象比比皆是。官方必须正视这些矛盾的尖锐性,在改革体制、打击腐败、改善民生等重大问题上迈出更大的步伐,才能让公众看到对未来的希望,同时减少产生陈水总这类极端人物的土壤。但任何社会,都难免有部分人在底层艰难谋生,或遭受不公正对待。同样在任何社会,个人遭遇和制度缺陷绝不能成为任何人伤害无辜的借口——这也是普世价值。否则,法治以及民主都会沦入空谈。
部分网民从陈水总犯罪痛斥贪官横行的社会现象,这可以理解,也有助于官方更深刻地了解社情民意。但需要指出的是,体制和贪官不能成为陈水总反社会的理由,更不能成为给这种残暴行为开脱的借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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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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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13 09:31 |只看该作者
8daer理性看待此问题是正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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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玉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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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13 09:28 |只看该作者
这种人,就算社会不逼他,他也是个人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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