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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西门吹雪西门吹雪的年代,是一个白衣胜雪的年代;
他似乎已成为一种象征,显得高不可及;西门吹雪的神韵,不在于他闪电般的拔剑,出剑;而在于收回长剑时,剑锋上滑落的那一串血花;——--西门吹雪吹的不是雪,是血……那些总想追上他的人永远也达不到他的境界;因为当他们吹落剑上的血花时,只感到了胜利的喜悦与兴奋,但西门吹雪,他眼中闪过的却是难以名状的无奈与哀伤,他早已经脱离于这个俗世,他本就不是一个轻视生命的人,况且天下真正值得他为之拔剑的人实在太少了。。。。西门吹雪早已把全身心浸入了对剑道的追求,从他的一举一动,生活方式无处不透出对于至美的追求,剑,对他来说,已不是一种武器那么简单,在他来说,这是一种艺术;西门吹雪可以说是理想化的,是唯美的; 假如剑道一途,果然有着所谓剑神;那么西门吹雪无疑是最接近神的人。
乔丹的年代,是一个英雄辈出的年代。即使是在那英雄辈出的年代,乔丹仍然是高高在上的,他击败了站在面前的所有的伟大对手,并让他们心悦诚服。对于乔丹来说,也许胜利不是最大的快乐,能给他带来快乐的是一个值得尊敬的对手。篮球,对于乔丹来说也许不只是一项运动,或者是一门艺术,篮球已经成为他血管里流淌的血液,溶入了他的骨髓,不少人都认为篮球=乔丹,也许这就象一个绝世剑客,人=剑。篮球场上,乔丹就是最接近神的那个人,当然也有不少人认为他根本就是神,这包括他的对手。
第二, 谢晓峰(科比)
英资天纵的谢晓峰,也许注定就是剑中的帝王,无论他的其他方面怎么样,人们的眼光总是会不由自主的,敬畏的停留在三少爷的剑上;一个能够将剑使得超出人类极限,进乎于艺术的剑客,却少有的并不那么在乎剑,也算是古龙书中的一个另类了。 谢晓峰是位英雄,却是一位无奈的英雄。谢晓峰也终于斩去了双手的拇指,得到了心灵上彻底的平静,“十五式”再也不会出现,那个以剑名震天下的谢三少爷也再 也不存在了。然而,铁开诚说:“只要你一旦做了谢晓峰,就永远是谢晓峰,就算你已不再握剑,也还是谢晓峰……”
科比是最接近乔丹的人,但由于性格原因,也许他永远无法达到那样的境界,科比是个英雄,也是个无奈的英雄。科比的篮球技艺已经近乎完美,场上表现也几乎是无懈可击,可他却无法带领球队走得更远,这让他很痛苦,于是他想改变,8号变成了24号,得分如草芥的杀手似乎已经变了?可我不这么认为,就象某人说的“你一旦做了科比,就永远是科比,即使你改变了号码和打球方式,你还是科比。”
第三, 燕南天 (奥尼尔)
“江湖中有耳朵的人,绝无一人没有听见过“玉郎”江枫和燕南天这两人的名字;江湖中有眼睛的人,也绝无一人不想一睹江枫的绝世风采和燕南天的绝代神功。 只因为任何人都知道,世上上绝没有一个少女能抵挡枫的微微一笑,也绝没有一个英雄能抵挡燕南天的轻轻一剑!任何人都相信,燕南天的剑非但能够在百万军中取上将首级,也能将一根头发分成两根……”
NBA中有耳朵的人,绝无一人没有听见过“大鲨鱼”奥尼尔的名字,喜欢看NBA的球迷,也绝无一人不想一睹奥尼尔扣篮之后的霸王步。有多少球迷没能抵挡住奥尼尔憨憨的一笑,又有多少块篮板没能抵挡住他看似随意的一扣。人们相信,奥尼尔巨灵般的大手不但能石破天惊地拽塌篮球架,也能轻轻的擦干球迷的眼泪。。。
