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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 6月28日下午,瓮安县城一些人因对公安局对该县一名女学生李树芬死因鉴定结果不满,聚集到县政府和县公安局,之后发生了打砸烧事件。在7月3日召开的阶段性处置情况汇报会上,因为对“6·28”事件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瓮安县公安局政委、局长被省委书记建议免去党内及行政职务。[点击进入专题]
人民网贵阳7月3日电(记者孙海涛)因为对“6·28”事件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瓮安县公安局政委、局长今天被省委书记建议免去党内及行政职务。
在贵州省委今天召开的瓮安“6·28”事件阶段性处置情况汇报会上,省委书记石宗源指出,这次事件,表面的、直接的导火索是李树芬的死因,背后深层次原因却是瓮安县在矿产资源开发、移民安置、建筑拆迁等工作中,侵犯群众利益的事情屡屡发生,而在处置这些矛盾纠纷和群体事件过程中,一些干部作风粗暴、工作方法简单,甚至随意动用警力。
他们工作不作为、不到位,一出事,就把公安机关推上第一线,群众意见很大,不但导致干群关系紧张,而且促使警民关系紧张。加之有的领导干部和公安民警长期以来失职渎职,对黑恶势力及严重刑事犯罪、群众反映的治安热点问题重视不够、打击不力,刑事发案率高、破案率低,导致社会治安不好,群众对此反应十分强烈。
石宗源说,这次事件中,黑恶势力正是利用群众的这种不满情绪挑起事端,公然挑战国家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借机扰乱社会、趁火打劫。因此,这起事件看似偶然,实属必然,是迟早都会发生的。对此,瓮安县委、县政府、县公安局和有关部门的领导干部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这里,首先建议免去瓮安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县公安局政委罗来平和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申贵荣的职务,请按程序办理。并请纪检监察部门按照《中国**纪律处分条例》查究瓮安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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