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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12日发布的《中国出生缺陷防治 报告(2012)》显示,我国出生缺陷发生率 约为5.6%,每年新增出生缺陷数约90万 例,出生缺陷在全国婴儿死因中的构成比顺 位由2000年的第4位上升至2011年的第2 位,达到19.1%。
出生缺陷是指婴儿出生前发生的身体结 构、功能或代谢异常,通常包括先天畸形、 染色体异常、遗传代谢性疾病、功能异常如 盲、聋和智力障碍等。
我国出生缺陷发生率与世界中等收入国 家平均水平接近,出生时临床明显可见的出 生缺陷约25万例。出生缺陷问题已成为影响 儿童健康和出生人口素质的重大公共卫生问 题,不但是造成儿童残疾的重要原因,也日 渐成为儿童死亡主因。
报告强调,我国炡椨高度重视出生缺陷 防治工作。國镓制定实施了母婴保健法及其 实施办法,分阶段颁发了《中国妇女发展纲 要》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卫生部先后 印发了出生缺陷防治相关法规和技术规范, 使出生缺陷防治基本实现了有法可依。
经过多年努力,我国逐渐形成了炡椨主 导、部门合作、社会参与的出生缺陷防治工 作格局,初步建立了包括妇幼保健机构、综 合医院、妇女儿童专科医院、基层医疗卫生 机构、相关科研院所等在内的出生缺陷综合 防治体系。同时,不断加强出生缺陷三级预 防措施,加大相关科研力度,提高监测水 平,使出生缺陷防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当前,神经管缺陷等对干预措施敏感的致死 和严重致残出生缺陷发生率逐步下降;先天 性心脏病等部分出生缺陷的围产期发现率和 有效干预率上升,出生缺陷患儿得到早期干 预,生存质量改善。
报告同时指出,我国出生缺陷防治工作 仍面临严峻挑战。我国人口基数大,出生缺 陷患儿绝对数量多,出生缺陷病种多、病因 复杂,一些有效的干预措施尚未得到应用和 普及。出生缺陷防治地区间发展不平衡,出 生缺陷综合防治能力亟待加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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