第四 一点红(艾佛森)
“搜魂剑无影,中原一点红”,江湖传说中要价最高的杀手,出手最快的剑客,一身黑衣,一口剑,一张惨白的脸,最锐利的是他的眼睛而不是他的剑,他什么人都杀,只因为他自认从来都没有过朋友……,本该以为这些传闻已经足以代表他的一切,但谁人知道在他冷漠的外表下,掩盖的竟会是一颗热血沸腾的心?但没有人能够感觉到,在那凌厉的杀气笼罩下,又怎会有人能用包容一切的心鞘去容纳那锋利的心剑? 一点红的剑法很怪,自成一格,他的剑法也很实用,因为他的剑不是给别人看的,是用来杀人的。
艾佛森,继乔丹之后的NBA第一得分高手,速度最快的人,一头地垄沟发型,什么人都不服,甚至包括乔丹。这狂妄的似乎叫人感到讨厌,但其实在他不羁的外表下,隐藏的却是一颗坚强的,善良的心!当你凝视他那双大眼睛的时候,你能看懂他吗?你看到了希望,不屈,坚定,无辜,还是委屈?我不能确定,但我坚信,在他的眼睛里永远也看不到放弃。艾佛森因为身材的限制,不得不采用很多非常规的动作去得分,很多动作叫人看来都不可思议,甚至会觉得难看,别扭,但那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总是能把球投进,他的动作不是用来表演的,是用来得分的。
第五,杨铮(纳什)
杨铮的武器叫离别钩,其实离别钩本来就是一把剑,因为炼剑的时候没有练好,导致头有些弯,看起来象个钩,于是叫离别钩。离别钩为什么叫离别?因为它无论钩到什么东西,都会产声离别,钩到你的胳膊,你的胳膊就会跟你离别,钩到你的脚,你的脚就会跟你离别,钩到你的脑袋,你就要跟这个世界离别。可是为什么要离别?离别是为了相聚!如果没有离别,哪里有相聚?杨铮看起来很普通,只是个捕快,武功也不是登峰造极,但是却总能战胜那些比他强的对手,他靠的是离别钩,因为他懂得离别的道理。
纳什的武器是传球。也许纳什原本会成为一个足球运动员,或者一名摇滚歌手,但他却最终拿起了篮球,并用一手传球绝技,肢解了无数敌人的防守体系。他总是能观察到对手防守体系中的弱点,然后轻描淡写的把球传到那一点上,瞬间,固若金汤的防线就瓦解了。我想纳什一定也懂得离别的道理,当球从他的手中离开的时候,那是最有威胁的时候,当球离开他的手的时候,胜利也许就不远了。
第六 薛衣人 (韦德)
“他剑光一闪,忽然闪电般向楚留香刺了出来。见到中原一点红时,楚留香已觉得他剑法之快,当世无双。但此刻,楚留香才终于知道什么是真正的“快剑”…。.薛衣人这一剑刺来竟来得完全无影无踪谁也看不出他这一剑是如何出手,是从哪里刺过来的。 但这抉如闪电般的雷的一剑,到了楚留香咽喉前半寸处,就忽然停了,停时就像发时同样快,同样突然,同样令人不可捉摸,不可思议,这“一停”实比“一发”更令楚留香惊奇。 薛衣人发这一剑时显然还未尽全力否则就停不下来了,他未使全力时刺出的一切 已是如此急迫,使出全力来那还得了……”
韦德向左一闪,忽然闪电又向右边冲过去了。防守艾佛森时,保温已经觉得他的身法之快,当世无双。但此刻,保温才终于知道什么是真正的“速度”。韦德突破之前几乎看不出一点征兆,看他带球闲庭信步似的,谁也不知道他会什么时候突然加速,也不知道他要往哪个方向突破。当他那快如闪电的身影轻巧的掠过身边,你赶紧使劲全力追过去的时候,你会发现他突然又停下了,或者是瞬间改变了运动的方向。韦德的速度不仅在于快,而在于节奏,忽快忽慢,忽左忽右。想像若是韦德不留余力的只往一个方向冲刺的话,也许真的会变成一道闪电了。
