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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蒙自传第二部《大块文章》 一位先生与他的大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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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蒙自传第二部《大块文章》 一位先生与他的大方向
新闻午报  2007-05-13 11:13:48
  □摘编自《王蒙自传第二部〈大块文章〉》王蒙著花城出版社2007年4月
  1979年4月23日,《人民日报》刊登独家新闻:黑龙江省破获了一起该省最大的贪污案件。首犯王守信在文化大革命中当上宾县燃料公司经理,一手抓权,一手抓钱,不择手段地大量鲸吞國镓财富。1979年9月,《人民文学》发表一篇著名报告文学《人妖之间》,这篇文章以描述当时被称之为“建国以来最大的贪污犯”王守信的堕落过程为线索,揭示了导致腐败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根源。1980年2月28日,王守信在哈尔滨伏法。

  文学作品究竟能不能介入现实生活,能不能影响一个人的生死?多年后,王蒙有话要说。

  文学竟然可以影响生死

  回想这几十年,有一个比领导还领导,比命运还命运,比旨意还旨意的词儿,那就是形势。形势促成了、催化了、添光增彩了许多人和事。形势也委曲了、阻滞了、胡搅蛮缠了许多人和事。而且,最最要命的是形势不等人,形势比人强,形势往往要求简明的二分法,非黑即白,非此即彼,不做铁锤便做铁钻(语出季米特洛夫),形势常常比你还要草率,还要缺少良好的教育与足够的信息资源,形势使你有时会左右为难,形势制造着粗枝大叶,形势使你闭上眼就这么办啦。

  上世纪八十年代初,在北京开始了文艺界的旷日持久的学习讨论会,这时候有一篇作品应运而生,受到热烈赞扬,它对生活,对人群,对国情的基本分析方法就是人与妖的对立,人与妖的区分。

  一位先生,一九七八年才恢复工作,一九七九年就发表了记述“人妖之间”的作品,次年此篇报告文学的反面传主王守信老太太就被处决了。然后此作获奖。多么厉害?这也是精神变物质,文学可以影响生死?不妨回顾一下,思忖一下,即使文章的说法百分之百地准确,此王守信的问题从法学上讲到底属于什么性质﹖倒卖计划内物资﹖粗俗(这哪里违法)﹖小小家长式灵感式领导作风﹖低级的公关策略﹖还是确有应予极刑的刑事犯罪事实﹖

  文章所写的实有人物—————死囚王守信是个什么样的人呢。

  她是个“娘们儿”,这是作品提到王守信时的第一个涉嫌性别歧视的词。

  她精力饱满,可惜都使到外头去了。常常是“腾”地一下就不见了。街上谁跟谁打架了,哪家夫妻要打离婚,百货公司来了什么新货,都是她最先知道,也常扯扯老婆舌……

  上述种种,看不出有什么不妙的,甚至可能是她的活力,她的热心,她的优点的表现。至于“老婆舌”,这是第二个与性别有关的用词,也是一个含糊其辞的贬义词。我们的刑法与民法上,都没有包含反老婆舌的条文。除非老婆舌中出现了诽谤颠覆之类。至于文中说到的打架离婚新商品,似皆无碍。

  “文化大革命”的浪潮一到,谁知道它唤起了王守信心中哪一种情欲,她到商业系统去串联……

  ……又把汽车司机、党员周禄拉到一边,用胳膊肘捅一下他肋条,挤眉弄眼,亲昵地说?“你过去也受压,这都啥时候了,你咋还不造反呢﹖”

  情欲呀,挤眉弄眼呀,亲昵呀,也都离不开传主的女性归属,女性的性挑逗暗示。这些东西为什么变成了“妖”的属性了呢﹖它之成妖利用了、投合了中国数千年封建礼教的多少成见偏见陋见?顺便说一下,这是报告文学,不是小说。情欲呀,捅肋条呀,眉呀眼呀,亲昵呀,不知道作家的依据是什么﹖还是仅仅有所谓的“合理想像”﹖

  当然,王守信是造反派,批之是符合时代潮流的,作者也算搭上了时代之车,政治大方向之车。至于一造反就去找部队支持,存疑,因为熟悉“文革”过程的人都知道,开始全国闹“战斗队”造反的时候,部队是根本不允许介入的,只是在“一月革命”夺权夺乱了套以后,毛主席才决定以军管的形式防止了更大的自我崩溃,部队人员也才进入了地方的“文革”。而另一派“红色造反团”,其头头刘某等是怎么回事,也只能存疑。《人妖之间》则根据简单的二分法对其先验地予以肯定。它的逻辑是反妖者好人也,这样的结论比较简易,但未必靠得住。

