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达网

标题: 想通過我爸是李剛,來討論一下現在的互聯網暴力問題~ [打印本页]

作者: ocmaster    时间: 2010-10-30 01:13
标题: 想通過我爸是李剛,來討論一下現在的互聯網暴力問題~
本帖最后由 ocmaster 于 2010-10-30 01:48 编辑

随便说说 起个头
好像是从杭州F2撞死男前大学生开始 网络媒体对于F2 G2 犯案趋之若鹜,
只要一有和F2 G2 有关的事情 就大肆报道 然后我们的网民就已最恶毒的语言加于那些孩子身上 虽然确实这些孩子有让人厌恶和痛恨的地方
仔细想想有必要吗?在网络这个虚拟的世界搞的多嫉恶如仇 无限愤慨 到了现实中照样对自己的身边的富人 当官的唯唯诺诺 摇头摆尾 有必要吗?
就好像神舟电脑 一边在用廉价的日立硬盘 一边高举牌子抵制日货 群众最终只成了他们手中的玩物~

说的再现实 再不近人情一点 再似乎是目无法纪一点 如果事情私了 也许受害者的家庭能受到的补偿更多一点点 公事公办 也最多让肇事的孩子能有一个所谓的公正的判决和赎罪
为什么说所谓的公正判决 反过来 如果一个穷孩子撞死了F2 G2 也许结果又是两样了~也许杯具的就不是这个穷孩子 而是穷孩子的一家~

我知道这么说确实有点不讲人性了 但是在这种依然存在体制化腐败的社会 你又能改变什么呢?

追根到底 我觉得是现在媒体的问题 媒体不去引导群众正确的价值观 而是为了自己收视率 去找一些所谓的群众爱看的热点问题 像城管打人咯 开发商囤地咯 这种东西放出来
好像是树立一个社会不和谐的反面典型?但其实真的是这样吗?
小商小贩不奸不滑?会需要用城管以暴制暴吗?
国土局不把土地买那么贵 开放商会一而再再而三的推高房价吗?


现在互联网暴力越演越烈
现在的TG 不講根基信仰 沒有天堂地獄 沒有人文約束 那麼社會風氣應該怎麼樹立?
靠的只能是媒體 只能是宣傳
但是呢 現在人過於逐利 過於拜金 沒有利益的事情絕對不做 那麼這樣只能進一步加深社會風氣的惡化~
难道五千年的华夏文明就只剩下这些了吗?
古时武官死戰,文臣死荐的气节都被人民币所埋没了吗?

算是发发牢骚吧...
作者: SM_2v2gamer    时间: 2010-10-30 01:13
......
作者: OopsJr    时间: 2010-10-30 01:18
杭州的撞死的那个是已毕业的男前大学生
作者: ocmaster    时间: 2010-10-30 01:19
杭州的撞死的那个是已毕业的男前大学生
OopsJr 发表于 2010-10-30 01:18


好的 已修改~
作者: OopsJr    时间: 2010-10-30 01:20
其实这样的新闻已经成了某些人发泄的借口了
作者: 重新做人    时间: 2010-10-30 01:25
媒体反应的是民众的关注点,当媒体的炒作和民众的关注点一致时,才有可能出现巨大的热点
作者: ArTof@rrOw    时间: 2010-10-30 01:27
恩 不错 根基信仰 才是根本
作者: ocmaster    时间: 2010-10-30 01:27
其实这样的新闻已经成了某些人发泄的借口了
OopsJr 发表于 2010-10-30 01:20


真的...我们现在应该处于开元盛世的时候啊....
我真怕活到老的时候就要悲剧了...
作者: 荒野大嫖客    时间: 2010-10-30 01:31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ocmaster    时间: 2010-10-30 01:39
本帖最后由 ocmaster 于 2010-10-30 01:45 编辑
就事论事,楼主你确切知道那个傻逼说过我爸是李刚这句没有?就瞎鸡巴评论,如果说了我爸是李刚,网民怎么做都不过分
荒野大嫖客 发表于 2010-10-30 01:31


我不知道啊 现在脑残很多 如果是我 我肯定不会这么说 但是那个孩子有没说我就不知道
可是 我就是觉得 网民骂的再凶能解决问题了? 我并不是说网民过分了 而是说现在的网络媒体在诱导网民在网络上面肆意的滥用网络暴力~
我就是觉得这是一个极坏的行为~

就像我说的 说个极不人性的结果 也许这个事情私了了 受害者家属所获得赔偿 或者叫所谓的封口费会更多一点
当然你也许会所我这么理解 或者这么说这个问题 太拜金甚至是太禽兽了...
但是就现在的这种体制的社会下 骂一下就能解决的了吗?
也许孩子是因为酒驾判刑了 但是他爸爸李刚该是副局长还是副局长 孩子蹲个一年半载的也许就假释出来了
这对死者又是公平的吗?