第七 阿飞--据说是沈浪的儿子?(麦迪)
自始至终都背负着谜一般的身世,带着纯真和野性,穿的是最简单的衣服,配的是简陋的几乎不成为剑的佩剑。因为他的特殊身世,所以他不得不时刻承受着巨大的压力,用他自己的话说:“我必须出名,如果我不能出名,那只有死。”
阿飞几乎被一个女人给毁了,那个女人就是林仙儿,他喝了林仙儿长期给他下的迷药之后变得迟钝了,林仙儿的背叛几乎让他彻底的堕落成一个酒鬼,不过阿飞终究是阿飞,他最后还是又站起来了,他击败了荆无名,从此没人叫他阿飞,人们叫他“飞剑客”。
麦迪,据说是卡特的表弟?他的身世总能引起人们的关注,不光是因为卡特,还因为他的亲人总是接二连三的死去,(难道是传说中的天煞孤星?)家中的不幸给他带来巨大的心里阴影,表哥的光环也总是困扰着这位天才,可当他凭着本事打出一片自己的天地,刚开始扬名立万的时刻,无情的伤病又一次击倒了他,现在麦迪终于又站起来了,希望他真得能象阿飞一样,站起来之后就别在倒下,也许总决赛mvp离你已经不远了,到那时候没人再叫你得分王麦迪,人们要叫你“mvp”。
第八 郭嵩阳(加内特)
嵩阳铁剑郭嵩阳,百晓生兵器谱排名天下第四,仅次于天机老人上官金虹,李寻欢.他有着光辉的历史,那黝黑的铁剑饮了多少成名人物的鲜血.他嗜剑如痴,为了达到武学的最高境界,不惜抛弃安逸的生活,仗剑浪迹天涯.他是个悲情人物,以他的武功,本不应该落得那样的下场,也许他不该选择做李寻欢的朋友。他本身没有错,李寻欢也没有错,错的是他不该认识李寻欢。
狼王加内特,也是个悲情人物。联盟中最优秀的大前锋之一,现役联盟两双王,曾经的常规赛mvp。可狼王这样级别的选手,并不能满足于那一点荣誉,他要的是总冠军,可惜天不随人愿,当他离总冠军最近的一次机会被打碎之后,竟然连进季候赛都成了一种奢望,英雄不到暮年却已叫人无限唏嘘,也许你应该考虑换个球队了。
第九 木道人(邓肯)
真正看全了陆小凤的人,想必知道,如果真要评出天下武功最高的人,前三名里面,未必有陆小凤,然而却必定有木道人。就连陆小凤在知道木道人就是“老刀把”之前,都不知道木道人的武功竟然有那么高,可见木道人精气内敛的功夫已经做到炉火纯青了。平时木道人不温不火,甚至有些邋遢,酷爱下棋喝酒。古松居士曾对他说过,“如果你不喝酒,能活到三百岁”,木道人回答说:“如果我不能喝酒,干吗要活到三百岁?”。
外表木讷,球风朴实无华的邓肯象极了这位木道士。邓肯打球的方式并不太好看,数据似乎也并不太显眼,但若要评现役出联盟中三名最优秀的球员,其中必定有邓肯。邓肯看起来有些木讷,甚至有些球迷善意的叫他“小呆”,但实际上联盟中没几个比他聪明的,尤其他的篮球智商非常高,他是那种越到关键时刻越冷静,越到关键时刻发挥越稳定的球员。三个总冠军mvp总能证明他的价值。有的人说,如果不是因为伤病,他也能得到六个总冠军。邓肯谦虚的回答道:“如果不受伤,那还叫运动员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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