  一描写坏女人就要涂上娼妓色泽

  作品到后面,越写越不堪了:

  王守信也在台上,她留一头短发,齐耳根长,黑亮黑亮的。虽说从造反起,胭脂擦得不太厚了,白白净净的脸蛋儿还挺精神、标致,不像个四十五岁的人。辩论会后第二天,王守信乘旁边没人,凑到刘长春身边,柔声细语地说?“长春哪,咱们还是一块儿干吧。我文化低,你给当个军师。我当二把手,你当一把手……”刘长春大眼珠子一瞪,斩钉截铁地说?“你死了这个心吧?我刘长春是宁肯给好汉勒马扶镫,也不给孬汉当祖宗?咱俩没完?”

  看来王守信越来越往四流色情间谍上靠,而刘长春比较像样板戏上的英雄,例如李勇奇或者雷刚。

  王守信从小儿就怕日本人,怕伪警官,也怕财主地主。但仗着她是个女人,有几分姿色,不在乎廉耻,她就有了自卫和进攻的武器。在那个环境中,她学会了不怯生,敢于同身份地位高得多的人打交道,她也没法儿怕苦,能过非人的日子,和同是生活在最底层的人和睦相处。

  这一段写得很概括,也着实令人叹息,但是作者所概括的这样的世态,王守信只能也只应获得同情与理解。只有不把女人当人的人,才会幸灾乐祸地、不无轻薄地看这种哈哈,嘲笑具有这种境遇与历练的下层女性。

  有一段描写极富杀伤力?

  她必须上地区和省里的有关部门给宾县争煤,争船运煤,争必需的经费……把一个五十岁的女人所剩无几的魅力以最不令人厌恶的方式展示出来?“哎呀……咱们宾县老百姓可难啦……都一小筐一小筐地买啦。你再不给批点,眼瞅着就烧大腿啦……”她拍你,拉你,扯你,撕巴你粘粘乎乎没个完。她说哭就哭,说笑就笑,而且始终非常真挚。你还不答应﹖好,她还有一招儿?她能解开裤子,让你看她肚子上那道伤口,说明她老王太太是带着病来为人民争煤的。

  一个女人写成这种形象,似乎就臭不可闻了。其实烧大腿云云,是当地流行的一种“忽悠”罢了。为小单位小地区争指标,这是计划经济下的好干部必须要办的事。

  这个女人浑身那股乡土味,那股粗俗、真挚(裤子都脱下一半了?)和亲昵劲儿,对于年岁相仿的男性也不是没有一点魅力。

  这一段,显示的却是掌握了话语权的人、尤其是男人的恶劣乃至卑鄙。粗人用粗办法来加强自己的忽悠的能量,坏不到哪里去。这与“裤子脱下了一半,对于年岁相仿的人并非没有魅力”,并不是一个意思。哪怕此人因贪污该判死罪,也不应该顺势将她往淫荡放浪上推,不能因为一个女人有贪污罪或反革命罪就制造她的卖淫罪,也不能因为她有比较放肆的性别表现就论证她肯定会贪污或者反动。只有在中国这种根深蒂固地留存着因为阴盛阳衰而格外贬低女性、仇恨女性的地方,才一描写坏女人就要给人家涂上娼妓色泽。

  有罪无罪作家不能独立完成判决

  除了性别歧视,作品中对于王守信的公关活动与类似小金库小山头的福利活动的妖魔化也是不遗余力。我们可以从本作品中学习到妖化对象的一些本领。

  暴力语言是更重要的特点。我们分明可以从作品中听到大众(对于王守信)的呐喊:“骚娘儿们儿,毙了她?”

