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八达网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601|回复: 34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我知道的几个关于防卫的案例,我国对正当防卫的判定是很严的.

[复制链接]

0

主题

0

好友

4万

积分

大和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9-1-29 11:15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1.   某甲和妻女逛夜市,被三流氓寻衅滋事,发生争斗,其中一人被某甲重伤而死,某甲被判无期,后改十五年.
2.  某乙和人有财务纠纷,为防万一每天藏刀于枕下.一日仇人闯进家来,把他摁在床上掐住脖子,某乙从枕下抽刀将仇人杀死,按诱使防卫被判死刑.
3. 某丙(女)被某丁强奸,因某丁有黑背景,危及家人,某丙不敢声张.然某丁仍不断上门,某丙决定与其同归于尽,趁其熟睡将其杀死,被判死缓,后改十五年.
4,某戊因长期被某已敲诈财物,不给就打,向哥哥求助,兄弟约某已面谈,某已当哥哥面打某戊,哥哥将某已当场打死.按诱使防卫被判死刑.
不皈如来不奉天,闲在五湖水云间
问我何方狂歌客,潇洒人间一剑仙

2

主题

0

好友

4万

积分

光明执政官

2
发表于 2009-1-29 11:19 |只看该作者
可悲的中国法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16

主题

3

好友

6万

积分

仲裁者

每天睡到自然醒

2008年度八达十大杰出青年 2007年度八达十大杰出青年

3
发表于 2009-1-29 11:20 |只看该作者
jian xian go?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

主题

0

好友

4万

积分

光明执政官

4
发表于 2009-1-29 11:22 |只看该作者
昨天我还没跟剑仙GO上他就走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0

好友

3万

积分

大和

小便完都会打个冷战的人

5
发表于 2009-1-29 11:25 |只看该作者
当坏人,只要不杀人,还是有前途的。
星际一辈子的朋友!


做个正直的人不赌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0

好友

4万

积分

大和

6
发表于 2009-1-29 11:25 |只看该作者
吃饭去了
不皈如来不奉天,闲在五湖水云间
问我何方狂歌客,潇洒人间一剑仙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

主题

0

好友

4万

积分

光明执政官

7
发表于 2009-1-29 11:27 |只看该作者
吃饭去了
潇洒人间一剑仙 发表于 2009-1-29 11:25
。。。。。。。。。。。。。。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0

好友

4万

积分

大和

8
发表于 2009-1-29 11:31 |只看该作者
我记的教我们法律的辅导员(好象是法庭来学校走穴的)说,打架总有个先动手后动手,后动手那也是打架不是正当防卫.
不皈如来不奉天,闲在五湖水云间
问我何方狂歌客,潇洒人间一剑仙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9

主题

1

好友

3万

积分

版主

Rank: 7Rank: 7Rank: 7

9
发表于 2009-1-29 11:32 |只看该作者
草,真悲剧,好人就要受欺负才对
在8da看贴,3楼以下直接无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4

主题

0

好友

6184

积分

大象

10
发表于 2009-1-29 11:34 |只看该作者
22222222222222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2

主题

0

好友

5万

积分

光明执政官

11
发表于 2009-1-29 11:34 |只看该作者
正当防卫其实很难判定,如果防卫的人对施暴者的伤害大于自己受到的伤害就不太会判正当防卫了,但防卫的人不做稍大的抵抗的话又不能搞定施暴者
签名是不需要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717

主题

0

好友

3万

积分

大和

战队
种族
Protoss

2012年度八达十大水友

12
发表于 2009-1-29 11:34 |只看该作者
这个是你们的脑子转不过弯  搞坏人不搞死  是有前途的
你这么吊,为什么还没有女朋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15

主题

0

好友

1万

积分

航母

失眠屌丝爱 Coding

13
发表于 2009-1-29 11:39 |只看该作者
只要无法举证,自己在进行必要的正当防卫,GG概率会很大。。。。。
8da Coding --------QQ群(26842377)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56

主题

5

好友

17万

积分

黑暗执政官

~解梦虫族~

2008年度八达十大水友 2009年度八达十大杰出青年

14
发表于 2009-1-29 11:41 |只看该作者
......
处女默默飘,对你们微笑一下,(*^__^*) 嘻嘻……O(∩_∩)O...哈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0

好友

4万

积分

大和

15
发表于 2009-1-29 11:42 |只看该作者
正当防卫其实很难判定,如果防卫的人对施暴者的伤害大于自己受到的伤害就不太会判正当防卫了,但防卫的人不做稍大的抵抗的话又不能搞定施暴者
shinobi 发表于 2009-1-29 11:34

不,理论上说,防卫的程度要看是否"必要",如果你能证明是必要的,超过伤害的程度是被许可的.
不皈如来不奉天,闲在五湖水云间
问我何方狂歌客,潇洒人间一剑仙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0

