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八达网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4791|回复: 125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看到8DA讨论 男子北京地铁劫持女安检被击毙这事的基调 —— 我真的是震惊了!!

  [复制链接]
头像被屏蔽

262

主题

0

好友

7326

积分

禁止发言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2-7-20 20:33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44

主题

0

好友

4万

积分

光明执政官

126
发表于 2012-7-21 15:01 |只看该作者
楼主不懂法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守护魔 该用户已被删除
125
发表于 2012-7-21 14:54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

主题

0

好友

422

积分

机枪兵

124
发表于 2012-7-21 14:47 |只看该作者
等楼主家人被劫持的时候,不知道楼主会不会去劝特警要有耐心一点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

主题

0

好友

1万

积分

航母

123
发表于 2012-7-21 14:30 |只看该作者
击毙还是很正确的选择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47

主题

0

好友

5535

积分

飞龙

122
发表于 2012-7-21 13:47 |只看该作者
传说再牛的女人也会被男人压在身下,再牛的男人也要跪在女人两腿中间。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15

主题

0

好友

3万

积分

仲裁[复制]

不见鬼子不挂弦儿

121
发表于 2012-7-21 13:44 |只看该作者
建议syp增加新的用户组,sb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44

主题

0

好友

4万

积分

光明执政官

对有夫之妇,我从未放弃.

120
发表于 2012-7-21 13:30 |只看该作者
上次谈老毛对毛子,楼主就喜欢装B


刘翔背负着十三亿人民的希望,所以我们要体谅他!
翔哥这么多年为我国取得的成绩你们怎么不看呢!
去年来说,他在黄金联赛也取得不错的成绩啊!
你们要在这件事上包容他,不要动不动就上纲上线!
妈妈奶奶的都上来了,对刘翔公平吗?
逼死他对于你们就好过了吗?
死与生也只在一线间而以,就算他犯了一些小错误也是正常的!
骗局是没有任何证据的,你们有证据的话拿出来啊?
子不嫌母丑,就算刘翔再不对,有本事你们去跑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hexid 该用户已被删除
119
发表于 2012-7-21 13:20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0

好友

1万

积分

航母

虫舞天下

118
发表于 2012-7-21 13:17 |只看该作者
肥鸡快跑 发表于 2012-7-21 12:17
不知道是熊蜜还是熊黑才有这种智商,,果然跟S  B讨论问题就是种 S B 行为

死肥鸡 还没挂?
既不回头,何必不忘;
既然无缘,何需誓言;
今日种种,似水无痕;
明夕何夕,君已陌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5

主题

1

好友

6万

积分

仲裁者

战队
[B.D]=
种族
Protoss
117
发表于 2012-7-21 13:15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遭不住楼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0

主题

0

好友

2万

积分

大和

116
发表于 2012-7-21 12:56 |只看该作者
智商不够 还想给别人开智  
最关键是你没有个好外公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579

主题

0

好友

4万

积分

光明执政官

2013年度八达十大水友

115
发表于 2012-7-21 12:36 |只看该作者
晶の老友 发表于 2012-7-21 10:51
按你们的逻辑

就是为了....可以不择手段

哈哈哈哈,笑死老子啦,这个被击毙的人是你爹啊?那我们可以理解你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2

主题

1

好友

1万

积分

航母

114
发表于 2012-7-21 12:25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鳟鱼 于 2012-7-21 12:26 编辑
晶の老友 发表于 2012-7-21 12:22
你没觉得我是在说8DA说这事处理结果的基调有问题么?

算了,我真心懒得理你们


你现在的立场都没搞清楚啊,说话糊里糊涂,这就是你优越感的来源?
麻烦正面回答一下:
1、这个个案的处理到底有没有问题(就现有信息而言)?——回答是或者否就可以了。
2、在这种劫持案件中,一切应该以人质的安全为优先,只有在此基础上才能谈及“尊重劫持者的生命”——你对这一原则的态度是支持还是反对?

正面澄清以上两个问题的基础上,再来说说你说的“基调”是什么意思,大家对这个案例的看法怎么反映出“基调”上的问题?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

主题

0

好友

2787

积分

坦克

113
发表于 2012-7-21 12:22 |只看该作者
算了,我真心懒得理你们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262

主题

0

好友

7326

积分

禁止发言

112
发表于 2012-7-21 12:22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签名被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2

主题

1

好友

1万

积分

航母

111
发表于 2012-7-21 12:21 |只看该作者
晶の老友 发表于 2012-7-21 12:19
对啊

估计就你们这种傻逼层面的人

到底你认为这个个案的处理有没有问题?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262

主题

0

好友

7326

积分

禁止发言

110
发表于 2012-7-21 12:19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签名被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vash2002 该用户已被删除
109
发表于 2012-7-21 12:18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

主题

0

好友

6958

积分

大象

108
发表于 2012-7-21 12:17 |只看该作者
不知道是熊蜜还是熊黑才有这种智商,,果然跟S  B讨论问题就是种 S B 行为
最爱韩雪MM!!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262

主题

0

好友

7326

积分

禁止发言

107
发表于 2012-7-21 12:14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签名被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49

主题

0

好友

2881

积分

坦克

106
发表于 2012-7-21 12:13 |只看该作者
什么时候劫持的?什么时间击毙的?LZ要谈多久?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vash2002 该用户已被删除
105
发表于 2012-7-21 12:12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262

主题

0

好友

7326

积分

禁止发言

104
发表于 2012-7-21 12:09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签名被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4

主题

0

好友

1万

积分

航母

103
发表于 2012-7-21 12:03 |只看该作者
真替LZ的智商捉鸡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4

主题

0

好友

39

积分

农民

102
发表于 2012-7-21 11:53 |只看该作者
无论什么事情 都有人站在更高的角度侃侃而谈
李玫瑾就是这样的煞笔 但这样的自以为是的人还有很多

以劫持人质这样的例子而言 绑匪基于什么原因绑架人质我们无从了解 也不想了解
人都是平等的 你漠视别人的生命的时候 你自己的生命也就褪色了

70分钟感化我觉得足够了, 目前的刑罚其实太轻了,乱世用重典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2

主题

1

好友

1万

积分

航母

101
发表于 2012-7-21 11:47 |只看该作者
晶の老友 发表于 2012-7-21 11:46
整个帖子里哪里谈个案了?

也就是说你认为至少这个个案的处理是没有问题的咯(就现有信息而言)?
如果这样我就没什么想说的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262

主题

0

好友

7326

积分

禁止发言

100
发表于 2012-7-21 11:46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签名被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66

主题

5

好友

2121

积分

坦克

99
发表于 2012-7-21 11:45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个人权利的定义应该在不危害其他人同等权利时候才有效。
那么劫匪有生命,但是他危害到另外的人的生命时候,他自己的生命权就无从谈起。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2

主题

1

好友

1万

积分

航母

98
发表于 2012-7-21 11:44 |只看该作者
晶の老友 发表于 2012-7-21 11:42
你连什么是基调都没弄清楚吧

那你解释一下吧。
另外你还没有正面回答我的几个问题:
1、在这种劫持案件中,一切应该以人质的安全为优先,只有在此基础上才能谈及“尊重劫持者的生命”——你对这一原则的态度是支持还是反对?
2、你到底认为这个案例警方的处理是合理还是不合理的?如果你认是不合理的,理由是什么?你认为应该怎么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手机版|Archiver|八达网    

GMT+8, 2026-6-16 17:51

Powered by Discuz! X2.5

© 2001-2012 Comsenz Inc.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