  当然,你王蒙再挑出几条毛病来,也无法夺去它的热诚的读者,只因为作品中有一句精辟的格言,完全够格在名人名言栏目中反复播放。

  在贫困和落后的土壤上,权力之花似乎开放得分外香艳诱人。

  这可是找准了穴位?太出彩了?一语捅出了脓血?大方向有一套?所以王守信也好,刘长春也好,都要造反夺权,而且要相互斗法。所以有些掌握了权力之花的人绝不松手松口,而是要用足用够。“文革”中已经传出“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鄙陋下流的实话实说。尚未掌控这朵分外香艳诱人的花儿的人,并且被这朵朵花儿压得喘不过气来或自认为喘不过气来的人,对掌花者也就是分外仇恨、眼馋、不忿儿、气得没完没了地咽酸水,咽唾沫?也可能是正义之火满胸膛,叫做“造反有理”。所以大大小小的掌(权力之)花者的洋相的人与文,都是“大方向”正确,都会受到欢呼再欢呼。

  而权力的花朵,对于任意的涂抹与攻击是会做出反制的。这样的反制,在具体地打击了一些头长反骨的人与文的同时,客观上成全了这些人与文在某些难以了解真相的大众中悲情英雄、社会良心的形象。

  我们这儿,事实常常最不重要,大道理大方向大舆论有时候叫做人心所向的,比事实重要得多。

  有许多私下的质疑,我可以公布一系列著名作家的姓名,他们她们都知道此公的精神状态、文章与论点的根本靠不住,甚至给此公起了绰号叫“笨人老大”……但是都宁可明哲保身。

  王守信已被枪决二十六年。没有任何人怀疑她被枪决的正义性。铁案如山,报告文学字字千钧。谁还记得一个死刑犯贪污犯的是非﹖而显然,一个案犯的有罪无罪、罪轻罪重、量刑标准,不是任何作家能独立完成判决的。立案、调查、起诉、庭审、抗辩和判决,都不是报告文学所承当得起的。文学的激情,哪怕是天降大任的使命感,哪怕还有献身精神背十字架的救世情怀……对于审清断明一个死囚案,够用吗﹖人们也会怀疑,那么多人和事,那么多生动有趣的细节、表情、心理活动,一个作家从哪里知道的实情﹖需知,这可不是小说。

  人与妖的模式,其实是阶级斗争的方式

  这位先生的许多作品都引起麻烦,但是《人妖之间》却是顺风顺水,而且威力足可以使反面传主毙命。这是由于,第一,他批“文革”,也是大方向的正确性;二是他在作品一开始的地方,虚晃一枪,先写了县委田凤山书记:

  田凤山亲自接待来访群众,亲自处理积压多年的十大冤案。还没起床,人就来了。他一面嚼着干粮,一面听人申诉。他跑遍县城的饭馆、商店,检查商品质量和服务制度。他撤销了食品厂年年必得的“先进企业”称号,说?“你一年挣几万块钱,又节约好几万斤粮、油、糖。你这是克扣老百姓,算什么先进企业?”他过问住房情况,降低了房租。他还带领干部下去抓落后队,很短时间里就使一批穷队改变了面貌……

  这一段描写令人想起新华社长穆青同志写的焦裕禄。

  批评或者采取措施收拾这位先生,是从大道理上考虑的,欢呼乃至推崇这位先生,也是只管另一面的大道理,针锋相对的大道理。可惜的是那些只占小道理的人物,受到法律制裁的小人物,谁还想得起她来﹖

  此先生后来去了一些省份和地区,每去一个地方,他都要写一些东西,将那里的领导班子划分一下谁谁是改革者,谁谁是冥顽不灵的官僚。这样到处闹得鸡飞狗跳。理由先生问过他?“你去过一次的省市,再也去不成第二次了,这样下去,全国三十几个省市,你能够再去的就不多了,今后怎么办呢﹖”据说,他笑了,说是还没有想到那一步。

  一九八一年底我与这位先生应时任中宣部长的王任重同志之邀,去广西小住两周。有一位看守自行车的曾姓小姑娘当了劳模,人很爽气阳光。来后,听说此小姑娘与另一位年长的女劳模闹矛盾,在先进事迹的归属问题上意见不一。此位先生,立即站到了年轻姑娘这一边,以致搞到临上火车站,他老人家被所谓“对立面”的群众包围,不得脱身。他的行事特点是,打算站到某一方面了,那么对立方的人员一律拒绝接触,以免自己的观点受到动摇。他只承认一种模式,就是人与妖的模式,其实是阶级斗争路线斗争的方式。他只承认一种语言,就是作结论的语言。他完全不理解从孔子到亚里士多德都提出的“美德是一种中间状态”的命题。