我说的意思就是媒体应当成为一个监督者 而不仅仅只是一个为了自己利益的造势者
作者: saiwai    时间: 2010-10-30 10:33
这是因为我们的社会没有一个正常的有效的制度来遏止炡椨或者说权贵的暴力,而我们的媒体又是一个畸形甚至是变态的怪物,而大多数老百姓在现实中对炡椨和权贵的暴力只能是逆来顺受!所以一旦有些小机会,就成了暴力宣泄的对象!!

对于李刚,这也没有什么冤枉的!毕竟,现在的高房价,高物价,各种腐败,特权,所有这些把老百姓压得喘不过气来的事情,李刚一家不都占了一份么???
作者: gazzterran    时间: 2010-10-30 10:57
我不知道啊 现在脑残很多 如果是我 我肯定不会这么说 但是那个孩子有没说我就不知道
可是 我就是觉得 网民骂的再凶能解决问题了? 我并不是说网民过分了 而是说现在的网络媒体在诱导网民在网络上面肆意的滥用网络 ...
ocmaster 发表于 2010-10-30 01:39


别的不说,上次杭州那个通过曝光出来,获得了100多w的赔偿+肇事者刑罚,如果不曝光出来,你确定会有这么多赔偿?

明显是好事啊
作者: jlang2001    时间: 2010-10-30 11:03
媒体什么时候变成监督者了喔  只有独立在社会体制之外  才能真正做到独立于社会之外
作者: jlang2001    时间: 2010-10-30 11:04
如果真的是私了了,这个家伙会得到教训,只会助长他目无法纪的气焰,带来的社会危害更加的大
作者: bingle    时间: 2010-10-30 11:59
校园内撞死人,属于社会问题了,上升高度没什么问题
作者: 李咏    时间: 2010-10-30 12:15
网络暴力主要是装正义的太多,现实中就没人装了
网络上装B就动动手指
作者: hasupig    时间: 2010-10-30 12:18
有关注总比没有的好
作者: ocmaster    时间: 2010-10-30 13:15
别的不说,上次杭州那个通过曝光出来,获得了100多w的赔偿+肇事者刑罚,如果不曝光出来,你确定会有这么多赔偿?

明显是好事啊
gazzterran 发表于 2010-10-30 10:57

正常的交通肇事要赔这么多吗?这不是在践踏法律吗?我绝不是为当事人鸣冤 而是现在的媒体太可恶 就像强拆一样 不自焚不死人就不报道 这不是逼着老百姓自焚吗
作者: ocmaster    时间: 2010-10-30 13:17
如果真的是私了了,这个家伙会得到教训,只会助长他目无法纪的气焰,带来的社会危害更加的大
jlang2001 发表于 2010-10-30 11:04

确实 我还是幼稚了 如果杭州那个真赔那么多 那我确实是太看得起本朝的法制了
作者: [CUGL].eyeS`    时间: 2010-10-30 13:30
网上的言论十分片面而且各自形成小圈子集中在一起
比如天涯论坛里,天涯杂谈和国际观察和娱乐八卦,风气完全不一样,同一个问题放到这3个不同的版块去投票,结果会完全不同。
而假如搞一个网络调查呢,在媒体的精心设计和标题党诱导之下,一般的调查只能吸引18~30岁左右的年轻男性网民为主的群体,既不代表中年、老年网民,也不代表女性网民的意见 。
现在经过媒体的持续诱导,已经出现了一些很套路化的标题党,比如“xxxxx,专家说没有科学根据”,就是一个很常见的网络新闻标题。看见这类型的标题,不管里面的文章讲的是什么,都会有N多人一进去就留言开骂。而新闻编辑也知道年轻男性网民们一看见这样的标题就如愤怒的公牛看见一块红布一样就会冲上去。现在的网络新闻编辑,特别是qq新闻的编辑,一个个都手舞红布。我每天开qq的时候都看见很多块这样的红布。
作者: 别愁BloodBrood    时间: 2010-10-30 13:35
到最后又扯什么信仰了,什么不信鬼神~~这就SB了。
信仰是很坏的东西
作者: 微风    时间: 2010-10-30 15:22
现实中一样有人嫉恶如仇的
作者: idleduck    时间: 2010-10-30 15:26
写的什么东西
作者: 迦摩天    时间: 2010-10-30 15:31
很好呀,太大的领导攻击不了,抓点小的又怎么了?
作者: 微风    时间: 2010-10-30 15:41
其实当时根本没私了的空间了

当时公安局都开发布会说是70码

这样的话私了能有多少钱?
作者: 注册    时间: 2010-10-30 17:51
不正常的社会不正常的体制出现一些不正常的宣泄,这难道不就是一种正常吗?
作者: 肥侠大葱葱    时间: 2010-10-30 18:09
这不叫嫉恶如仇 这叫网络暴民
作者: MartiniBlanco    时间: 2010-10-30 18:22

作者: BeRush    时间: 2010-10-30 19:08
本来应该是一命抵一命,已经算是很好了,最终不过只是赔点钱,坐几年小牢。如果没有社会舆论的话,可能钱都能解决。只要你做好本分,还怕什么鸡巴网络暴力。




欢迎光临 八达网 (https://www.8-da.com/) Powered by Discuz! X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