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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美国的钉子户我们心情格外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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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执政官

2013年度八达十大水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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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10 15:44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出生在阿勒冈州的梅斯菲尔德老太太84岁,生活在西雅图,守着她的一栋连上地价也不过10万美金的房子过日子。后来,随着城市改造,周围邻居陆续搬走,有开发商想在这块区域建一个五层的商用大厦,而梅斯菲尔德拒绝搬走,开发商几次提高报价,最后提到100万美元。但老太太就是不搬,开发商没有办法,西雅图的市炡椨似乎也不想为了照顾经济发展与公共利益逼她搬迁。
不但如此,开发商一方的项目主管还成为了老太太的好朋友,并且照顾她直至她安静的离开人间。那栋房子老太太遗赠给了这位项目主管,旁边那栋大厦早已盖好。今年5月的时候,迪斯尼公司在上面拴上一串气球,使之变成《飞屋环游记》的现实版。
我们中国人一直以来习惯的是“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看着国外涌现出来的各种钉子户或许还有不理解的地方,但随着产权制度深入人心,我们也知道了有些东西应该是属于我们不可轻易剥夺的权益,而最早使得这个观念进入到我们意识当中的,是那个“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的故事。
我们可以重温一下这个故事。话说某位国王看着自己宫殿旁边的破磨房相当不爽,打算买来拆掉,结果早几百年的时候,西方世界已经诞生了钉子户这个传统,人家主人就是不卖。那时候的国王并没有西雅图开发商的觉悟,直接就把磨房拆了。磨房主人一纸状子把国王告上法庭,国王输了官司,只能花钱重新建好了磨房。
故事还没有完。过了些年,磨房主人的儿子因为经济原因愿意把产业出售给皇家,那时候已经是国王的儿子执政了。新国王没有买这个产业,而是资助他一笔钱,让这道景观保留了下来。这是为了显示他所治下的國镓里是真正有法制存在的,任何人都可以合法的保证自己财产不受侵犯,哪怕这个人是国王。
西方人并非是天生就知道自己合法财产的不可侵犯性,最早让国王们明白私人财产不能侵犯原则的,是英国贵族与国王斗争的结果:《大宪章》。从此,英国虽然几经反复,但最后还是國镓权力与个人权力受到了抑制,至少在英国本土的范围内,人民合法的财产得到了基本的保障。
而美国作为英国的前殖民地,最初独立战争的导火索是英国国王随意倾销英国产品的同时,还对殖民地与本土有着区别对待,不但殖民地没有民意代表在议会里为自己争取权利,殖民地人民的财产也不能得到很好的保护。由此而引发的独立战争,使得世界上出现了第一个共和国形态的國镓,这是前所未有的事情。
美国的《宪法》正文历经二百余年没有经过改动,只有二十多条修正案对其进行了微调,这其中从来没有动过的、也是最基本的一条,就是美国人民的私有财产得到國镓权力无条件的保护。就这么一个简单的叙述,期间不知道抛去了多少人的头颅、洒了多少热血,今天才使其原则成为公认的东西。而恰恰是这样一个原则的确立,使得经济发展更加成为人们追求的东西,并且其成果得到了保障,正如我们中国的古话“有恒产者有恒心”所表达的一样。风雨中的茅草屋,是我们这个时代最大的基础。
也正是因为如此,美国所谓的钉子户当得是很坦然的,从来不会担心炡椨插手,以至于无理可讲。
任何东西如果只是一个理念,这个理念就是描绘的多美好,往往也就多有害。美国老太太之所以能安然的在她房子里住下来,把私有财产保护执行得淋漓尽致固然是原因,更多的原因是从各种技术上给予了她保障。
首先,想要因为任何理由剥夺公民的合法财产,权力并非是在炡椨手上,当然更不会在房地产公司手上。即使在牵扯到公众利益的时候,这种判断最终还是要靠琺院的法官或者陪审团来做出。美国并非没有强拆的倳件,但那都是最终打到法庭上,听从法律的判断。而这种情况下希望强拆的一方很难胜诉,因为证明如果不强拆就会对公共利益造成巨大损失这个命题,证明起来可是困难无比的事。
而且在执行方面,炡椨更不可能派出一队人马,直接把钉子户连根拔起而造成既成事实,然后用行政权力追认自己的行为合法,那必须要执法机关出手才能算是合法的工作。我们知道,在美国,这几个权力分别掌握在不同机构的手中,并没有方法能够像我们这里一样来个“联动拆迁”。
所以,合适的理念加上合理的司法程序,最终保证了老太太这个钉子户过得相当惬意。
无可否认的是,今天我们饶有兴趣的隔着大洋看着那个美国的钉子户,心情应该是相当复杂。前段时间成都暴力拆迁所引发的惨案,正是如今我们心情复杂的缘由。而就在这几天,不但北大的5位博士致书全国人大与国务院,希望对于拆迁条例进行废除与修改,并且切实落实《物权法》,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法规备案审查室官员也透露,国务院正在准备修改《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目前已经组织了国务院法制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土资源部等相关部委局,再次进行前期的立法调研工作。
关于拆迁这件事,已经到了不改不行的地步。由于去年的金融危机所采取的应对措施,大量的國镓投入进入了基建领域,使得炡椨成为了拆迁的主体。也恰恰是因为如此,拆迁所导致的冲突有越演越烈的趋势。
制止这种趋势的蔓延,最重要的就是从管辖权限与程序上寻找可供突破的方向,使得无论是炡椨还是地产公司,都不能掌握被拆迁者的命运,更不能借口公共利益而任意为之。因为所谓的公共利益往往是个人或者某些团体的借口而已,祭起这个番天印,只是为了清扫那些挡路的个人正当权益的保护。
所以,安得广厦千万间的基础,应该是先安得茅屋千万间。在强制拆迁上建立起来的广厦,永远不会真正的让寒士们脸上露出笑容。
美国“钉子户”何以让中国网民流口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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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和

Dota.H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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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10 15:50 |只看该作者
好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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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暗执政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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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10 15:52 |只看该作者
非灌水機,純正手動輸入,管理員明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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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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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10 15:52 |只看该作者
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官不惜命,奈何以死“威胁”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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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级版主

八达爬坡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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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10 15:53 |只看该作者
参见amendment 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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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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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10 15:56 |只看该作者
蒋介石当上中华民国的总统以后,想把位于浙江奉化武陵镇上老家的旧房子拆掉扩建一下,于是要让周围的邻居拆迁,好给蒋家腾出地盘。邻居们得知蒋家扩建房子的事后,都纷纷让出自己的宅基地,可是隔壁卖千层饼的周顺房的主人却不愿意腾出自己家的地盘。原来,周顺房的主人与蒋介石都是儿时的小伙伴,所以并不把蒋介石看成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大人物。他接到拆迁的通知后,曾放出风凉话说:“瑞元(瑞元是蒋介石的小名)当皇帝了,他让我搬,我不得不搬……”并执意要让蒋介石亲自来说。蒋介石听后叹曰:“迁不迁由他去吧。”今天我们到蒋氏故居,会看到蒋家面临剡溪的大院右侧,有一个“周顺房千层饼店”,嵌在蒋家大院的一角,显得有些“另类”。作为一国之总统,一代枭雄,蒋介石连一个“钉子户”都对付不了,也忒没能耐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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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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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10 16:08 |只看该作者
这个事情要两看,中国人注重国--家--人的概念,几千年过来了,有它的好处。
很多东西长远来看难说明白。
西方也有它的弊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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