  如果我们面临的选择面对的是人与妖,那简直太好了,太省事了,就好像在黄金与狗屎之间进行选择一样。谁愿意选择妖和狗屎呢﹖

  问题恰恰在于我们面临的选择是在各执一词的人与人之间。而在绝对对立的两方面的人之间,还有广阔的中间地带,就是说,选择中还有选择,公正中还有更加的公正。什么时候我们的作家读者能够拎得清这些,什么时候我们的掌握了话语权的人懂得自身并没有权力与资格划分谁属于人,谁属于妖,正如同旁人没有权利认定你本人是一个大妖一样,我们的民族,我们的社会,我们的改革开放就成熟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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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宾雁用特权写报告文学

  ● 刘宾雁的报告文学为代表的这类作品,基本是报导和文学不分,事实、引言不给出处的地方占据绝大部份,然后和作者的主观描述、感叹、感慨、评论掺杂在一起。

  除了在对珙产黨和西方左右派问题上的分歧之外,我和刘宾雁对 “报告文学”这种体裁也有不同看法。我到美国了解、学习和大量阅读西方的新闻报导、调查报告之后,越来越痛感中国那种把新闻和文学混到一起的写法完全不符合最基本的新闻规范。因为到底哪些部份是报告,哪些是文学,根本分不清。而在西方,新闻强调的是客观和真实性,不可虚构,更不可文学化,报导中用形容词都是犯忌。西方出版的书籍也明确分成“虚构”和“非虚构”两大类,不能混淆。

  而以刘宾雁的报告文学为代表的这类作品,基本是报导和文学不分,事实、引言不给出处的地方占据绝大部份,然后和作者的主观描述、感叹、感慨、评论掺杂在一起。例如他的代表作《人妖之间》,写黑龙江省宾县燃料公司经理王守信贪污案。开篇作者就评论说,王守信“ 名声不好,是个破鞋”,后来就描述王在那些男性主管面前,“裤子都脱下一半了,那种亲昵劲儿,对于年岁相仿的男性也不是没有一点魅力。”“这么一个粗鄙、浅薄的家庭妇女不管是多大的官,她能一见如故,把一个五十岁的女人所剩无几的魅力以最不令人厌恶的方式展示出来:哎呀,我说王书记(或高经理,聂秘书长,反正都一样)呀,咱们宾县老百姓可难啦。”

  这些描述全没有出处,都是刘宾雁自己的文学想像和虚拟。从刘宾雁的文中得知,他既没有采访任何“男性主管”,更没采访过王守信本人。只是用“粗鄙、浅薄”等贬意形容词,来渲染暗示王守信可能用色相交易。

  除了随意使用形容词,主观论断之外,还动不动就“她想”“他纳闷”之类的随意词。记者只能报导某某怎么说,却不可以描述对方心里怎么想,因为记者怎么能知道对方心里想什么呢?那一定是你的猜测,而猜测不是新闻,是心理描写,属于文学。上述那些类似说书的情形,在刘宾雁的报告文学中不是比比皆是,而是通篇都是。

  正由于这种真假虚实不清,据前《人民日报》总编辑胡绩伟的回忆文章,对刘宾雁的报告文学,不断有人指责“失实”,到《人民日报》、省里和中央告状。虽然报告文学是中国新闻的一种形式,也在启迪人们思想中起过重要作用,在当年使用无可厚非,但刘宾雁在美国读了十多年《纽约时报》等报道之后,仍未见他对当年这种完全缺乏新闻专业性作品的思考和反省。报告文学这种形式,真真假假,虚虚实实,既损害报告,也不是文学,是一种必须从新闻中淘汰的形式。刘宾雁是报告文学的代表作家,他能认识到并表态的话,当然对推动中国记者的专业化会起到相当的作用。

  王守信不死,可能是大企业家除了新闻写作本身的形式问题之外,刘宾雁那些报告文学的思想性也值得重新评价。再以《人妖之间》为例。今天来看,王守信当年那些经营想法,很像是今天市场经济的先声;她不过是头脑灵活,吃苦能干,想方设法为她的公司和宾县争取经济利益。今天,王守信很可能是个大企业家。她虽然有请客送礼、把赢利放进“小金库”等问题,但既没卷款外逃,没有私吞公款,而是和公司营业部主任及会计三人掌管。用这些钱,再去拉关系,为宾县民众争取更多的煤、化肥、水泥和木材等利益,并为公司职工盖房子。即使王守信有腐败行为,也绝不构成死罪。

