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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开放党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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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31 16:46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大公报》社评
  
  促成宪政之呼声,遍于南北,政府当局,在原则上亦不持异议。现料国难会议开会后,行将成为实际的问题。虽然,有重要一点,为一般所忽视,或不欲言不敢言者,关于**的问题是也。
  所贵于宪政者,为许各政党之存在,并许其为政治上之自由活动,诚如是,则**亦应在内。易言之,苟其不暴动及割据土地,应亦在开放党禁之列是也。惟吾国近日之一切政论,皆以**除外为前提。即近日要求实行宪政之各方面,亦不主张对**之驰禁。故现在开放党禁之呼声中,并不含共党。依现时情形,从宪政颁布,各党公开之时,共党将依然成为非法反动团体也。
  法律制度,皆由事实演成,政治上之施设大抵因事实之需要而起。以中国今日论,共党显为一种有力的存在,为法律或武力所难除,而彼等外通苏联,内勾乡民,俨然为一大团体也。中国今日,政治上教育上产业上,皆时时受其影响,而东南数省中竟有共党系统之赤匪,割据地方,抵抗讨伐,此数月来,稍稍沉寂,然老巢犹在赣南,细胞分布鄂豫,军事上亦且为主要对象焉,此虽欲抹杀其存在之事实而不能者也。且当此国难紧张,失土受敌之时,苟欲去内顾之臧,必须对共党有办法,否则任何国策,不便施行,而一致对外,徒成虚话,凡此皆目前之事实也。今欲改革政治,奖进宪政,则对此一大事实,必须筹画万全,固不能仅持抹杀主义,掩耳盗铃,遂以为已安已治也。查宪政发达,首推西欧,然英法德各国,共党皆为公开的政党,该党在英法者,甚不振,法律虽不禁,而工人不景从,十年以今,在议会势力极微,在德国者,为一大党,然最近犹不若法西斯蒂党之盛,此可证宪政先进国先例,共党皆许公开,而公开亦初不为害。或曰:中国情形,异于欧洲,因西欧共党,不暴动,弄兵,中国则割据城乡,形同流寇,此不可以同论。曰:此固然也,惟亦有说。盖任何国家,断不许有武装割据之事实存在,苟有之,必加讨伐,此不论为标榜任何主义与属于何党。是以如江西之事,不论其假借任何名义,为国家所不能容忍,此与开放党禁问题,绝不相涉。兹所谓开放党禁者,乃以不暴动不破坏秩序为前提。具体言之,谓宜分别暴动之赤匪,与无暴动情事之共党为两事。前者视为违反国法,构成内乱,须加以国法上之裁制,后者则在开放党禁之时,原则上许其与其他政党皆处同等地位,只以寻常之违警律及刑法,衡断其随时之行为,而不视为根本非法。以吾人观之,天下事惟秘密始足引动青年之好奇心,而刑法繁苛,徒使情感恶化,共党情形即如是,倘许共开,则问题严重之程度,或转减轻,苟有暴动,绳之以法,治安上亦不受恶影响也。吾人审思,国家今日之境遇,为近代任何国民所未经,奇耻巨痛,莫可形容,政府当局及一般政治经济教育界之中坚分子,当此危急存亡之秋,毫无能力以救国家,当此之时,诚应人人忏悔无能,共求团结,则对于社会中现存势力之一部分,独认为例外而抹杀之,理论上,事实上皆不可通。夫国民思想之一致,诚难矣,然宪政原则,为服从多数,多数反共,则共何足畏。反之,常置共党于秘密活动之乡,而反共各派,目前事实上又绝无方法以除国难而获光荣,共党则因不负责之故,而便于煽动,社会上思想上之危机,实异常重大也。吾以为此呈如不求得适当之解决,则国难会议为徒开,宪政运动之最大效果,亦不过为民二民五之再开一国会,安内攘外,皆谈不到矣。今因开放党禁之说甚盛,故促起政府社会各界对于此事之注意,问题重大,尚望详审考虑之也。
  (1932年3月24日天津《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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