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八达网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1293|回复: 46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有人在成都郫县吗?刚才我们这边小暴乱了啊

[复制链接]

187

主题

2

好友

5万

积分

光明执政官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8-7-5 23:37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开始在楼上上网  听到楼下闹的很  到窗子一看 发现上百号人在街上跑  开始以为是抓小偷
后来下楼一问原来是城管打人  3个面包车的人因为别人的桌子摆到了大街上就把别人两夫妇抓着打  后来还拉上车打..
结果群众们看不下去了..100多号人追着其中2个城管打  一直追了大概200多米
那个城管就一直说:"投降了投降了"
后来又来了大概30个警察  大部分围观和疏通交通..几个MS是领导样的就在忽悠大众
哎...从9点到现在还在忽悠  我就先上来了   手机照了2张图  一张是城管的车被砸了 一张是群众的    等下发上来..
哎  其实我是下去打酱油的
老子顶死你
无效楼层,该帖已经被删除

0

主题

0

好友

5142

积分

飞龙

3
发表于 2008-7-5 23:39 |只看该作者
城管打人很讨厌~摆摊到马路上也很讨厌~
[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40

主题

1

好友

2万

积分

大和

4
发表于 2008-7-5 23:40 |只看该作者
图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56

主题

5

好友

17万

积分

黑暗执政官

~解梦虫族~

2008年度八达十大水友 2009年度八达十大杰出青年

5
发表于 2008-7-5 23:40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hwasin 于 2008-7-5 11:39 PM 发表
城管打人很讨厌~摆摊到马路上也很讨厌~

...是啊是啊
处女默默飘,对你们微笑一下,(*^__^*) 嘻嘻……O(∩_∩)O...哈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0

主题

0

好友

2万

积分

大和

知易行难

6
发表于 2008-7-5 23:40 |只看该作者
在郫县应该买豆瓣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65

主题

0

好友

1万

积分

航母

意识差、手速慢、操作烂虫族

7
发表于 2008-7-5 23:41 |只看该作者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

主题

0

好友

5万

积分

光明执政官

8
发表于 2008-7-5 23:41 |只看该作者
打酱油
等图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0

好友

3万

积分

大和

9
发表于 2008-7-5 23:42 |只看该作者
执法犯法是一大问题~~~摆摊的人也是为了生存~~~对于升斗小民应该以赏的方法来调整行为~~~罚是不行的~~~因为本来已经活得很辛苦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0

好友

5142

积分

飞龙

10
发表于 2008-7-5 23:43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悲剧小公主 于 2008-7-5 23:40 发表

...是啊是啊


那么该怎么办呢~的确不好办啊~都不是好东西~城管要是不打人还不好~但是你不来硬的那些摊贩就死皮赖脸不走啊~我看到多好多小贩很胡搅蛮缠的~也不是什么省油的灯~~在那实在也很讨厌的~但是呢你打了呢你肯定就不对啊~所以都不是好东西~但是呢不能没有~唉~矛盾啊~

[ 本帖最后由 hwasin 于 2008-7-5 23:45 编辑 ]
[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87

主题

2

好友

5万

积分

光明执政官

11
发表于 2008-7-5 23:44 |只看该作者
悲剧  牙齿都被打掉了
老子顶死你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0

好友

4万

积分

大和

12
发表于 2008-7-5 23:44 |只看该作者
..................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9

主题

0

好友

1万

积分

航母

13
发表于 2008-7-5 23:44 |只看该作者
成都宽巷子这边也是城管抓小贩
场面火暴
不过没干起来


请不要直视我的双眼!
因为后果是你在3秒之内一定会深深的爱上我。请不要惊讶它具有如此不可抗拒的魅力,因为在我的生命中并你不是第一个被迷倒的女人。当然也不是最后一个。。。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0

好友

2929

积分

坦克

14
发表于 2008-7-5 23:44 |只看该作者

打人犯法,所谓执法犯法实在不是讨厌可以形容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87

主题

2

好友

5万

积分

光明执政官

15
发表于 2008-7-5 23:46 |只看该作者
后来派出所的说先把被打的叫到派出所  其他如果有证人跟到的话直接定义成打砸抢的..现在上级管这个严的很
老子顶死你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0