  刘宾雁本人在“答读者问”中说,“王守信早巳败露,多次报导,但她在宾县还不臭。同她勇敢斗争的人也不香。”后来刘宾雁在美国接受“新唐人电视”采访时还承认,“王守信虽然已经被捕了,但老百姓还说她好。可惜这点我没能写出来。”王守信是在《人妖之间》发表一百五十天之后被判死刑立即执行了,是否和文章那篇刘宾雁有关系?不知道。但刘宾雁直到去世,也没有对他的文章是否对一个人被处决有一定责任做过任何反省。今天来看,以刘宾雁在美国这些年来一直强烈反对资本主义经济来看,他当年反对王守信那么大劲头,与他对市场经济的反感大概不无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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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守信的冤魂正在地狱里等着和刘宾雁对质

马悲鸣

我重贴了《这样的人格如何较量?》,引起愤怒抗辩。说了归齐,就一句话,王守信的死应该司法部门负责,而不该由《人妖之间》的作者刘宾雁负责。

其实我在文章中已经写明了,《人妖之间》对王守信的被枪杀,较之姚文元《评三家村》导致吴焓、邓拓的自杀要直截了当得多。

若刘宾雁袖手此案,则与他无关。但既然他写了《人妖之间》,坚定了司法当局“立即执行”的决心,人为制造了仇恨舆论,最终置王守信于死地。而刘宾雁却不用他那支生花之笔来制止,或者拖延死刑的执行。《人妖之间》对枪杀王守信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至少是诽谤的道义责任!

王守信案发的1978年,文革刚刚结束,经济改革尚未开始。中国仍是文革式思维。就如江青的罪名居然是争演赛金花。

其他人的罪名也都是生活奢侈。这是四人帮扣给走资派头上的罪名,如今又被扣到四人帮自己头上来了。因为生活上的奢侈,最容易诱发底层平民的仇富嫉妒之心。四人帮以此为石头砸走资派,结果也砸在了自己的脚上。

1978年的中国由于文革对唯生产力论的批判,无人敢抓生产。更由于一打三反运动的恐怖,更没人敢贪污。况且在痛批了唯生产力论以后,也没有余钱可供贪污。当时的社会问题不在腐败而在专制。经历了十年之久的批判走资派运动就是以无产阶级专政和群众运动手段来反腐败。而在这个时候忽然暴出一个《人妖之间》的贪污问题,生把王守信说成是四人帮余党,明显是把腐败这顶帽子也扣到专制主义者头上。这其实文不对题。是用文革手法来反文革。

剥开《人妖之间》给王守信罗织的种种不实之词可以看出。王是用走关系的办法获得大量计划外批煤指标。既然是计划外的,账就不能下在计划内。于是就在她们单位另立了一个账户。所有计划外批煤所得都入这个账户,便是刘宾雁所称的小金库。

可如果计划外的批煤指标不另立账户的话,应该往哪里下账呀?既然入了单位小金库,也算截留资金,也算贪污吗?

如今各国营单位都以奖金鼓励创收。每个单位都有三个账户,其一是工作人员工资账,由上级主批部门每月把该单位职工基本工资打入这个账户。另一是计划内账户。凡计划内批准经营的费用和所得都入此账。第三个就是计划外创收账户。凡计划外创收的财务来往都入此账。本单位职工超额创收奖金也从这个账户里开。这第三个账户就是由王守信开设的小金库所创。现在全国都是王守信!

另外王守信所谓的行贿,究竟有没有证据也很成问题。如果把用计划外批煤所得抽出一些用来改善本地区干部生活(那时候的底层干部工资实在少得可怜),究竟是否算行贿?这些都应有说得过去的客观标准。

现在看来,王守信的所谓行贿,多不过就是如今国营单位里的职工奖金和公关费用而已。王守信是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开创者。如果她有死罪,如今处于转型期的国企单位领导,哪个不该枪毙!

