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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很多人把婚姻法新解释的意义弄错了,不是要大家按法律上写的那样去生活,而是知道了法律精神去打造自己的生活。这个不同点举个例,就说LZ说的情况,婚前意识到、谈到这个财产问题是好的,应该婚前双方协商(前提是双方都要有这个积极地生活态度)财产组成形式,比如我觉得可以把男方的房子作价(用股份的思维)女方参与的方式,比如男方房子早几年就买了,到现在肯定有增值部分,这个应该肯定。
那好,现在作价,首付(变不了)+增值(双方协商增值总额乘以男方已支付的偿还比例)+婚后支出预估=男方股份
比如男方房产合同价100万总额,首付30%,已还款10万,现增值总额20万(双方认可)
那么男方:首付30万+增值20万*40%(男方已还款的占比=总支出占比,即30+10=40/100=40%)等于增值8万+婚后近10年的固定支出预计100万中50%=88万
女方:首付0万+增值20万*0%等于增值0万+婚后近10年的固定支出预计100万中50%(双方的意愿,也可能是男70%女30%或者相反)=50万
双方以后共同等额还贷。注意婚后预计支出是以后双方都要保证的各自的经济负担,必须斗硬,这也是家庭责任的体现。
那么88+50=138万,男方占63.8%,女方占36.2%,那好,房子就按这个比例写各自的名字和相应股份,因为房子和以后的家庭支出共同组成了家庭财产,2者相辅相成密不可分,在房产上就应体现。婚前协议把责权利写清楚,违约后的分割办法也写好,这样对男对女都公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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