好友

719

积分

龙骑士

16
发表于 2008-7-5 23:48 |只看该作者
确实 要是你是城管 开始可能还可以好好跟他们说 但是想想一个小贩天天都要你切管 到后来看到他就是一句"MMP的"一脚就踢起去了 ,然后就成习惯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0

好友

5142

积分

飞龙

17
发表于 2008-7-5 23:50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kellerzm 于 2008-7-5 23:48 发表
确实 要是你是城管 开始可能还可以好好跟他们说 但是想想一个小贩天天都要你切管 到后来看到他就是一句"MMP的"一脚就踢起去了 ,然后就成习惯了


恩~确实~你天天去管~他天天在那赖着不走~~嘴也不干不净的~~火气一大肯定干起来~别说在城管了~普通人都会~
[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56

主题

5

好友

17万

积分

黑暗执政官

~解梦虫族~

2008年度八达十大水友 2009年度八达十大杰出青年

18
发表于 2008-7-5 23:50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hwasin 于 2008-7-5 11:43 PM 发表


那么该怎么办呢~的确不好办啊~都不是好东西~城管要是不打人还不好~但是你不来硬的那些摊贩就死皮赖脸不走啊~我看到多好多小贩很胡搅蛮缠的~也不是什么省油的灯~~在那实在也很讨厌的~但是呢你打了呢你肯 ...

...社会矛盾撒,经济引起的
处女默默飘,对你们微笑一下,(*^__^*) 嘻嘻……O(∩_∩)O...哈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0

好友

8万

积分

仲裁者

19
发表于 2008-7-5 23:51 |只看该作者
上图。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0

好友

1972

积分

坦克

20
发表于 2008-7-5 23:58 |只看该作者
现在说起城管接下来那个词就是打人,这咋整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8

主题

1

好友

5万

积分

光明执政官

21
发表于 2008-7-6 00:00 |只看该作者
郫县豆瓣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0

好友

3万

积分

大和

℃-ute

2007年度八达十大水友

22
发表于 2008-7-6 01:06 |只看该作者
这个问题的本质是贫困
政府既然解决不了穷人太穷的问题
就不应该再限制穷人挣点饭钱
或者通过政府在好位置开些免税费的生意场所
一个城市收所有小摊贩的管理费能有多少?
够政府用车加油的钱吗
这个月26号周六,石家庄市中心长安公园,早上9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81

主题

3

好友

2万

积分

大和

真二无双

23
发表于 2008-7-6 01:13 |只看该作者
对未婚少女,我努力争取;对已婚少妇,我从未放弃;对十四岁以上的,我注意发掘;对十四岁以下的,要有战略性眼光
     [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87

主题

2

好友

5万

积分

光明执政官

24
发表于 2008-7-6 01:38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永远的爱理 于 2008-7-6 01:06 发表
这个问题的本质是贫困
政府既然解决不了穷人太穷的问题
就不应该再限制穷人挣点饭钱
或者通过政府在好位置开些免税费的生意场所
一个城市收所有小摊贩的管理费能有多少?
够政府用车加油的钱吗


不贫困啊..那个卖冰淇淋的穿的都是阿迪的...
而且人家有正规的店铺  只是东西放的外面了点 超出了店面
老子顶死你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0

好友

2万

积分

大和

白菜帮带头大哥

25
发表于 2008-7-6 01:44 |只看该作者
欢迎加入白菜帮: 64514339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opos 该用户已被删除
26
发表于 2008-7-6 01:48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5

主题

0

好友

4万

积分

光明执政官

27
发表于 2008-7-6 01:49 |只看该作者
摆摊到路中央的应该严管,但打人不对
人妖萝莉大叔,是什么信念支撑你活到现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0

好友

1万

积分

航母

这...

28
发表于 2008-7-6 02:11 |只看该作者
被追着打?楼主眼花了吧   城管战无不胜!!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0

好友

482

积分

机枪兵

29
发表于 2008-7-6 02:36 |只看该作者
乱了,都乱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

主题

1

好友

6万

积分

仲裁者

前成都金甲王子

30
发表于 2008-7-6 02:40 |只看该作者
打酱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手机版|Archiver|八达网    

GMT+8, 2026-2-16 19:19

Powered by Discuz! X2.5

© 2001-2012 Comsenz Inc.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