文革提拔起来的人无非两种。其一是认利益的。她们为了获得利益而表现积极,而向上爬。获得提拔后,她们以己度人,觉得别人也为利益而活,于是便以获得利益为工作目标,为手下的人谋利益,比如王守信。这种人比较正常,不失人类本性。但这类人一旦脱离文革那样严酷的政治压制环境,比较容易腐败。

另有一类是认理想立场的。他们为了能说嘴而表现积极,而向上挣扎。获得提拔后,他们以己度人,觉得别人也应该为立场和理想奋斗,于是便以说话抢上风头为工作目标,用大道理来压制手下人。这种人比较不正常。文革那样严酷的政治压制环境主要是由这种人来构建的。这些人才是专制的栋梁。

文革结束,应该是反专制,也即清除后一种人。但这后一种人惯会偷换概念,转弯子快,便一抹脸成了新形势下的新锐。为了表现积极,便把前一类人拿出来当靶子打,以显示自己的积极,著名的如阮铭。王守信因此而遇害。

真正的文革余孽是不会贪污的。杀王守信是给真正的文革余孽栽的一个脏。而刘宾雁自己虽然不是文革余孽,却和文革余孽的思路一样。于是就用文革余孽惯用的手法来栽这个赃。

人若想获得不属于自己的钱财不外四种手段。其一是买,其二是乞讨,其三是偷盗,其四是强抢。

这里后两种非法,而前两种并不非法。贪污应属偷盗一类。可从刘宾雁在《人妖之间》里的所描写的王守信种种不堪入目的申请计划外批煤的手段,如∶

[“哎呀,我说王书记(或高经理,聂秘书长,反正都一样)呀,咱们宾县老百姓可难啦。买煤排队,都一小筐一小筐地买啦。你再不给批点,眼瞅着就得烧大腿啦……”

她拍你,拉你,扯你,撕巴你,黏黏乎乎没个完。她说哭就哭,说笑就笑,而且始终非常真挚。你还不答应?好,她还有一招儿:她能解开裤子,让你看她肚子上那道伤口,说明她老王太太是带着病来为人民争煤的。怎么样?你还不赶快想法儿让她提上裤子?

你急躁,你生气,想早点摆脱她。但是再想想,她毕竟是为公呀。况且这个女人浑身那股乡土味,那股粗俗、真挚(裤子都脱下一半了!)和亲昵劲儿,对于年岁相仿的男性也不是没有一点魅力。

“好吧,给你批两千吨。”]

这些描写充其量只能算乞讨,而且是國镓单位向上级主管部门的乞讨,何罪之有?即使私人乞讨,如现在满街的乞丐,你也只能说他们有碍市容,不能入他们以罪呀!

另外刘宾雁对王守信品行的描写,如[“一个粗鄙、浅薄的家庭妇女”,文化大革命前,是黑龙江省宾县煤建公司的收款员,“斗大的字不认识一车;名声不好,是个破鞋……”]等等,深刻表现了刘宾雁骨子里的歧视,性别歧视和文化歧视,还有他仅凭道听途说的肆意诽谤。王守信是否破鞋,你刘宾雁看见啦?你从王守信体内取出精瘢和王守信丈夫的对比过DNA啦?有什么证据说一个党的基层女干部是破鞋呢?

随着改革开放的继续深入,市场经济日渐深入人心,越来越显示出当年王守信案的冤枉。刘宾雁的捍卫者心有不甘,于是帮他推卸责任,说什么处死王守信是司法机关干的,不碍刘宾雁事。

问题是,当年杀王守信时,刘宾雁可是以《人妖之间》一鸣惊人的呀!如今丁子霖发表的悼念刘宾雁文中还证明,当年她就是从刘宾雁的《人妖之间》“揭发大贪污犯王守信”知道此案的。刘宾雁当年既然以《人妖之间》获此殊荣,如今就该以《人妖之间》领此殊罪。刘宾雁可是以能说真话的中国良心名世的呀!

单从刘宾雁文章题目《人妖之间》就能看出这是一篇严重妖魔化她人之作。刘宾雁若是自认有理,只需要罗列事实。王守信究竟是否人妖,由读者自己下结论去。

中共党内两派互相妖魔化对方,手段的卑鄙互不相让,我见得多了,也因此从小就不作入团之想。刘宾雁参与其中,只能说明他的乐于此道。

如今刘宾雁先生忍受了长久的病痛之苦,终于走完了人生旅途。王守信的冤魂正在地狱里等着和他对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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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文是给刘宾雁评功买好的,但也承认了王守信是起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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