好友

3万

积分

大和

16
发表于 2009-1-29 11:53 |只看该作者
不知道情况~~~广东有一个带女朋友出去玩的被小偷围攻~~~3小偷钢管这个B超市剪刀一把~~~小偷1死两伤最后判的正当防卫~~~关键是超市剪刀,你要用长刀基本上就尴尬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0

好友

1万

积分

航母

17
发表于 2009-1-29 11:56 |只看该作者
-                       -
努力啊努力,淡定啊淡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0

好友

2万

积分

大和

18
发表于 2009-1-29 12:12 |只看该作者
3和4本来就不是正当防卫,1和2说的不清楚,无法判断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21

主题

2

好友

5万

积分

光明执政官

拉票小王子

19
发表于 2009-1-29 12:25 |只看该作者
妈的,还要不要人活啊,明显是坏人强势啊!操!!!!!!!!!!!!!!!!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65

主题

4

好友

4万

积分

版主

大元帅

Rank: 7Rank: 7Rank: 7

战队
SCI
种族
Protoss

2009年度八达十大水友

20
发表于 2009-1-29 13:56 |只看该作者
这几个我觉得可能是官司没打好吧。。

请个NB点的律师应该能减轻不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

主题

0

好友

4万

积分

光明执政官

21
发表于 2009-1-29 13:58 |只看该作者
操他大爷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0

好友

4万

积分

大和

22
发表于 2009-1-29 14:17 |只看该作者
这几个我觉得可能是官司没打好吧。。

请个NB点的律师应该能减轻不少。
SCI)_Dp_R 发表于 2009-1-29 13:56

嗯,量刑的尺度很大,我记的同是硫酸毁容,一个男毁女的判死刑,一个女毁男的只判了3年.
不过,这几个案例肯定得判,不算正当防卫.
不皈如来不奉天,闲在五湖水云间
问我何方狂歌客,潇洒人间一剑仙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

主题

0

好友

3万

积分

大和

23
发表于 2009-1-29 14:22 |只看该作者
剪刀也能捅死人啊。。。

高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

主题

0

好友

2万

积分

大和

24
发表于 2009-1-29 14:23 |只看该作者
日 毁容判死刑。。 太扯了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59

主题

0

好友

5万

积分

光明执政官

我是要看完海贼王的男人!

25
发表于 2009-1-29 14:41 |只看该作者
我村子里一人,原来是小混混,后来从良。一天被3个混混追到堵到一小巷子里打(不知道什么原因),三个人都有带木棍之类的凶器,这家伙一开始只是防守,后来被打急了套出自己身上的砍刀,放倒俩,一个挂了,一个重伤腿部,一个跑了。后来打官司判了8年,待了6年98年出来。在监狱里面出来后就不太爱说话了,学了一手好钢琴,还弹的一手好吉他。。。他家没什么大的背景哈,父母都是老实的农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0

好友

4万

积分

大和

逃课明灯

26
发表于 2009-1-29 14:43 |只看该作者
那正当防卫的例子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3

主题

0

好友

6万

积分

仲裁者

27
发表于 2009-1-29 14:48 |只看该作者
我觉得这种模棱两可的情况,主要看法官的主观判定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0

好友

1万

积分

航母

Devil May Cry

28
发表于 2009-1-29 15:10 |只看该作者
不知道情况~~~广东有一个带女朋友出去玩的被小偷围攻~~~3小偷钢管这个B超市剪刀一把~~~小偷1死两伤最后判的正当防卫~~~关键是超市剪刀,你要用长刀基本上就尴尬了
zhoupnp 发表于 2009-1-29 11:53


你说的这人叫罗神贵,来过北京,我师弟认识
练什么无限制格斗的,他们走哪儿都随身带把剪刀,算是钻法律的空子吧,因为剪刀不属于管制器械,在知道怎么使用的情况下,威力不比匕首低

他被判无罪释放主要原因还是深圳当地治安太差,小偷和抢劫的太嚣张,民怨很大,他弄死个小偷算是替老百姓泄愤了,最后法律部门也做个顺水人情,按正当防卫无罪释放了。实际上审判阶段罗和他家人也都很紧张,他父亲和哥哥到出事的地方跪求当时的目击者来帮助做证,罗本人压力也非常大,给我师弟发了不少短信。这种案例如果不是深圳,换到别的地方判个死刑都不好说。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4

好友

10万

积分

黑暗执政官

=,=

29
发表于 2009-1-29 17:27 |只看该作者
老闆,添碗稀飯
非灌水機,純正手動輸入,管理員明鑒.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70

主题

3

好友

4万

积分

光明执政官

30
发表于 2009-1-29 17:31 |只看该作者
最 爱 奶 茶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手机版|Archiver|八达网    

GMT+8, 2026-7-9 19:34

Powered by Discuz! X2.5

© 2001-2012 Comsenz Inc.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