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UID
- 26395
- 帖子
- 478
- 积分
- 10121
- 阅读权限
- 70
- 注册时间
- 2006-8-13
- 最后登录
- 2015-6-19
- 在线时间
- 2647 小时
|
1、首先会给你停水停电,如果你继续不出现,导致一直欠费,数额到了物业公司认为可以起诉的程度,如几千上万甚至几万十几万(如楼主所述十几年/几十年不交),物业公司会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查封你的房产,只要提供足额担保,法院查封是没有问题的,这也就意味着你丧失了房产抵押与交易的权利。(当然你私下卖给不考虑过户,无视法院查封的人不在讨论范围)
2、进入诉讼后,法院基于事实会判决你也就是业主限期向物业公司缴纳物业管理费,不会直接判以房抵债,逾期还款将承担迟延履行期间双倍债务利息。(计息标准,同期银行贷款年利率的2倍)。
3、如果这个时候你继续不出现,物业公司可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立案后有可能会向各个银行放单查询你的存款余额(若足额,直接冻结后划拨),也有可能直接对你的房产进行评估,然后进入拍卖程序,这里的评估费用跟拍卖登报公告费用先由物业公司垫付,到时从拍卖款中扣除。拍卖成交后,若你的房产上有银行抵押,则银行优先受偿。若无银行抵押,法院会下执行裁定书,将该房过户至拍卖买受人名下,在法院将该份裁定送达到房管部门后,也就意味着你丧失了对该房的所有权。
4、若第一次拍卖未成交,法院会征询物业公司意见,是否愿意按第一次拍卖保留价也就是评估价接受抵债(若房产价值大于应付费数额,须补差价),物业公司也许愿意也许不愿意。在不同意的情况下,法院会组织第二次拍卖,这次会在第一次保留价的基础上降价20%拍卖,若第二次仍卖不掉,物业公司也不愿意接受抵债,会组织第三次,再降价20%,第三次再卖不掉,就征询物业公司意见,是否愿意接受抵债,若物业公司仍不愿意,则法院不再处置该房,不存在卖4次的情况。实践中基本较少存在一套房在两次20%降价幅度下还卖不掉的情况。
注意,以上所有讨论的前提是楼主一直不出现。在当事人不出现甚至恶意逃避的情况下,法院会在你住处粘贴或者登报公告,开庭/判决/查封/评估/拍卖的程序依然可以走下去。在判决生效后,迟延履行期间的双倍债务利息会令你的不出现代价不菲。 |
|