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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官员为拍照取乐烧毁30亩林地, 不赔偿 [打印本页]

作者: emc    时间: 2013-3-20 09:47
标题: 官员为拍照取乐烧毁30亩林地, 不赔偿
了拍照取景,信阳潢川县地税局一工作人员点燃树苗,不慎将火势引大,导致受害人蔡先生自家种植的树木遭焚烧,过火面积30亩左右。3月19日上午,记者接到受害人蔡先生的电话,称自家林地被意外烧毁,事发已经两个月了,至今未得到赔偿。
作者: 皮衣男    时间: 2013-3-20 09:53
地税局一工作人员算哪个级别的官员?
作者: 天谬    时间: 2013-3-20 10:07
呵呵这个标题取的好 有烽火戏诸侯的意思
作者: xiaos    时间: 2013-3-20 11:40
烽火连天么
作者: SakuraF.king    时间: 2013-3-20 14:15
官员。~~~~~~~~~
作者: 你踩着我脚了    时间: 2013-3-20 14:17
请把链接贴出啦
作者: 往事的河    时间: 2013-3-20 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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