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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教师被指以补课为名诱骗14岁女生同居(转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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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xmu_dream
时间:
2008-3-26 08:55
标题:
男教师被指以补课为名诱骗14岁女生同居(转帖
本报保定电 (记者 张娜) 19日上午,一位满脸悲愤的母亲王女士来到本报,向记者讲述了她14岁的女儿被学校物理老师冉某以补课为名诱骗同居的遭遇。目前,女儿已无法继续上学,冉某已不知去向,而且,更让人愤懑且迷惘的是,对于冉某的行为,警方认为,其女儿已年满14周岁且是自愿和冉某在一起的,因此对冉某只能批评教育,无法进一步追究其法律责任。
王女士告诉记者,她女儿在保定某中学读书。去年秋天,女儿升入初二后开了物理课,物理老师冉某主动找到她说,孩子应该补补物理。见老师如此关心自己的女儿,王女士痛快地答应了。从2007年9月底开始,女儿便经常放学后随物理老师到他家补课。为了让女儿能够学习进步,王女士从外地回来时,经常主动请物理老师吃饭,补课费更是尽量多给。王女士由于平时忙于生意,经常到外地工作,因此她对女儿的管理与沟通相对较少。
王女士说,她是今年正月初三发觉事情不对的。“正月初三,冉老师就打来电话,要我女儿去他那里补课。我当时就想,大正月的,这老师也热情得有点过分吧!”于是王女士开始向女儿询问她和冉老师在一起的情况,女儿却一直采取隐瞒的态度,王女士从中感到事情不太对头。于是,王女士开始禁止女儿再去“补课”。
今年2月21日下午,王女士发现女儿不见了,四处寻找都没有,到冉老师家也没能找到,急得王女士只好报警。22日中午,警方从冉老师家将孩子找到了。
从警方调查的结果看,早在2007年11月份,冉老师在一次醉酒后就和女儿发生了关系。在王女士外出做生意期间,女儿就一直住在冉老师家。最让王女士生气的是:女儿竟然声称和冉老师在一起是自愿的!
对冉某的行为,警方认为,王女士的女儿已经年满14周岁,而且是自愿和冉老师在一起的,因此他们对冉某只能批评教育不能进一步采取其他措施。
王女士找到了女儿的班主任和同学们了解情况。人们都说经常看到女儿放学后和冉老师一起走,以为是去补课,所以大家也没有太在意。
王女士找到了冉老师的家人,“太让人生气了!他的姑姑竟然说让我将孩子交给他们,将来上学的费用及生活都由他们供着,简直是岂有此理!”说着王女士眼泪都要下来了。
目前,女儿已经无法再上学了,王女士只好将女儿送回了东北由自己的父母照看。王女士已经联系不上冉老师了,学校说冉老师已经被开除了。王女士说她现在很迷茫,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作者:
r868
时间:
2008-3-26 09:00
14岁已经成年?不是18岁吗?
作者:
粉红晶晶
时间:
2008-3-26 09:01
...
作者:
幽幽小帅
时间:
2008-3-26 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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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vivi5562
时间:
2008-3-26 09:08
作者:
zamble
时间:
2008-3-26 09:10
和O老师学的吧
作者:
xmu_dream
时间:
2008-3-26 09:30
原帖由
zamble
于 2008-3-26 09:10 发表
和O老师学的吧
作者:
milansheva
时间:
2008-3-26 09:39
恩,诱奸!禽兽 ,天真
作者:
还是大棍恶
时间:
2008-3-26 09:40
哦 老师就为这转行的啊 ..
作者:
代表太阳惩罚你
时间:
2008-3-26 09:41
O老师你个禽兽!
作者:
srggggg
时间:
2008-3-26 0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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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rookiestyle
时间:
2008-3-26 09:50
作者:
杨雯MM
时间:
2008-3-26 10:17
还好我是教化学的
作者:
SkYoPen
时间:
2008-3-26 10:20
草,原来orua不是自己辞职的,是被开除的
作者:
_One
时间:
2008-3-26 10:20
作者:
y)Ants
时间:
2008-3-26 10:29
老师机会来了
作者:
xmu_dream
时间:
2008-3-26 11:44
作者:
好湿
时间:
2008-3-26 11:49
O老师你又禽兽了
作者:
永远的爱理
时间:
2008-3-26 11:50
说句实话
现在的孩子 14岁发育的已经很不错了
作者:
小田鼠
时间:
2008-3-26 12:09
作者:
shakmore
时间:
2008-3-26 12:34
作者:
cquraul
时间:
2008-3-26 13:34
作者:
raphaeldx
时间:
2008-3-26 1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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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new111
时间:
2008-3-26 13:59
作者:
Simlink
时间:
2008-3-26 13:59
我要转行当老师了
作者:
a2_lovely
时间:
2008-3-26 14:01
14周岁以下的 强上算你强奸 自愿和你做的也算强奸.
作者:
受命于天
时间:
2008-3-26 1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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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id无所谓
时间:
2008-3-26 14:13
作者:
gussa
时间:
2008-3-26 15:38
幼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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